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管產品踩雷后仍正常銷售 長江資管聯手浦發銀行“悶殺”投資者?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帥可聰 陳鋒 北京報道
打破剛性兌付是促進市場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但買者自負的前提是賣者盡責。
近日,《華夏時報》記者獲悉,由長江證券(上海)資產管理公司作為管理人,浦發銀行托管代銷的祥瑞系列產品因踩雷華信債造成巨大虧損,引發投資者質疑。
“我們必將追責到底。”多位投資者向本報記者表示,在今年3月華信危機爆發后,浦發銀行5月仍在正常銷售持有華信債的祥瑞系列產品,而彼時的華信債由于評級連遭下調其實已不符合合同約定。僅半年時間,這些投資者因此少則虧損數萬元,多則虧損近百萬元。
對此,長江資管回復《華夏時報》記者時稱:“除按規定及約定向投資者披露產品相關信息以外,我司作為管理人不得違規泄露產品的任何未公開信息。”同時,回復函中還提醒:“事涉金融穩定,敬請媒體注意。”
踩雷產品竟正常銷售
公開資料顯示,長江資管是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資子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該公司資產管理規模總計1472.86億元;其中,集合產品581.07億元,這起事件涉及的正是此類產品。
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數據顯示,長江資管祥瑞系列產品主要包括“祥瑞1號”(一至六期)、“祥瑞2號”(一至三期)、“祥瑞9號”一期等,設立之初合計規模近40億元,涉及投資者上千人,這些產品均為無固定存續期限的固收類產品。
《華夏時報》記者看到的“祥瑞1號”第五期產品資料顯示,集合計劃原則上每6個月開放一次,開放期為每6個月結束后的首兩個工作日。可知的是,除了設立于今年3月的“祥瑞8號”第五期產品,其余祥瑞系列產品此前均持有華信債。
今年3月1日,媒體報道中國華信實控人葉簡明被有關部門調查,華信系公司因此遭遇“股債雙殺”。上海華信當日在上交所發布緊急停牌公告,宣布公司發行并上市的“15華信債”、“16申信01”、“17華信Y1”、“17華信Y2”、“18滬信01”等共140億規模債券全部停牌(至今仍未復牌)。
此后,隨著危機的發酵,上海華信遭其委托的評級機構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連續下調評級。截至今年5月4日,聯合評級已將上海華信的主體長期信用等級及“15華信債”、“16申信01”等相關債券評級下調至“BBB+”。
然而,盡管華信債此時已經明顯具備重大風險,但原本定位為“中低風險產品”的祥瑞系列產品在此后仍通過浦發銀行正常銷售。根據多位投資者證實,在華信債評級遭下調后,仍在銷售的包括“祥瑞1號”四至六期產品,而此時的華信債評級其實已經不符合合同約定。
《華夏時報》記者看到的“祥瑞1號”5期產品合同顯示,為維護集合計劃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本集合計劃投資于信用債債項評級不低于AA,投資于短期融資券債項評級不低于A-1,若無債項評級則主體評級不低于AA。
“進去就是認虧的”
作為半年開放一次的產品,“祥瑞1號”5期產品在今年5月8日、5月9日開放。該產品2018年一季度、二季度資產管理報告顯示,在一季度與二季度一直持有50萬張華信債“16申信01”。
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的數位投資者均為5月8日、9日買入的這款產品。半年時間,原本預期年化收益5.6%的產品虧損卻超過了10%;其中,來自吉林的投資者衛權(化名)買入了700萬元,虧損本金超過70萬元,若加上原本預期的利息,虧損更是多達近百萬元。
據了解,今年9月中旬,長江資管在華信債按第三方價格重估的基礎上,對祥瑞系列產品的凈值大幅向下調整。投資者提供的一則來自浦發銀行內部的凈值測算表顯示,其中“祥瑞1號”四期、“祥瑞1號”五期、“祥瑞9號”一期的凈值均向下調整了逾10%。
某公募基金的一位專業人士向《華夏時報》記者介紹,根據合同約定,管理人有權調整集合計劃的凈值,與股票型基金一樣,在持有的股票預期有較大風險后,可重估股票價格進而調整基金凈值。對于集合計劃的投資者來說,遇到此類情況如果選擇不贖回,債券違約的追償若順利,集合計劃的凈值也能回升。
不過,即便如此,對于一些投資者來說這仍難以實現。事實上,今年11月12日,在“祥瑞1號”5期即將開放的前幾日,長江資管曾發布強制贖回公告,稱根據合同約定,份額不足100萬份的將強制贖回。這意味著,僅投資百萬的客戶如果不追加投資,就必須認虧出局。
本報記者還注意到,“祥瑞1號”5期的2018年二季度資產管理報告顯示,該產品在今年5月的開放期買入份額近1.4億元,而退出份額達到2.46億元。另據合同約定,管理人可以以自有資金參與集合計劃份額,參與份額不得超過集合計劃總份額的20%。不過,記者未能了解到管理人是否有在此次開放期買入或贖回。
但有投資者就此質疑認為:“5月進入的投資者就是為他們前期進入者贖回買單,進去認虧的。”
到底誰在欺詐?
值得注意的是,有三位投資者分別向記者表示,從浦發銀行方面獲得的消息稱,浦發銀行否認知道長江資管“祥瑞1號”五期持倉華信債。
虧損超70萬元的衛權對記者透露,今年9月中旬曾就相關事宜咨詢浦發銀行,然而浦發銀行給其的答復是:“銀行不知道此產品(“祥瑞1號”五期)持有華信債券,知道了肯定不會讓客戶買的。”不過長江資管方面就此卻對其回應稱:“3月1日華信債停牌后第一時間告知了浦發銀行,是浦發銀行經慎重研究后,確定沒有問題才繼續代賣的。”
“我想知道怎么做出的‘確定沒有問題’的決定呢?明明有問題了,你也知道了,還不告知客戶,浦發銀行這是明顯的欺詐。”衛權說。
“理財經理說他們不知道長江資管投的華信債,他們都不清楚,就賣給我們,這符合規定嗎?這是欺騙。”另一位投資者稱。
11月30日,《華夏時報》記者就相關質疑向長江資管發送了采訪函,但該公司以不得違規泄露產品未公開信息及事涉金融穩定為由拒絕正面回復。該公司在回函中表示:“祥瑞系列產品均為非公開發行的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有關規定,除按規定及約定向投資者披露產品相關信息以外,我司作為管理人不得違規泄露產品的任何未公開信息。”
浦發銀行則在回函中稱:“作為代理銷售機構,依據代理銷售協議履行了代理銷售職責。為了切實維護產品持有人的利益,我行成立了總分行應急工作小組,一直敦促產品管理人積極尋求合理解決方案。同時,根據產品管理人提供的《長江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旗下產品所持有的債券估值調整的提示性公告》以及相關產品開放的提示公告,就產品持有債券估值調整情況及開放情況均及時向投資者進行了披露。”
浦發銀行稱,“我行將繼續密切跟進事件進展,根據產品管理人提供的相關信息,及時向客戶披露,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對此次事件,本報記者將繼續跟蹤報道。
責任編輯:秦嶺 主編:夏申茶
(本文來自于華夏時報網)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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