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眼看市
今年5月,證監(jiān)會在2023年執(zhí)法情況綜述中透漏過一個細節(jié)。
證監(jiān)會表示,有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收購人、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對手方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jiān)高,將職業(yè)道德拋之腦后,利用身份便利獲取內幕信息,“監(jiān)守自盜”為自己非法牟利。
這說的是哪家A股上市公司?
原話補充稱:“此外,我會還對公職人員利用內幕信息交易‘三峽水利’‘華東科技’等一批窩案串案嚴肅追責。”
法眼從北京高院獲悉,對于發(fā)生在“華東科技”的內幕交易,證監(jiān)會早前已調查完畢,并于2023年8月前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但因涉案人提起行政復議,上述行政處罰并未在證監(jiān)會官網(wǎng)披露。
近日,北京高院披露行政判決書,完整展現(xiàn)央企公職高層參與內幕交易的典型案例。
賣資產:東華科技擬向TCL出售液晶面板業(yè)務
2019年12月31日,王某某在中國電子信息產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電子集團)總部會見了TCL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TCL)副總裁一行,就子公司南京華東電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涉及公司名稱簡稱為華東科技,涉及公司股票名稱簡稱為“華東科技”000727.SZ)面板業(yè)務合作事宜進行了初步溝通。
2020年1月22日上午,中國電子集團召開專題會,決定啟動推進與TCL液晶面板業(yè)務實施戰(zhàn)略重組,王某某參會。當天下午,中國電子集團董事長在集團總部會見了TCL董事長一行,雙方就面板業(yè)務重組整合事宜達成共識,TCL擬收購中國電子集團方面華東科技持有的南京和成都面板產線股權(“寧安”項目)。
2020年4月20日,中國電子集團召開專題會,明確將后續(xù)資產出售工作重心放在與TCL的談判上并確定了相關談判底線,決定立即啟動資產置換準備工作,先將兩條虧損面板線置出,王某某參會。
項目推進期間,王某某擔任項目副組長。
2020年7月20日,集團項目工作組向王某某報送《關于確定寧安項目預掛牌的請示》,指出鑒于和南京方面股東未形成一致意見,而寧安項目后續(xù)工作時間緊迫,為實現(xiàn)年底保殼,須立即進行預掛牌。建議立即啟動上市公司董事會程序并不晚于7月22日完成預掛牌。同日,中國電子集團決定立即啟動南京和成都面板產線股權預掛牌,次日,華東科技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預掛牌事宜。
2020年7月22日,華東科技發(fā)布《關于公司預掛牌轉讓液晶面板產業(yè)股權的公告》,擬將其持有的南京中電熊貓平板顯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中電熊貓)57.646%的股權和成都中電熊貓顯示科技有限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權進行預掛牌轉讓。
根據(jù)上市公司及擬出售資產經審計的2019年度財務數(shù)據(jù),僅南京中電熊貓57.646%股權對應的資產總額即達2053809.26萬元,占華東科技資產總額比例超過30%。上市公司前述液晶面板產業(yè)股權轉讓事項,在公開前屬于證券法規(guī)定的內幕信息。2020年1月22日,中國電子集團召開專題會決定啟動推進與TCL液晶面板業(yè)務實施戰(zhàn)略重組,并與TCL達成擬轉讓華東科技所持面板產線股權的共識,此為內幕信息敏感期起點。7月22日,上市公司發(fā)布擬掛牌轉讓面板業(yè)務的公告,此為內幕信息敏感期的終點。
王某某是內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內幕信息的時間不晚于2020年1月22日。
買資產:華東科技擬置入冠捷科技
出售資產的同時,將新資產裝入上市公司的步驟,也在緊鑼密鼓同步推進。
2020年4月20日,中國電子集團召開專題會,決定立即啟動資產置換準備工作,包括做好置入資產的準備。王某某出席會議。
第一個備選資產,中國電子進出口有限公司。
2020年5月下旬,因中電進出口的軍貿業(yè)務上市存在政策障礙,中電進出口注入上市公司的方案終止。
第二個備選資產,中電愛華電子及泰日升,包括(即東莞市中電愛華電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泰日升實業(yè)有限公司、東莞市泰日升科技有限公司、中電泰日升馬鞍山科技有限公司的統(tǒng)稱),中介機構于5月24日至25日前往上述公司盡調。
2020年6月20日,中信證券向中國電子集團出具《關于置入泰日升方案的情況分析》,認為由于上市公司股本較大,置入泰日升可能無法支持公司股價,公司仍面臨退市風險。
因泰日升等備選資產注入方案存在極大困難,中國電子集團考慮向上市公司注入第三個備選資產,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冠捷科技)。
2020年7月1日,上海市方達(北京)律師事務所開始參與冠捷科技資產注入的論證工作。
2020年7月13日,包括王某某在內的三名中國電子集團管理人員以視頻方式與冠捷科技管理層溝通重組可能性。
2020年8月3日,中國電子集團與冠捷科技管理層、中介機構召開項目啟動電話會,隨后審計和評估機構于8月13日正式進場冠捷科技工作。2020年8月15日,中信證券起草了分為51%和49%收購冠捷科技的方案初稿,經過討論修改于8月29日完成購買資產重大資產重組交易預案初稿,并發(fā)送冠捷科技及其股東、中國電子集團、華東科技和各中介機構。
2020年9月5日,華東科技發(fā)布《重大資產出售及支付現(xiàn)金購買資產暨關聯(lián)交易預案》以及《關于籌劃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的停牌公告》,擬以現(xiàn)金及發(fā)行股份的方式收購冠捷科技100%股權。
證監(jiān)會指出,2020年7月,中國電子集團對冠捷科技預估資產總額在120億-150億之間,占華東科技資產總額比例超過30%。上市公司前述資產購買事項,在公開前屬于證券法規(guī)定的內幕信息。2020年4月20日,中國電子集團召開專題會,決定立即啟動包括資產置入在內的資產置換準備工作,此為內幕信息敏感期起點。9月5日,上市公司發(fā)布擬購買冠捷科技股權的公告,此為內幕信息敏感期終點。
王某某是內幕信息的知情人。知悉內幕信息的時間不晚于2020年4月20日。
內幕交易“華東科技”獲利270萬
內幕敏感期間,王某某使用好友賬戶“耿某波”(開立于安信證券北京復興門外大街)交易“華東科技”。
該賬戶于2020年7月3日首次買入該股72500股,成交金額115275元,并于7月6日全部賣出,成交金額116725元;7月8日、14日共買入417400股,成交金額740704元,7月23日即資產出售預掛牌公告后全部賣出,賣出金額818104元;8月4日、12日和14日共買入487200股,成交金額1099700元,9月18日即復牌后打開漲停首個交易日全部賣出,成交金額1471344元,扣除相關稅費后獲利447215.46元。
同時,王某某還使用好友之妻“張某凱”的賬戶(開立于中信證券北京北三環(huán)中路)。
該賬戶于2020年7月3日首次買入該股1392200股,成交金額2213598元,7月6日全部賣出,賣出金額2255364元;7月10日買入2836920股、成交金額5305679.6元,7月23日、27日,即資產出售預掛牌公告后賣出2836920股,成交金額5690319元;8月4日、18日買入該股2521000股,成交金額5501150元,9月18日即復牌后打開漲停首個交易日賣出全部該股,成交金額7357681元,扣除相關稅費后獲利2259135.9元。
以上,合計獲利270萬余元。
證監(jiān)會認為,王某某的上述行為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所述內幕交易行為。根據(jù)王某某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jù)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證監(jiān)會決定:沒收王某某違法所得2706351.36元,并處以兩倍罰款,即罰款5412702.72元。
王某某不服被訴處罰決定,向證監(jiān)會申請行政復議。證監(jiān)會于2023年8月25日作出〔2023〕168號《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行政復議決定書》(以下簡稱被訴復議決定書),決定維持被訴處罰決定書。
后王某某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判令撤銷被訴處罰決定書。
法院認為,證監(jiān)會據(jù)此認定王某某控制使用“耿某波”“張某凱”證券賬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華東科技”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證監(jiān)會作出被處罰決定的程序并無不當。王某某的相關主張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法眼從最新消息了解到,王某某今年4月已被撤去現(xiàn)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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