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光大銀行增速下滑 存六項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被通報
作者:振宇
行長空缺兩個月的光大銀行終于迎來新行長。2021年4月23日,光大集團副總經理付萬軍兼任光大銀行行長。
近年來,光大銀行的增速下滑。2020年,光大銀行實現營業收入1425.35億元,同比增7.32%;利潤總額為454.82億元,同比增0.71%;歸屬于本行股東的凈利潤為378.24億元,同比增長1.26%。
2019年光大銀行的營業收入增速是20.47%,凈利潤增速為10.98%。
2021年2月3日,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關于光大銀行侵害消費者權益情況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
通報指出,光大銀行涉違規代客操作、短信營銷宣傳混淆自營與代銷產品、適當性管理落實不到位、個貸業務與保險產品強制捆綁、存貸掛鉤、違反質價相符原則收取財務顧問費等六項違規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財產安全權等基本權利,已要求其進行整改。
根據通報,光大銀行在以下幾個方面存在嚴重違規:
一、消費者通過光大銀行自助設備購買理財產品時,存在銀行員工違規代客操作的問題,涉及哈爾濱、太原、上海等地4家分支機構。
二、光大銀行的短信營銷宣傳還混淆自營與代銷產品。光大銀行成都、濟南、青島等地7家分支機構在短信營銷中存在片面夸大產品收益、混淆自營理財和代銷產品等問題。
三、光大銀行的適當性管理落實不到位,其中包括光大銀行對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管控不力,導致大量高齡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高于實際等級。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該行客戶年齡超過70周歲的風險承受能力評估問卷中年齡選項失真,涉及554家分支機構,其中北京、河北、吉林、福建、大連等地分支機構問題較為突出。
四、個貸業務與保險產品強制捆綁。光大銀行與某財險公司合作開展的“聯合I貸”和小額無抵押貸款業務未區分消費者信貸風險水平和授信狀況,限定承保機構、強制捆綁搭售保險,嚴重侵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五、存貸掛鉤。光大銀行石家莊、沈陽、南昌、鄭州、廣州、南寧、重慶、成都、深圳、鞍山等10家分行存在存貸掛鉤的違規問題,要求借款人以辦理本行結構性存款、單位定期存單、預存“還款保證金”等作為貸款審批發放條件。
六、違反質價相符原則收取財務顧問費。光大銀行總行、武漢分行、蘇州常熟支行收取財務顧問費但未向企業提供實質性服務,涉及6269.5萬元。
《通報》指出,光大銀行上述違規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財產安全權等基本權利,銀保監會消保局已要求其進行整改。
責任編輯:趙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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