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貨開戶指南

原油期貨開戶指南
2018年02月09日 16:36 新浪投資綜合

【金融曝光臺315特別活動正式啟動】近年來,銀行卡被盜刷、買理財遇飛單的案例屢見不鮮,金融消費者維權舉步維艱,新浪金融曝光臺將履行媒體監督職責,幫助消費者解決金融糾紛。 【在線投訴】

  原油期貨小手冊

  文章來源:中信期貨有限公司

  1 原油期貨簡介

  什么是原油期貨

  石油期貨就是由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品質的石油的標準化合約,是期貨交易中的一個交易品種。可簡單理解為以遠期石油價格為標的物的期貨。原油期貨是最重要的石油期貨品種,其他成品油期貨品種還有汽油、柴油、燃料油等。

  2 原油的基本功能

  經過若干年的發展,石油期貨市場的三大基本功能已經基本具備。一是價格發現。二是規避風險。三是規范投機。

  3 中國建設原油期貨市場的意義

  我國推進原油期貨市場建設旨在為企業提供有效的價格風險管理工具,為企業持續經營提供風險屏障。此外盡管歐美已有成熟的原油期貨市場,但其價格難以客觀全面反映亞太地區的供需關系。推出我國的原油期貨將有助于形成反映中國以及亞太地區石油市場供求關系的基準價格體系,通過市場優化石油資源配置,服務實體經濟。建設原油期貨市場是我國期貨市場的對外開放和國際化的重要實踐之一。

  4 國際平臺、凈價交易、保稅交割。

  原油期貨標準合約方案主要體現三個原則:國際平臺、凈價交易、保稅交割。

  1.國際平臺

  我國原油期貨合約,將直接引入境外投資者、保稅交割以及可用美元/境外人民幣作為保證金等措施,原油期貨有望成為國內首個真正意義上的全球化投資品種,有利于我國爭取原油定價的國際話語權。

  2.凈價交易

  目前我國商品期貨的交割結算價都是含稅價格,而國際主要商品期貨市場的交易價格則是不含稅的凈價,含稅交割帶來國內期貨價格偏離市場預期的天然升水。進口商品要經過報關、品級確定、運往交割倉庫、注冊倉單等復雜環節,在浪費了大量人力、物力的同時也提高了交割成本。

  3.保稅交割

  期貨保稅交割,是指以海關特殊區域或場所內處于保稅監管狀態的貨物作為交割標的物的一種交割方式。保稅貨物利用保稅倉庫在完成進口報關前就可以進入交割環節,不必先行辦理報關手續、繳納進口關稅和相關稅費,在保持現有交割規則體系不變的基礎上實現了交割成本的降低和交割效率的提高。

  5 原油期貨交易實務

  投資者適當性要求:

  個人開戶:

  開戶機構為個人客戶申請開立能源中心交易編碼時,個人客戶應當符合以下標準:

  (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備期貨交易基礎知識,了解能源中心相關業務規則,通過相關測試;

  (三)具有累計不少于10個交易日,10筆以上的境內期貨仿真交易成交記錄;或者已在境內期貨交易場所、與中國證監會簽署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地區)期貨監管機構監管的境外期貨交易場所開戶的,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境內或者境外期貨交易成交記錄;

  (四)申請交易編碼前5個工作日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均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或者等值外幣;

  (五)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或者被有權監管機關宣布為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的情形;

  (六)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能源中心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貨交易的情形。

  第七條:能源中心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交易者適當性標準。

  法人開戶:

  開戶機構為單位客戶申請開立能源中心交易編碼時,單位客戶應當符合以下標準:

  (一)相關業務人員具備期貨交易基礎知識,了解能源中心相關業務規則,通過相關測試;

  (二)具有累計不少于10個交易日、10筆以上的境內期貨仿真交易成交記錄,或者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境內期貨交易成交記錄;或者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的在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簽署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地區)期貨監管機構監管的境外期貨交易場所的期貨交易成交記錄;

  (三)申請交易編碼前5個工作日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均不低于人民幣100萬元或者等值外幣;

  (四)具有健全的期貨交易管理制度,包括期貨交易決策制度,期貨交易下單、資金劃撥、實物交割等業務管理制度,期貨交易風險控制制度;

  (五)具有健全的信息通報制度,包括向開戶機構提供和及時更新負責期貨交易的部門主管人員及相關業務人員信息的機制;

  (六)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或者被有權監管機關宣布為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的情形;

  (七)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和能源中心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貨交易的情形。

  詳情請查閱《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期貨交易者適當性管理細則》 。

  境外投資者準入條件:

  1.申請成為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所在國(地區)具有完善的法律和監督管理制度;

  (二)財務穩健,資信良好,具備充足的流動資本;

  (三)具有健全的治理結構和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經營行為規范;

  (四)所在國(地區)期貨監管機構已與中國證監會簽訂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

  (五)在境外設立并具有所在國(地區)期貨經紀業務資格;

  (六)承認并遵守能源中心業務規則及各項規定和決定;

  (七)凈資本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或者等值外幣;

  (八)持續經營2年以上;

  (九)具有滿足開展業務所需要的人員、期貨交易業務系統、設備和場地;

  (十)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完善的期貨業務管理制度和良好的運營能力、誠信狀況和聲譽,處于正常運營狀態;

  (十一)授權在境內合法存續滿一年的經濟組織或代表機構作為指定聯絡機構,并指定該經濟組織或者代表機構的誠信良好的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員工作為指定聯絡人;

  (十二)能源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2.申請成為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所在國(地區)具有完善的法律和監督管理制度;

  (二)財務穩健,資信良好,具備充足的流動資本;

  (三)具有健全的治理結構和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經營行為規范;

  (四)承認并遵守能源中心業務規則及各項規定和決定;

  (五)凈資本或者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或者等值外幣;

  (六)具有滿足開展業務所需要的人員、期貨交易業務系統、設備和場地;

  (七)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完善的期貨業務管理制度和良好的運營能力、誠信狀況和聲譽,處于正常運營狀態;

  (八)授權在境內合法存續滿一年的經濟組織或者代表機構作為指定聯絡機構,并指定該經濟組織或者代表機構的誠信良好的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員工作為指定聯絡人;

  (九)能源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詳情請查閱《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境外特殊參與者管理細則》。

  5 原油期貨合約解讀

  原油期貨就是以遠期原油價格為標的物品的期貨,是期貨交易中的一個交易品種。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以原油為標的的標準化合約。

合約要點及其說明:

  合約要點及其說明:

  1.交易單位:一手(1000桶)原油期貨合約,交易單位必須以“1手”整數倍進行。(1桶=158.98升=42加侖。)

  2.報價單位:元(人民幣)/桶,原油期貨以人民幣(元)計價,報價單位為元/桶。

  3.最小變動價位0.1元/桶。原油最小變動價位是原油合約漲跌變動的最小值。原油期貨的變動最小值為0.1元/桶。

  4.漲跌停板幅度

  原油期貨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格的4%。例如SC1805合約前一交易日結算價格為350元/桶。那么今日SC1805的漲跌停幅度就是14元/桶。那么其當日漲停板就是350+14=364元,跌停板就是350-14=336元/桶。

  6 交割總則

  1.實物交割是指根據能源中心的規則和程序,買方、賣方通過該期貨合約所載商品所有權的轉移,了結未平倉期貨合約的過程。期貨合約的實物交割按照交割商品完稅狀態不同,可以分為保稅交割和完稅交割。期貨合約的實物交割按照交割場所性質的不同,可以分為倉庫交割、廠庫交割等交割方式。

  2.指定交割倉庫包括倉庫和廠庫。倉庫是指具備商品倉儲資質的企業所使用的,經能源中心批準并指定為某一商品期貨履行實物交割的地點。廠庫是指商品生產企業所使用的,經能源中心批準并指定為某一商品期貨履行實物交割的地點。指定交割倉庫經能源中心審定批準后另行公布。

  3 .會員應當直接在能源中心辦理實物交割。 會員的客戶、委托會員結算的境外特殊參與者、委托會員交易結算的境外中介機構(前述客戶、境外特殊參與者和境外中介機構統稱為結算交割委托人)應當通過會員在能源中心辦理實物交割。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境外中介機構的客戶,應當分別通過該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境外中介機構辦理實物交割。除能源中心另有規定外,不能交付或者接

  受能源中心規定發票的客戶不得參與實物交割。

  標準交割

  到期期貨合約的實物交割應當在期貨合約規定的交割期內完成。交割期是指該期貨合約最后交易日后的連續五個交易日。該五個連續交易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后交割日。

  原油期貨合約的交割

  1.原油期貨合約的交割單位為1000桶,交割數量應當是交割單位的整數倍。

  2.交割品質:中質含硫原油,基準品質為API度32.0,硫含量1.5%。

  3.原油入庫的最小量為20萬桶。原油出庫的最小量為20萬桶,不足20萬桶的,可以通過現貨等方式湊足20萬桶以上方可辦理出庫業務,貨主與指定交割倉庫另有約定的除外。

  4.原油入庫應當交納人民幣1.5元/桶的申報押金。辦理入庫的原油應當是原油原產地裝運港起運或者能源中心認可的指定交割倉庫保稅油。

  5.罐內儲存的原油,且在裝運和儲存期間不得與其他油品調和。指定交割倉庫同一個保稅油罐內不得混裝不同交割油種的原油。

  6.原油保稅標準倉單交割貨款的計算公式為:到期合約交割貨款=(保稅交割結算價+交割升貼水)×交割數量期轉現交割貨款=(期轉現保稅交割結算價+交割升貼水)×交割數量

  7.進行實物交割的買方、賣方應當分別向能源中心支付人民幣0.05元/桶的交割手續費。

  8.交收地點是由能源中心另行公布的指定交割倉庫。指定交割倉庫收費項目及標準由能源中心另行公布。

  交割違約

  1.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交割違約:

  (一)在規定交割期限內賣方未能如數交付標準倉單的;

  (二)在規定交割期限內買方未能如數解付貨款的;

  (三)能源中心認定的其他違約行為。

  2.在計算買方、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 手) =應交標準倉單數量(手)-已交標準倉單數量(手)

  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貨款-已交貨款)÷交割結算價÷交易單位

  在根據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計算交割違約金額時,應當在買方相應的保證金中預留違約部分合約價值20%的違約金和違規懲罰金。

  3.發生交割違約后,能源中心于違約發生當日16:30以前通知違約方和守約方。一方交割違約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部分合約數量乘以交易單位乘以交割結算價后的20%作為違約金,能源中心退還守約方的貨款或者標準倉單,終止本次交割。

  4.買方、賣方均違約的,能源中心按照終止交割處理,并對雙方分別收取違約部分合約價值5%的違規懲罰金。

  詳情請查閱《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細則》 。

  7 交易規則

  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單數量為1手,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500手,能源中心另有規定的除外。使用程序化交易應當事先向能源中心備案。交易指令的報價應當在漲跌停板幅度之內。

  集合競價

  申報的開始和結束由交易系統自動控制,并在計算機終端上顯示。

  開市集合競價在某期貨合約每一交易日開市前5分鐘內進行,前4分鐘為期貨合約買、賣指令申報時間,后1分鐘為集合競價撮合時間。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為開盤價;集合競價未產生成交價格的,以集合競價后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集合競價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則,即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者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量和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報量成交。連續競價交易的,能源中心交易系統將買賣申報指令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某期貨合約以漲跌停板價格成交的,成交撮合實行平倉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但平當日新開倉位不適用平倉優先的原則。

  套期保值

  套期保值交易持倉額度分為一般月份的套期保值交易持倉額度(以下簡稱一般月份套期保值額度)和臨近交割月份的套期保值交易持倉額度(以下簡稱臨近月份套期保值額度)。一般月份套期保值額度分為一般月份買入套期保值額度和一般月份賣出套期保值額度;臨近月份套期保值額度分為臨近月份買入套期保值額度和臨近月份賣出套期保值額度。

  1.各上市品種期貨合約的一般月份套期保值額度和臨近月份套期保值額度實行審批制。客戶應當向開戶機構提交套期保值交易持倉額度申請,開戶機構審核后按照規定向能源中心辦理申請手續;非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應當直接向能源中心提交套期保值交易持倉額度申請。

  2.非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或者客戶申請一般月份套期保值額度,應當按照合約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一般月份套期保值額度申請(審批)表,包括申請人基本信息、申請合約、一般月份套期保值額度需求及其他信息;

  (二)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者公司注冊證書等能夠證明經營范圍的文件;

  (三)上一年度現貨經營業績或者最新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四)當年或者下一年度現貨經營計劃,與申請套期保值交易相對應的購銷合同或者其他有效憑證;

  (五)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主要內容包括風險來源分析、保值目標;

  (六)非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申請的,提供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

  (七)能源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非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或者客戶可以一次申請多個合約的一般月份套期保值額度。

  3.非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或者客戶在套期保值交易持倉額度內頻繁進行開平倉交易,或者利用取得的額度影響或者企圖影響市場價格的,能源中心可以視情節輕重,采取談話提醒、書面警示、調整或者取消套期保值交易持倉額度、限制開倉、限期平倉、強行平倉等措施。

  4.能源中心可以制定套期保值交易持倉的保證金、手續費的收取方法。

  套利交易

  1.套利交易分為跨期套利和跨品種套利。跨品種套利的品種組合由能源中心另行通知。

  2.客戶應當向開戶機構申請套利交易持倉額度,開戶機構審核后,按照規定向能源中心辦理申請手續;非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應當直接向能源中心申請套利交易持倉額度。

  3.一般持倉額度不能滿足套利需求的,可以申請套利交易持倉額度。套利交易持倉額度分為一般月份的套利交易持倉額度(以下簡稱一般月份套利額度)和臨近交割月份的套利交易持倉額度(以下簡稱臨近月份套利額度)。一般月份套利額度適用于申請品種的一般月份的所有期貨合約,但不能自動轉化為臨近交割月份套利額度。

  4 .能源中心按照市場情況、資信情況、歷史交易狀況、合約持倉狀況、可供交割品數量、申請合約價差是否背離等因素,核定臨近月份套利額度。

  5 .能源中心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非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和客戶的套利交易持倉額度。

  6.非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非經紀參與者或者客戶的一般持倉和套利交易持倉的合計數,超過上市品種期貨合約不同階段的一般持倉限額加上該時期取得的套利交易持倉額度之和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第一節交易時間內自行調整;逾期未進行調整或者調整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能源中心可以執行強行平倉。

  詳情請查閱《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細則》 。

責任編輯:張偉

原油期貨 能源 期貨

熱門推薦

收起
新浪財經公眾號
新浪財經公眾號

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

7X24小時

Array
Array

股市直播

  • 圖文直播間
  • 視頻直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