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九家上市銀行所得稅實際稅負率低于10% 解碼公募基金通道避稅“神器”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部分銀行所得稅實際稅負率大幅降低,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公募基金投資的大幅增加。公募基金不但具有免稅功能,其收益率往往也高于國債、地方政府債。
近期,關于部分商業銀行所得稅實際稅負率過低的話題,頗受市場關注。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梳理A股上市銀行年報發現,32家上市銀行中,有9家銀行所得稅實際稅負率低于10%,整體水平與2015年相比大幅降低。而各家上市銀行的稅前利潤,與2015年相比,則基本上都有一定程度提高。
例如,某上市城商行2018年稅前利潤約為114.98億元,但其所得稅費用為2.77億元,其所得稅實際稅負率約為2.41%;而在2015年,該行稅前利潤為80.15億元,所得稅費用則為14.48億元,所得稅實際稅負率為18.07%。三年里,該行稅前利潤增長了43%,但所得稅稅負率卻降低了近16個百分點。
需要說明的是,所得稅費用并非銀行當年繳納的所得稅金額。例如,上述城商行日前回應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稱,“我行2018年實際繳納稅務部門的企業所得稅23.75億,按(實際繳納)看,所得稅率20.66%;2017年實際繳納稅務部門的企業所得稅14.78億,所得稅稅率14.54%”。
“這是兩個維度上的概念,當年繳納的所得稅金額,其中可能有很大一部分是上一年遞延下來的;從稅收負擔的角度,應該以所得稅實際稅負率為準。”某國有大行司庫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在借道公募基金避稅上,“國有大行很少利用,一些股份行做得比較多。”
解碼定制型公募基金
所得稅實際稅率的走低,源于銀行的部分投資具有“避稅”功能。
目前,銀行資金投資國債、地方政府債和公募基金均可享受免稅待遇,在銀行的財務報表中主要體現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欄目里。
其中,部分銀行所得稅實際稅負率大幅降低,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公募基金投資的大幅增加。公募基金不但具有免稅功能,其收益率往往也高于國債、地方政府債。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發現,銀行投資公募基金實現避稅,多以投資“定制型公募基金”的形式開展。
此類公募基金的特征為募集時間短、認購者數量少(數量貼近公募基金投資的200人下限)、可根據客戶的需求設計產品類型(債券型、混合型等),屬于銀行委外業務的一種形式。
“銀行投這類產品的主要動力是‘避稅’,這也是基金公司做業務拓展時的營銷賣點。”上海某公募基金機構業務銷售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此類業務“基本上都是銀行自營部門在做,因為自營有稅收考核,理財沒有”,且由于“自營有嚴格的投資范圍界定,所以基金公司都會喪失全部或部分主動管理權限,在策略上,基本都是投利率債,或者利率債加高等級信用債。”
“剛開始主要是一些股份行在做,后來一些規模大一些的城商行也參與了進來。”該人士說。
對銀行而言,定制型公募基金避稅功能顯著表現在,銀行若直接在市場上投資政策性銀行債和信用債,收益部分需繳納6%增值稅和25%公司所得稅,收益部分的稅負超過30%;而借道公募基金,盡管需要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但卻能將“免稅”帶來的收益留給銀行自身。
一份典型的定制型公募基金宣傳材料如此描述:假設一家銀行有20億元的信用債投資額度,按照5%年化收益計算(即,投資收益為1億元),通過定制的債券型公募基金,可以節省所得稅2500萬元,節省增值稅600萬元;投資公募基金的成本,按照千分之三的資產管理費率和萬分之五的托管費,一共是700萬元。不考慮其他成本和基金申購費用,通過定制公募基金,該銀行可節省約2400萬元。
“銀行自己買信用債、政策性銀行債是不免稅的,銀行把錢投給某只公募基金,通過基金來買,來自基金的收益可以免稅。而實際上,底層收益還是來自原本不免稅的債。”北京某券商資管部人士對記者解釋該模式“避稅”的實質。
另有業內人士介紹,銀行還可以通過投資貨幣基金的形式實現“避稅”。例如,銀行購買100億貨幣基金,這100億的貨幣基金又存回銀行,假設貨幣基金的收益是5%,扣掉管理費,銀行拿到的收益是4.7%,銀行倒貼3000萬管理費。但這4.7%不用交稅,每年省稅是100億×4.7%×25%=1.175億,扣掉倒貼的3000萬,銀行還賺了8750萬。
“投貨幣基金,可能主要是一些有存款壓力而且有自主投資權的分行會這么操作,而且貨幣基金流動性新規后越來越難了;主流還是定制型公募基金或者拼單(好幾家銀行一起投)。”北京某公募基金經理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相比同樣具有免稅功能的國債、地方政府債,公募基金的年化收益率“至少能高出1個百分點”,這也是公募基金備受銀行追捧的原因。
“如果是通道的話,意味著(銀行)客戶會在交易時給你指定交易價格,作為公募基金,這是不合規的。”前述公募基金機構銷售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為顯示過程中的獨立、客觀、公正,銀行“基本上會找幾家券商資管、保險資管進行比價,主要是給監管看。”
“這個事情有點法不責眾,因為很多銀行都在這么做。另外,你也難以區分公募基金是否100%讓渡了管理職責。”該人士表示,監管部門已經注意到這一現象,陸續設置了障礙,“比如單一持有人的持有份額上限陸續降低到40%,30%,提高拼單難度”,“同業存單不能算債券”等。
江陰銀行2018年所得稅稅率約-29%
這種“避稅”效應,在銀行財報上有明顯體現。
例如,交行、興業和寧波銀行,2015年的基金投資分別為94億元、986億元和2億元;至2018年,三者的基金投資規模已分別達到1876億元、2718億元和1168億元,分別增長了約20倍、2倍和600倍,各自的所得稅實際稅負率也均大幅降低。
而更極端的例子則是江陰銀行。2018年,江陰銀行稅前利潤為6.06億元,但所得稅費用卻為-1.74億元,所得稅實際稅負率甚至為-28.78%。不過,這個所得稅費用“缺口”在2019年上半年末迅速縮小為-126萬元,對應所得稅實際稅負率為-0.32%。
江陰銀行在其年報中稱,2018年度所得稅費用較2017年度減少的主要原因為:2018年度該行加大信貸資金投放力度的同時優化對閑散資金投資管理,積極響應政策,重點配置低風險的政府債、公募基金,導致本年度國債利息收入、公募基金分紅等免征所得稅收入大幅提高,高于應稅收入,所得稅費用為負數。不過,該行沒有進一步披露投資的政府類債券和公募基金的具體規模。
江陰銀行稱,盡管該行所得稅費用為負數,“但并不意味著本行不繳納所得稅,2018年度本行共支付的各項稅費2.66億元。”
業內人士指出,公募基金能夠擁有“避稅”光環,主要依據是財政部國稅總局的鼓勵政策。
2002年8月下發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 稅收問題的通知》規定,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2008年3月財政部下發的《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亦重申: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9月中旬,曾市場傳言稱,未來可能取消針對金融機構投資公募基金的免稅政策。不過,截至記者發稿,這一傳言并未得到證實。
“如果針對機構取消公募基金分紅的免稅政策,勢必侵蝕不少銀行的凈利潤,并可能導致此類公募基金萎縮。”前述公募基金基金經理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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