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銀保監會網站發布消息,銀保監會近期嚴肅查處一批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數據質量領域違法違規案件,對政策性銀行、國有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等共21家銀行機構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合計8760萬元。
鯨平臺統計被罰的21家銀行和處罰金額如下:渤海銀行(罰款360萬元)、浙商銀行(罰款380萬元)、恒豐銀行(罰款480萬元)、浦發銀行(罰款420萬元)、平安銀行(罰款400萬元)、廣發銀行(罰款420萬元)、興業銀行(罰款350萬元)、招商銀行(罰款300萬元)、民生銀行(罰款490萬元)、華夏銀行(罰款460萬元)、光大銀行(罰款490萬元)、中信銀行(罰款290萬元)、郵儲銀行(罰款370萬元)、交通銀行(罰款420萬元)、建設銀行(罰款470萬元)、中國銀行(罰款480萬元)、農業銀行(罰款480萬元)、工商銀行(罰款360萬元)、農業發展銀行(罰款480萬元)、中國進出口銀行(罰款420萬元)、國家開發銀行(罰款440萬元)。
具體來看,政策性銀行中,農發行收到的處罰金額最高,為480萬元。罰單顯示,農發行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17違法違規行為。
國有大行中,中國銀行涉及的違法違規事實最多,有18項,其中最后一項為2018年行政處罰問題依然存在。
什么是EAST?
EAST系統全稱Examination and Analysis System Technology,是銀監會在2008年開發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檢查分析系統,旨在順應大數據發展趨勢需求,并幫助監管部門提高檢查效能。系統包含銀行標準化數據提取、現場檢查項目管理、數據模型生成工具、數據模型發布與管理等功能模塊。其核心為:
1、建設一個相對開放的數據分析平臺,實現對銀行業務數據的靈活組織、篩選、抽取、建模、挖掘和分析;
2、建立一套通用的、相對封閉的數據采集標準,納入監管人員關心的風險數據點。該系統在監管檢查層面充分發揮了精確制導、精密追蹤和精準定位的作用,查出了大量疑點數據,挖掘出一些隱藏的問題,有效提升了檢查效率。
EAST最新版有哪些變化?
今年1月30日,《中國銀保監會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數據標準化規范(2021 版)》(EAST5.0)發布,要求金融機構切實推進數據治理,提升數據質量和數據專業性,進一步增強數據規范性。自2012年8月以來,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數據標準化規范EAST實施已有十年,并迭代至第五版。
據RIKING統計,與2019年9月的EAST4.0相比,EAST5.0的適用范圍增加了直銷銀行和理財公司;監管主題域新增了各項貸款、表內外擔保信息、表外授信信息,并刪除了統計全科目;監管目的也從“優化數據模型結構,從‘用’出發,刪除使用率低的報表,增設風險業務的數據信息; 強調銀行報送的數據質量和源頭數據治理等等。
鯨平臺了解到,近年來,銀保監會高度重視監管數據的整體治理水平和質量控制機制,組織開展了對21家全國性中資銀行機構EAST數據質量專項檢查。對檢查發現的漏報錯報EAST數據、部分數據交叉校核存在偏差等數據質量違規問題,銀保監會依法嚴肅予以行政處罰。
同時,銀保監會督促銀行機構嚴肅追責問責,深挖數據質量違規問題背后的治理不完善、機制不健全等根源性問題,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完善機制缺陷,彌補制度漏洞。
責任編輯:王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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