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滇銀行80后受賄5800萬揭亂象:不良率3% 頻爆大雷

富滇銀行80后受賄5800萬揭亂象:不良率3% 頻爆大雷
2019年04月12日 09:42 新浪財經綜合

【金融315,我們幫你維權】近年來,銀行卡盜刷、信用卡糾紛、暴力催債、保險理賠難等問題層出不窮,金融消費者維權舉步維艱,新浪金融曝光臺將履行媒體監督職責,幫助消費者解決金融糾紛。黑貓投訴

  中國經濟網

  編者按: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個追償權糾紛判決書,讓富滇銀行再次進入公眾視線。而這起判決書的背后是“富滇銀行員工受賄5792萬元”的案件。據悉,富滇銀行80后員工羅楊受賄5792萬元,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犯騙取貸款罪。羅楊先后私自以富滇銀行的名義為云南中某海盈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海盈公司”)1.98億承兌匯票及10億信托貸款提供擔保。

  2014年,羅楊兩次利用其在富滇銀行總行辦公室工作的便利條件,私自在偽造的文書資料上加蓋富滇銀行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并偽造了富滇銀行行務會議紀要、臨時行務會議紀要等文件,為一家企業融資進行擔保。羅楊兩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5792萬元。

  讓富滇銀行卷入“追償權糾紛案”的原因是,富滇銀行為免除10億元的擔保責任,承諾可以向云南集成廣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成廣福公司”)提供21億元的貸款,但條件是必須收購海盈公司。之后,集成廣福公司分別向吉林信托公司、新時代信托公司借款,富滇銀行為擔保人。富滇銀行西山支行代集成廣福公司墊付了貸款本金、利息合計人民幣7.21億元,履行了保證責任。在“追償權糾紛案”中,富滇銀行申請財產保全,對集成廣福公司名下價值7.21億元的財產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保全措施。

  富滇銀行品牌創立于1912年,是擁有百年歷史的老字號銀行品牌。2007年12月30日,富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成為云南省省級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截至2018年11月末,富滇銀行第一大股東為云南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數量9億股,持股比例18.9476%。

  2018年1-9月,富滇銀行凈利潤為6.69億元,同比下滑26.26%。數據顯示,富滇銀行的不良貸款率連續三年上升,從2016年末的1.87%,上升至2017年末1.90%,截至2018年9月末達到3.03%,較2017年末上升1.13個百分點。

  近年來,富滇銀行案件頻發。富滇銀行曾違規代理債券買賣業務,涉及交易金額96.07億。2012年,云南省審計廳表示,在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審計中,富滇銀行總行2009年度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里,違規代理債券買賣業務,涉及交易金額96.07億元,案件涉案人員7人。

  2011年11月至2016年1月期間,富滇銀行昆明海源北路支行原行長雷鈁分別與五家單位簽訂虛假合同騙取高額資金,造成這些公司損失合計約5825.58萬元。2018年9月15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雷鈁以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同時判決違法所得予以追繳后發還被害單位。

  2015年以來,云南省委共對富滇銀行開展了兩次巡視。有一些問題,在兩次巡視中重復出現。比如,干部提拔選拔問題,利用職務工作便利“靠山吃山”“靠行吃行”問題,信貸風險管控不力、違規放貸問題。

  2018年,富滇銀行高層變動。2018年5月21日,洪維智任富滇銀行黨委委員、書記,夏蜀不再擔任富滇銀行黨委委員、書記,任省屬國有企業專職外部董事。2018年8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官網顯示,洪維智任富滇銀行董事長。

  半個月之后,2018年9月4日,云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富滇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孔彩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1月7日至15日,云南省農墾集團紀委對富滇銀行總行機關及所屬五華支行開展交叉式、推磨式監督檢查,發現富滇銀行違規報銷差旅費和發放補貼等涉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針對上述問題,中國經濟網記者采訪富滇銀行,截至發稿未獲得回復。

  富滇銀行80后員工受賄5792萬 私蓋印章幫企業10億貸款擔保

  3月22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云南集成廣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云南集成置業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顯示,云南集成廣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作為上訴人反訴富滇銀行的追償權糾紛二審民事判決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富滇銀行總行辦公室員工羅楊利用職務之便,私自在偽造的文書資料上加蓋富滇銀行公章及法人印章,先后以富滇銀行的名義為1.98億的承兌匯票及10億的信托貸款提供擔保,共計受賄5792萬元。其中,10億元的信托貸款為海盈公司向中江國某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江公司”)的信托貸款。

  富滇銀行為免除10億元的擔保責任,承諾可以向集成廣福公司提供21億元的貸款,但條件是必須收購海盈公司。為此,集成廣福公司向吉林信托公司借款13億元,由富滇銀行作為擔保人。隨后,海盈公司償還了中江公司的10億元。為了償還吉林信托公司的借款,集成廣福公司又向新時代信托公司借款,富滇銀行為擔保人。新時代信托公司未按時收到集成廣福公司的借款利息,隨即宣布貸款立即到期。富滇銀行西山支行代集成廣福公司墊付了貸款本金、利息合計人民幣7.21億元,履行了保證責任。

  一審法院認為,富滇銀行西山支行對集成房地產公司享有追償權。但對于富滇銀行就上述代償資金的追償,集成廣福公司稱“本案涉嫌犯罪,應移送公安機關處理”。集成廣福公司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從而出現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判決。

  中國裁判文書網2018年7月12日公布的《羅楊等三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騙取貸款案二審刑事判決書》顯示,富滇銀行原工作人員羅楊(1982年8月13日出生)利用職務便利,為海盈公司融資貸款偽造材料,私蓋富滇銀行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私自以富滇銀行名義與他人簽訂三方協議,騙取貸款10億元。

  羅楊于2001年3月進入昆明市商業銀行(現富滇銀行)辦公室工作,負責信息維護管理工作。羅楊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0萬元;犯騙取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0萬元,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2014年12月,海盈公司總經理申萍久通過中間人找到羅楊,以海盈公司入股云南新某再生產業有限公司的并購項目啟動需要融資貸款為由,讓羅楊幫忙由富滇銀行為海盈公司向中江公司的10億元信托貸款提供擔保。在申萍久承諾給其一定報酬的情況下,羅楊決定利用其在富滇銀行辦公室工作的便利條件,以富滇銀行名義為該筆貸款進行擔保。

  在該筆貸款運作過程中,申萍久安排海盈公司副總經理鐘林與工作人員李甲冒充富滇銀行工作人員,和羅楊在富滇銀行辦公室共同與出資行長春農村商業銀行、中江公司的工作人員進行簽約,并在包括主要約定富滇銀行擔保義務的《三方協議》上加蓋富滇銀行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羅楊按照需要偽造了富滇銀行行務會議紀要、臨時行務會議紀要等文件,交給中江公司用于辦理貸款。最終,海盈公司收到10億元貸款。

  根據《云南集成廣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云南集成置業有限公司一審民事裁定書》,海盈公司不能歸還中江公司10億元,而富滇銀行為了免除其10億元的擔保責任,利用集成廣福公司想獲得貸款的心理,承諾可以向集成廣福公司提供21億元的貸款,但條件是必須收購海盈公司。

  為此,富滇銀行的代理律師起草了兩類文件,一類是集成廣福公司與海盈公司的《資產收購協議》(標的金額6.8億元),另一類是集成廣福公司與吉林信托公司的四份《信托貸款合同》(標的金額13億元)及相應的《監管協議》,還包括集成廣福公司與云南廣福城工貿有限公司簽訂的《建材采購合同》(標的金額為6.4億元),海盈公司向廣福工貿公司的《借款協議》(1.7億元)。以上合同均已簽訂,但均為虛假合同。

  合同簽訂后,集成廣福公司向吉林信托公司借款13億元,由富滇銀行作為擔保人。13億元到集成廣福公司的賬上后,依照《資產收購協議》的約定,將6.762億元轉到了海盈公司賬上;依照《建材采購合同》的約定,將6.24億元轉到廣福工貿公司賬上;依照《借款協議》,由廣福工貿公司轉1.7億元到海盈公司賬上。加上海盈公司的自有資金,已足夠償還中江公司的10億元,并已實際償還完畢。

  為了償還吉林信托公司的借款,集成廣福公司又向新時代信托公司借款,富滇銀行為擔保人。由于新時代信托公司未收到集成廣福公司應于2017年6月29日支付的2123.33萬元借款利息,2017年6月30日,新時代信托公司向集成廣福公司發出《通知函》,新時代信托公司宣布貸款立即到期,且要求集成廣福公司將貸款本金7億元及借款利息2123.33萬元支付至新時代信托公司的賬戶。

  2017年7月3日,富滇銀行西山支行代集成廣福公司墊付了貸款本金、利息合計人民幣7.21億元,履行了保證責任。

  中國裁判文書網2018年9月6日公布的《富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集成廣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顯示,富滇銀行于2017年7月17日向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集成廣福公司名下價值7.21億元的財產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保全措施。裁定書顯示,法院裁定如下: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成廣福公司名下價值人民幣7.21億元的財產。

  富滇銀行近年來案件頻發 內控不嚴?

  包括上述案件在內,據華夏時報報道,近年,富滇銀行訴訟案件頻發。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案件的發生多與該行內控合規不嚴相關。

  日前,裁判文書網顯示,2011年11月至2016年1月期間,原富滇銀行昆明海源北路支行行長雷鈁在與云南教育基金會、云南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昆明教育公益事業促進會、云南省流通行業協會、云南省農業機械總公司等五家單位簽訂合同的過程中,冒用銀行名義、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這5家單位資金后高利轉借給云南呈貢德華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并以個人名義投資尋甸三月三海會寺極樂塔項目,造成五家單位損失共計人民幣5825.58萬元。

  雷鈁的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同時判決違法所得予以追繳后發還被害單位。

  此外,富滇銀行重慶分行與重慶伯塔曼科技公司、重慶重百商社電器公司等的糾紛案是一起應收賬款質押引發的糾紛。該案歷時四年,審理過程一波三折,官司一直打到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月15日,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顯示,雖然最終富滇銀行勝訴,但該案暴露出富滇銀行風控管理存在的漏洞。

  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2月15日,富滇銀行重慶分行為重慶伯塔曼科技公司開具了6張銀行承兌匯票,累計金額達到5520萬元,應銀行風控的要求,重慶伯塔曼科技公司把6筆對重慶重百商社電器公司的應收賬款質押給了富滇銀行重慶分行。

  重慶伯塔曼科技公司巧妙地利用了銀行和企業風控的漏洞,在這個過程當中打了一個時間差,既讓富滇銀行重慶分行開具了銀行承兌匯票,又回收了重慶重百商社電器公司的應收賬款。最終的結果是,這6筆總金額552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重慶伯塔曼科技公司僅償還了一部分。截至2015年3月,富滇銀行重慶分行為重慶伯塔曼科技公司墊付的承兌匯票金額為2739.24萬元,截至2015年6月,墊付利息達到165.02萬元。

  2018年9月25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定,富滇銀行重慶分行按約為重慶伯塔曼科技公司墊付承兌匯票款項后,有權就重慶伯塔曼科技公司對重慶重百商社電器公司的1950萬元應收賬款享有優先受償權。重慶重百商社電器公司不服,起訴到了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定,駁回重慶重百商社電器公司的再審申請。

  富滇銀行迎來“70后”董事長洪維智 半個月后女副行長孔彩梅遭調查

  2018年,富滇銀行經歷了高層變動。2018年5月21日,富滇銀行召開干部大會,省委組織部副部長李朝文宣布省委關于富滇銀行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決定,洪維智任富滇銀行黨委委員、書記,夏蜀不再擔任富滇銀行黨委委員、書記,任省屬國有企業專職外部董事。

  資料顯示,洪維智,1973年12月生,曾長期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工作,2015年8月任臨滄市副市長,2017年3月任昆明市副市長。

  李朝文指出,省委對富滇銀行領導班子進行調整,是根據富滇銀行改革發展的需要和領導班子建設的實際,慎重研究作出的決定,體現了省委對富滇銀行的重視,對富滇銀行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關心。

  2018年8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官網披露,決定正式任命洪維智為富滇銀行董事長。

  2018年9月4日,云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云南省富滇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孔彩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孔彩梅,女,云南宣威人,1984年4月參加工作,長期在宣威縣農信系統工作。1993年到2002年,在中國建設銀行宣威縣支行、云南省分行和昆明市城西支行工作,并于2002年11月開始,擔任中國建設銀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城西支行行長助理;半年后,孔彩梅于2003年5月開始在昆明市商業銀行工作;3個月后,孔彩梅任昆明市商業銀行正義路支行行長。從2007年12月開始到被調查,孔彩梅歷任正義路支行行長,富滇銀行行長助理、營業部總經理、副行長,富滇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18年12月7日,富滇銀行召開2018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會。洪維智代表行黨委作以下匯報:一是強化黨的政治建設,堅定做好“兩個維護”;二是加強黨的領導,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三是提高政治站位,扎實推進巡視整改工作;四是深化紀律作風建設,鞏固和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五是深化政治巡察,切實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六是嚴防死守,切實防范金融案件發生;七是壓實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八是嚴肅查處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形成震懾。

  2015年6月10日至7月31日被巡視:貸款領域廉政風險防范機制存漏洞

  2015年6月10日至7月31日,省委第一巡視組對富滇銀行進行了專項巡視,并于8月28日反饋了巡視意見。2015年8月31日,云南省紀委官網公布《省委第一巡視組向富滇銀行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提出富滇銀行存在權責不清、廉政風險防范機制存漏洞等問題。

  此次對富滇銀行開展專項巡視,發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黨委履行主體責任仍有差距,存在重金融業務和經營工作、輕黨建工作和反腐倡廉的現象。班子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尚未形成群策群力、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氛圍。紀檢監察部門聚焦主業主責、實現“三轉”仍不夠到位,分支行紀檢干部未能專司其職、有效發揮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能作用。

  二是系統廉政風險防控對策和舉措尚單調乏力,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缺乏嚴格過硬的制約措施和問責機制,少數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不敢堅持原則,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和不良風氣抵制糾正和整治不力,不敢動真碰硬,制度、紀律、規矩執行弱化,系統內違紀違規事件時有發生。

  三是董事會、黨委會、經營班子、監事會職能職責界線不夠明晰,權力與責任不夠明確,相互支持配合不夠緊密,班子之間、主要負責人以及成員之間相互溝通協調不夠。系統內法人治理機制尚不完善,還未形成整體協調、高效運轉的良性機制。

  四是貸款領域廉政風險防范機制仍存有漏洞,有的分支行違規幫企業拆分貸款金額,化整為零逃避額度審批權限,增加了貸款風險;有的分支行管理人員和員工“靠行吃行”,利用工作便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有的員工涉嫌非法組織或參與民間集資和借貸活動,產生較嚴重影響。

  五是一度時期,干部選拔任(聘)用工作有的環節操作不夠嚴謹,選人用人視野不夠開闊。在人事管理和薪酬待遇方面,需要健全完善效益與公平相兼顧的激勵機制。

  六是有的單位和干部、管理人員對整治“四風”、加強作風建設仍存在認識模糊、被動應付和打“擦邊球”行為,抓作風建設標準不高、要求不嚴,存在時緊時松現象。

  2016年3月25日,云南省紀委官網顯示,富滇銀行通報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表示整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2015年共查處違規違紀問題38起,處理人員137人,其中,警告處分11人,記過處分3人,記大過處分3人,降級處分2人,解除勞動合同2人,開除3人,其他處理113人。

  富滇銀行指出,在2015年推行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基礎上,此次整改中,再次組織所轄各機構對自身廉政風險進行全面排查,并根據巡視組提出的意見建議,重點關注了信貸審批、集中采購、資金管理、干部人事等領域的廉政風險排查。對全行460個崗位進行廉政風險排查,共梳理排查出可能存在廉政風險的崗位98個,認定為高風險崗位23個,中風險崗位39個,低風險崗位36個。

  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月11日被巡視:信貸風險管控不力、內部監管不力

  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月11日,省委第十一巡視組對富滇銀行黨委開展了機動巡視,2018年4月14日反饋了巡視意見。

  根據云南省紀委官網在2018年4月17日公布的《省委第十一巡視組向富滇銀行黨委反饋巡視情況》顯示,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黨的政治建設弱化,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違反決策程序,“三重一大”制度形同虛設;黨的建設不規范,基層黨組織設置不符合黨章規定,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黨委履行全面監督責任不到位;紀委監督責任缺失,紀檢監察聚焦主業、深化“三轉”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選人用人導向不正,“攀龍附鳳”、近親繁殖、頻繁調整干部、違規提拔干部等問題突出;信貸風險管控不力,存在違規放貸、問責不力、利用職務便利“靠山吃山”等問題;內部監管不力,違規招投標、國有資產閑置等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忽視群眾利益,薪酬分配不公;總行機構和人員膨脹,“頭重腳輕”等。巡視期間,巡視組發現一些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移送處置。

  2018年8月15日,云南省紀委官網發布《富滇銀行黨委巡視整改情況通報》。《通報》顯示,該行全面核查2015年至2017年信貸違規受到處理人員的情況,共追加問責16人(行管干部13人)。其中,追加黨紀處分4人次、政紀處分4人次、組織處理2人次、批評教育1人次、黨內談話誡勉7人次、其他處理2人次。

  《通報》指出,綜合各方意見后,富滇銀行決定扣減金融同業條線事業部2015年至2017年任職的22名中層管理人員三年績效薪酬總額的20%。

  此外,富滇銀行表示,按照精減高效原則,撤銷4個總行部門,總行部門由38個調整為34個。按照人員下沉、充實基層原則,壓降總行人員。通過部門調整、規范外派人員隸屬關系、對同在總行部門工作的員工進行親屬回避調整,總行人員由825人壓降至695人,減少130人。撤銷北京聯絡處,對原北京聯絡處的費用支出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對審計發現問題進行嚴肅整改。

  2018年三季報:富滇銀行凈利潤同比下滑26.26% 不良率升至3.03%

  富滇銀行成立于2017年12月,是在對昆明市商業銀行進行重組的基礎上成立的省級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總部位于云南省昆明市。

  截至2018年9月末,富滇銀行共有分支機構144家(含總行),已在云南省大部分州市和重慶直轄市成立分支行,與老撾外貿大眾銀行合資成立老中銀行,發起設立4家村鎮銀行。

  截至2018年11月末,富滇銀行前十大股東分別為:云南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數量9億股,持股比例18.9476%;中國大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持股數量9億股,持股比例18.9476%;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數量5.2億股,持股比例10.9513%;昆明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數量4.67億股,持股比例9.8386%;昆明產業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2.76億股,持股比例5.8041%;冶金自動化研究設計院,持股數量1.5億股,持股比例3.1579%;云南京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持股數量1.13億股,持股比例2.3706%;云南德勝鋼鐵有限公司,持股數量1億股,持股比例2.1053%;云南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數量1億股,持股比例2.1053%;云南世紀金源投資置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數量1億股,持股比例2.1053%;云南錫業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數量1億股,持股比例2.1053%。

  2018年三季報顯示,1-9月,富滇銀行實現營業收入37.81億元,相比上年同期的35.54億元增長6.39%;凈利潤為6.69億元,相比上年同期的9.07億元下滑26.26%。

  在《富滇銀行2019年度同業存單發行計劃》中,富滇銀行披露了相關數據。數據顯示,富滇銀行的不良貸款率連續三年上升,從2016年末的1.87%,上升至2017年末1.90%,截至2018年9月末達到3.03%,較2017年末的1.90%上升1.13個百分點。

  富滇銀行的撥備覆蓋率連年下降,已逼近監管紅線。2016年末,富滇銀行的撥備覆蓋率為192.68%,2017年末該數據下降至171.37%。2018年9月末,富滇銀行撥備覆蓋率為121.14%,較2017年末的171.37%下降50.23個百分點。

  2018年9月末,富滇銀行資本充足率13.77%,較2017年末13.94%下降0.17個百分點。

  聯合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在《富滇銀行2018年跟蹤信用評級報告》中認為,富滇銀行信貸資產質量下行壓力加大。2015年到2017年,該行不良貸款余額逐年上升,分別達到14.86億元、16.48億元和19.15億元。其中2017年富滇銀行加大了對不良貸款的核銷力度,全年核銷不良貸款11.16億元。截至2017年末,富滇銀行不良貸款余額19.15億元,不良貸款率1.90%;逾期貸款余額61.95億元,占貸款總額的6.15%。從逾期期限看,逾期90天以上貸款余額51.21億元,與不良貸款的比值為267.42%,貸款五級分類偏離度高。

責任編輯:張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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