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招行錢端案發兩年后:主犯被訴涉嫌挪用資金,14億元去向成謎
來源:時代周報
在涉案人員被批捕近兩年后,備受矚目的招商銀行錢端案終于開庭審理。
2019年11月20日,左創宏、陳強等四人被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批捕。左創宏是招行原交易銀行部總經理兼錢端項目負責人,陳強是錢端公司實控人。 該案于2021年8月19日至8月21日在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訴罪名是挪用資金罪。8月18日,該案庭審直播鏈接已在中國庭審公開網上掛出。
不過,就在庭審開始前數小時,中國庭審公開網公布的本案直播鏈接突然失效。
8月19日,時代周報記者前往天河區人民法院,該案已不允許旁聽,并變更了審理法庭。為獲取旁聽資格,記者致電本案主審法官,其助理以疫情期間限制旁聽人數為由婉拒。
在天河區人民法院,一名自稱是陳強的朋友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本案當事人當日并未出庭,僅由律師代為出庭辯護。
錢端app及相關理財均獲得招行大力推薦,用戶數和募資金額增速驚人。2019年5月27日,錢端發布公告稱項目逾期,理財資金無法兌付,當時已募投資金14億元,涉及投資者約9000人。事件逐漸發酵,有投資者發現,被招行大力推崇的錢端并非銀行自營的穩健理財,而是互聯網金融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左創宏、陳強等四人是以挪用資金罪被起訴。
8月19日,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宋律師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挪用資金罪指公司高管或相關財務人員挪用公司的錢,超過三個月未歸還,并改變資金用途。與其相關的兩項罪名為侵占罪和貪污罪,挪用資金罪在此三者中程度較輕。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錢端App由廣東錢端商務服務有限公司開發,此前為招行總行在2016年推行“小企業E家投融資平臺”項目的一部分,由招行總行交易銀行部主管。該款App分為企業版和個人版,企業版主打銀行對公業務,個人版則是錢端App。個人投資者可以登錄錢端App購買理財項目。
2019年5月27日,錢端app對用戶發布公告,稱該公司所售產品逾期,并稱投資產品無法按期履約與招行有關,已向招行發出律師函,要求其協商處置方案。當時,錢端App的募資金額已達14億,涉及9000名投資者。
同日,招行在官網回應稱,已于2017年4月終止與錢端公司的所有合作,目前,招商銀行與錢端公司及錢端app無任何關系,并已向有關部門起訴在合作終止后錢端公司仍非法使用招行標識及名稱的行為。
據天河區人民法院的一審結果,認定雙方合作協議于2019年5月27日解除,晚于招行公布的合作終止時間,因此招行一審敗訴。
8月19日,時代周報記者咨詢了某股份銀行法律部門人員,該人士介紹通常客戶購買銀行正規理財產品的資金會存放于專門賬戶,并設置專門的監管手段,挪用這部分資金一般情況下不太可能。
但那14億元究竟去了哪里?在逾期發生一個月后,招行和錢端部分投資者代表之間就此問題開展會面,但招行相關負責人當時未能給出正面回答。投資者只能待判決公布后,或才能知曉14億資金去向。
責任編輯:陳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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