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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何時實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 02:04 21世紀經濟報道
張魁興 3月18日,54歲的張定和與12名四川省射洪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臨時工”一起坐在了法庭的原告席上。此案是《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實施后四川乃至全國第一起要求平等勞動權、同工同酬權的集體訴訟案。 國際勞工組織大會早在1951年就通過了同工同酬公約,我國1995年施行的《勞動法》第四十六條明確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比欢,很多用人單位都把《勞動法》當成了“花瓶”。即使在同一個單位,干同樣的活兒,聘用工和正式工、農民工和城鎮工、體制外人員和體制內人員,收入相差幾倍甚至會差出10倍。筆者不禁要問:同工同酬何時才能走進現實呢? 除了計劃經濟時代的“慣性”使然和《勞動法》缺乏可操作性外,在筆者看來,關鍵是在一些有操作權的人那里(比如政府勞動部門)缺乏人人平等的觀念和行動。在企業那里,同工不同酬是為了取得利潤最大化,省下的就是掙到的。那么,行政事業單位甚至是政法機關招聘的大學生,也不能同工同酬,是為省錢嗎?錢不出自個人腰包。是他們不懂法嗎?顯然不是。是法律的柔性使一些人喪失了人人平等的觀念,以至勞動仲裁委員會都不支持受害者同工同酬的合理合法訴求。 而在國外,極少有同工不同酬的現象,除了對勞動者的尊重外,更重要的是法律制度的健全和落實到位。據介紹,美國、加拿大都有一個法律,叫《工資法》,企業工資立法中還有《平等報酬法》,企業圍繞這部法律,有一系列的規定,例如機會同等、報酬同等、培訓同等。可是,在我們這個也實行市場經濟、且“與世界接軌”口號使用頻率很高的國家,卻從沒有人說要把同工同酬與世界接軌,相反卻有人把同工不同酬當成“中國特色”來宣揚。 可以說,同工同酬不缺少法律依據,也不缺少輿論支持,唯獨缺的就是執行。希望政府和法律部門嚴厲打擊同工不同酬行為,讓同工同酬成為一道不能逾越的“紅線”,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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