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21年1月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統計數據報告
初步統計,1月末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為289.74萬億元,同比增長13%。其中,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余額為175.41萬億元,同比增長13.1%;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折合人民幣余額為2.2萬億元,同比增長3.2%;委托貸款余額為11.05萬億元,同比下降3.5%;信托貸款余額為6.28萬億元,同比下降16.2%;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余額為4萬億元,同比增長15.1%;企業債券余額為27.83萬億元,同比增長16.3%;政府債券余額為46.29萬億元,同比增長20.3%;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余額為8.35萬億元,同比增長12.5%。
從結構看,1月末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余額占同期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的60.5%,與上年同期持平;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折合人民幣余額占比0.8%,與上年同期持平;委托貸款余額占比3.8%,同比低0.7個百分點;信托貸款余額占比2.2%,同比低0.7個百分點;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余額占比1.4%,與上年同期持平;企業債券余額占比9.6%,同比高0.3個百分點;政府債券余額占比16%,同比高1個百分點;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余額占比2.9%,與上年同期持平。
注1:社會融資規模存量是指一定時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余額。數據來源于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等部門。
注2:2019年12月起,人民銀行進一步完善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將“國債”和“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與原有“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合并為“政府債券”指標,指標數值為托管機構的托管面值;2019年9月起,人民銀行完善“社會融資規模”中的“企業債券”統計,將“交易所企業資產支持證券”納入“企業債券”指標;2018年9月起,人民銀行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2018年8月起,人民銀行完善社會融資規模統計方法,將“存款類金融機構資產支持證券”和“貸款核銷”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在“其他融資”項下單獨列示。
注3:文內同比數據為可比口徑。
責任編輯: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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