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央行正抓緊組織研制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云計算等17項金融科技標準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張壽林 每經編輯 劉野
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二級巡視員楊富玉在“2019銀行數字化轉型高峰論壇”暨第十五屆中國電子銀行年度盛典上指出,提升銀行數字化轉型的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鏈現代化水平,急需強化標準引領。
論壇由中國金融認證中心(CFCA)聯合近百家成員銀行舉辦。楊富玉在論壇上透露,目前人民銀行正在抓緊組織研制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云計算等17項金融科技標準。
他還透露,人民銀行在組織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CFCA等單位爭取在中國基于LEI的數字身份識別項目試點,希望商業銀行積極支持并參與。
中國金融基礎設施達到國際領先水平
中國正積極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引導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對于金融領域,楊富玉說,中國金融數字化轉型已建立了較好的基礎:
第一,標準在我國已經上升為一種基礎性制度安排。新《標準化法》的發布實施以及2015年以來我國標準化改革,推動構建了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和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系。
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強化標準引領,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今年8月28日國務院召開的常務會議也要求“推動構建以標準引領、企業履責、政府監管為基礎的管理體系”。
第二,我國金融數字化已經有較好的基礎設施支撐。中國金融基礎設施達到國際領先水平。商業銀行新發卡片全部基于金融IC卡,移動支付蓬勃發展,移動支付產品和服務創新活躍,建成運行一批技術先進的全國性金融基礎設施,包括: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臺、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二期)、全國統一票據交易平臺等,金融服務主要通過信息技術手段實現。第三方電子合同、電子訂單已在金融服務核心領域得到應用,金融業處理對象高度數字化。
第三,我國金融數字化發展已經凝聚了廣泛共識。今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年)》。規劃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國金融科技發展的“四梁八柱”。
“十三五”期間,人民銀行還組織發布了《中國金融業信息技術“十三五”發展規劃》《金融業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北京等地陸續發布了地方金融科技產業發展規劃。
第四,我國金融數字化標準建設積累了一定經驗。“十三五”期間,我國發布金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90多項,金融團體標準20多項,涉及術語、編碼、分類、數據、接口、安全、憑證等方方面面。
同時,以標準落地實施為手段,推動將嵌入式應用軟件、條碼支付受理終端等11項金融科技產品納入國家統一推行的認證體系,以標準助力金融科技安全與質量管理,切實提升金融科技監管和綜合治理水平。
爭取在中國試點基于LEI的數字身份識別項目
我國銀行業是金融業的基石,作為現代服務業的典型代表,銀行數字化轉型,既是數字經濟建設的重要組成,又是數字經濟發展的關鍵支撐。楊富玉指出,提升銀行數字化轉型的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鏈現代化水平,急需強化標準引領。
對此,他進一步闡述,一是強化標準對新技術應用規范引導作用。近年來,金融科技迅猛發展,不斷改變各國和地區的經濟金融版圖。金融科技在提供廣泛機遇的同時,增加了潛在風險。國際社會形成共識,金融科技能夠促進金融發展、金融普惠和金融提效,但相應會增加金融穩定、市場誠信、消費者與投資者保護的風險,對金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提出新要求,標準尤其是推薦性標準可以發揮獨有的“軟法”作用。
有一種觀點認為,標準阻礙創新,企業可以運用其市場影響力,制定游戲規則,與銀行共享數據,實現甚至超越國外開放銀行制度想達到的目標。楊富玉指出,這種觀點是短視狹隘的,沒有看到在專有接口模式下數據不規范、競爭不充分、創新不持續、公共利益受損的風險。
他說,目前人民銀行正在抓緊組織研制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云計算等17項金融科技標準,歡迎廣大金融機構、科技企業、科研院校等各方力量以不同形式參與,而且將支持外資企業加入標準工作組,公平參與金融標準編制,增強標準編制主體的多元化。
二是強化標準高水平開放的支持作用。隨著跨境交易和數字經濟的持續發展,經濟犯罪和欺詐行為日趨復雜,準確識別和驗證交易對手,包括商業和貿易伙伴,變得越來越重要。
楊富玉介紹,全球法人識別編碼(LEI)能為對手方識別和驗證帶來重要價值,全球正尋求在銀行業以及供應鏈和數字市場等行業的用例中擴大LEI的采用范圍,不局限于用在監管報告方面。
他透露,目前,人民銀行正在組織中國金融電子化公司、CFCA等單位爭取在中國基于LEI的數字身份識別項目試點,希望商業銀行積極支持并參與。
三是強化標準對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2018年7月,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標準委批復在重慶市、浙江省開展金融標準創新建設試點。近期開展的中期評估表明兩地取得積極成效,形成的一些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包括:建立金融團體標準發布平臺,加大區域金融標準供給力度;開展金融產品標準建設,提高金融產品的可讀性、易讀性和規范性;構建“輕量級”標準體系,降低中小銀行開展標準化工作難度;加強金融標準質量管控,注重標準與監管規則協調配套;將金融標準創新與金融科技應用相融合,完善金融科技標準體系。
四是進一步完善金融標準化體制機制。楊富玉指出,當前金融標準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比較突出,尤其是業務、管理標準缺失比較嚴重,這與一直以來業務管理部門參與金融標準建設程度不高有很大關系。他建議各單位、各部門,結合金融科技發展規劃和金融數字化轉型,積極支持金融標準研究組織建設,安排專職人員開展標準化工作,并探索建立“技術、業務、管理”三者融合、激勵有效的金融標準化統籌協調工作機制。
責任編輯:張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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