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曝光臺】近年來,銀行卡被盜刷、買理財遇飛單的案例屢見不鮮,金融消費者維權舉步維艱,新浪金融曝光臺將履行媒體監督職責,幫助消費者解決金融糾紛。 【黑貓投訴】
尷尬!正當善林金融一心打響“雙十一”前戰之時,一份由環翠區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發出的《風險提示》將其推向輿論漩渦。
這份《風險提示》直指善林金融威海分公司涉嫌違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監管部門正在對該公司進行調查。
那么,善林金融究竟哪里出了問題?
線下業務違規
10月26日,在一份落款為環翠區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環翠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代)的《風險提示》中顯示,“經查,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涉嫌違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不具備從事網絡借貸中介機構經營資質。環翠區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正在對該公司進行調查,在未取得網絡借貸中介機構經營資質前暫停經營活動?!?/p>
環翠區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還提示投資者,“投資有風險,投資人需自擔風險,非法集資參與人應當自行承擔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記者查詢獲悉,該區隸屬山東威海。
根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網絡借貸信息機構不能自行或委托、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而線下售賣網貸理財產品亦違反上述監管規定。
11月1日,善林金融方面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證實的確收到了此函。該公司相關人士解釋稱,各地地方政府對于合規轉型進度的要求不盡相同,部分地區企業合規轉型的進度并未跟上當地政府的要求,導致被監管部門“批評”。
“我們已經要求相關地區加急合規整改,按照當地監管部門要求,完成監管內容。”善林金融回復稱,目前公司已經積極逐步取消線下P0S機使用、逐步取消和關閉線下門店(或按照指導要求去轉型線下門店)、積極接洽銀行存管事宜等,目前銀行存管已經在搭建存管賬戶系統的過程中。
未上線銀行存管
目前,善林金融尚未給出明確的完成整改時間。
而在業內人士看來,善林金融想要合規整改確實是個大工程。據《國際金融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僅上海地區,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就有至少20家分公司。
根據天眼查信息,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旗下共有三家涉及網貸業務的平臺,分別是善林寶、億寶貸和善林財富。
除此之外,其出資60%的上海雪橙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旗下還有一家名叫雪橙金服的網貸平臺;出資88%的意真(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名下還運營著三款現金貸產品,分別是指尖貸、指尖錢莊、指尖錢包。
不過,目前上述四家網貸平臺均未對接銀行存管。其中,善林寶、億寶貸和善林財富接入的是連連支付,雪橙金服接入的是新浪支付。
記者注意到,10月26日,億寶貸方面曾發布了和新網銀行簽訂資金存管協議的公告。
就此,《國際金融報》記者致電了億寶貸客服,客服人員表示,目前和新網銀行的合作尚未完全確定,因為新網銀行目前不能滿足億寶貸資金存管的要求,現在平臺還是在使用連連支付。
根據客服所言,因為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屬于上海市金融辦管轄范圍,而根據此前上海監管方面發布的《上海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中要求,上海網貸平臺需要選擇在本市設有經營實體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商業銀行進行客戶資金存管。
一位對接資金存管的技術公司負責人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很多銀行的對接系統基本相似,所以如果此前在一家銀行已經上線過資金存管系統,再轉換對接系統時切換比較簡單。但如果此前沒有對接過銀行存管系統,那么平臺最少需要預留兩個月的時間進行數據接口和系統準備,具體需要根據平臺實際運營情況和銀行審查結果。
此前有消息稱,互聯網金融行業整改實施階段應最遲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上海地區可能需要在明年3月底完成整改。雖然監管方面曾表示對網貸平臺合規情況的檢查會適時延后,但是留給善林金融的時間也不多了。
曾涉嫌虛假宣傳
其實,善林金融在網貸平臺的圈子里屬于“知名品牌”。
通過公開信息可以發現,善林金融以“金主”身份曾多次贊助各類活動,比如近期的“全國九城藝術聯展”,以及2016年1月起成為中國女排的高級贊助商。
“存在感”是刷出來了,但接踵而至的是多張處罰單。早在2015年,善林金融就曾收到過兩次來自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處罰。
2015年7月13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檢查總隊對其開出了一張55萬元的罰單,處罰原因是:首先,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其次,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第三,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其中,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而未取得批準,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
緊接著2015年12月16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機場分局對其開出一張10萬元罰單。處罰原因是,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發布廣告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上海某中型網貸平臺公關負責人對《國際金融報》記者坦言,由于網貸平臺主要是面向C端消費者,所以從提高品牌知名度、維護企業形象的角度考慮,大部分網貸平臺都會傾向多做一些品牌曝光,其中就包括參加各類公益活動、金融科技論壇、贊助符合企業形象的活動和邀請明星擔任形象代言人等。由于目前針對網貸平臺企業宣傳并沒有明確法規指出哪些類型宣傳合規,哪些違規,所以企業在選擇過程中需要非常慎重。
責任編輯: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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