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張曉云
又見千萬級罰單。
8月5日,銀保監會官網披露的13張罰單顯示,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存在14項違法違規事實,被深圳銀保監局罰款1130萬元,12名相關責任人同時收到處罰。
具體來看,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涉及的14項違法違規事實包括:
1、超權限辦理出口雙保理、融信達業務,投行理財業務;
2、貿易融資業務、投行理財業務“三查”不盡職;
3、回流型保理、隱蔽型保理產品內部制度、研發程序不審慎;
4、保理融資業務規模超過總行管控,業務存在法律風險;
5、風險管理部履職不到位;
6、監管統計報表數據與事實不符;
7、集團客戶管理不合規;
8、未采取風險防范措施、及時啟動追索程序;
9、違規辦理貿易融資轉賣出表,突破總行的授權管控;
10、違規用理財壓降貿易融資規模;
11、未實現審貸分離及有效防控授信集中度風險;
12、大額授信信息溝通機制不足;
13、調查核查工作不到位,風險排查不到位;
14、輪崗及強制休假、績效考核、業務資料文件管理不規范。
與此同時,12名相關責任人被罰,其中4人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具體來看,時任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長曾鈺恒對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超權限辦理出口雙保理和融信達業務,貿易融資業務“三查”不盡職,風險管理部履職不到位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警告及取消高管任職資格三年。
蔡春彥對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貿易融資業務“三查”不盡職,回流型保理、隱蔽型保理產品內部制度、研發程序不審慎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警告。
丁潔對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超權限辦理出口雙保理和融信達業務,貿易融資業務“三查”不盡職,回流型保理、隱蔽型保理產品內部制度、研發程序不審慎,保理融資業務規模超過總行管控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劉浩對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超權限辦理出口雙保理和融信達業務,貿易融資業務“三查”不盡職,回流型保理、隱蔽型保理產品內部制度、研發程序不審慎,貿易融資業務規模超過總行管控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王炯對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超權限辦理出口雙保理和融信達業務,貿易融資業務“三查”不盡職,回流型保理、隱蔽型保理產品內部制度、研發程序不審慎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肖群對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風險管理部履職不到位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王少俊對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超權限辦理出口雙保理和融信達業務,貿易融資業務“三查”不盡職,保理融資業務規模超過總行管控,風險管理部履職不到位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警告并罰款50萬元。
吳賓對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風險管理部履職不到位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警告并罰款50萬元。
葉新階對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超權限辦理出口雙保理和融信達業務,貿易融資業務“三查”不盡職,保理融資業務規模超過總行管控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警告并罰款30萬元。
王培對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風險管理部履職不到位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警告并罰款30萬元。
段永寬對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貿易融資業務“三查”不盡職,回流型保理、隱蔽型保理產品內部制度、研發程序不審慎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警告。
周楚彬對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監管統計報表數據與事實不符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警告。
責任編輯:宋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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