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600549????????股票簡稱:廈門鎢業??????公告編號:臨-2024-094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于2024年12月20日在廈門市展鴻路81號特房波特曼財富中心A座21層本公司1號會議室以現場和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前公司董秘辦公室于2024年12月12日以電子郵件及專人送達的方式通知了全體監事。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李翔先生主持,應到監事9人,實到監事8人。監事陳光鴻先生因公務無法出席,委托監事陳芬清女士出席會議并代為行使表決權。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
監事會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相關事項進行核查,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根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的相關規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票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已經成就,本次符合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為89名,可申請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3,358,200股(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實際登記數量為準),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2115%。公司監事會對本次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查后認為:公司89名激勵對象解鎖資格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已經成就,該事項符合現行法律法規、本激勵計劃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后續為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手續。
詳見公告:臨-2024-097《廈門鎢業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公告》。
二、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
監事會發表審核意見如下:公司本次回購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有關規定,符合公司全體股東和激勵對象的一致利益。董事會關于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審議程序符合相關規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購股份的資金全部為自有資金,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與核心骨干的勤勉盡職,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綜上,監事會同意《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并同意將此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前述議案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詳見公告:臨-2024-098《廈門鎢業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公告》。
三、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關于對廈門虹鷺鎢鉬工業有限公司增資的議案》。會議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40,000萬元向控股子公司廈門虹鷺鎢鉬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虹鷺”)增資,用于“1,000億米光伏用鎢絲產線建設項目”募投項目建設,同時廈門虹鷺現有其他股東(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虹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資金出資30,769,230.76元)以貨幣出資的方式向廈門虹鷺同比例增資,增資價格擬參考廈門虹鷺最近一期經審計賬面每股凈資產確定。本次增資款由增資方分兩期繳付,增資完成后,廈門虹鷺的注冊資本由240,670,000.00元變更為361,005,000.00元,各股東持有廈門虹鷺的股權比例保持不變,廈門虹鷺仍為公司控股子公司。
監事會發表核查意見如下:本次使用募集資金向控股子公司廈門虹鷺增資是基于公司募投項目建設的需要,有利于推進募投項目的實施,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本次增資事項未改變募集資金的投向和項目建設內容,符合募集資金使用計劃的安排,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綜上,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向廈門虹鷺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
詳見公告:臨-2024-099《廈門鎢業關于使用部分募集資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資以實施募投項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4年12月21日
股票代碼:600549????????股票簡稱:廈門鎢業?????公告編號:臨-2024-097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票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已經成就且第三次解鎖期即將屆滿。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共8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合計3,358,200股(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實際登記數量為準),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的0.2115%。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辦理完畢解除限售申請手續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將另行發布公告,敬請投資者注意。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及第十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和《關于召開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激勵計劃及其他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開第八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和《關于核實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3、2020年11月14日至2020年11月24日,公司通過公司內部網站對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充分聽取了公司內部員工的意見,就本次激勵計劃確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和激勵對象名單進行解釋說明,公司內部員工對于本次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名單已無異議。2020年12月4日,公司監事會發表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審核意見》。
4、2020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事項獲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復的公告》,公司已收到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控股股東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轉來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批復》(閩國資運營[2020]137號),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則同意公司實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5、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和《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并披露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6、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
7、2021年1月12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授予股票登記工作完成。
8、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開八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及八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王才拾先生因離職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條件,根據《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相關規定,董事會決議對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57,000股進行回購注銷,本次回購注銷的股份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比例為0.004%,回購價格為7.41元/股。
9、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開2020年度股東大會通過了《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10、2021年6月22日,公司完成激勵對象王才拾先生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57,000股的注銷工作。本次注銷完成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總人數將調整為98名,已授予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調整為12,413,000股。
11、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開九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及九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相關文件中解鎖業績條件的議案》。同意公司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相關文件中解鎖業績條件。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公司本次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解鎖業績條件的理由客觀充分,調整程序符合相關規定。福建至理律師事務所發表了法律意見,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發表了獨立財務顧問的專業意見。
12、2022年1月18日,公司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相關文件中解鎖業績條件的議案》。
13、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開了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次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福建至理律師事務所發表了法律意見,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發表了獨立財務顧問的專業意見。
14、2022年12月28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票第一次解鎖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965,200股上市流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調整為7,447,800股。
15、2023年8月1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及第九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李來超先生因離職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條件,根據《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相關規定,董事會同意對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174,000股進行回購注銷,本次回購注銷的股份占公司當時總股本的比例為0.0123%,回購價格為6.65元/股。
16、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開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
17、2023年10月27日,公司完成激勵對象李來超先生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174,000股的注銷工作。本次注銷完成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總人數將調整為97名,已授予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調整為7,273,800股。
18、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開了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次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監事會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福建至理律師事務所發表了法律意見,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發表了獨立財務顧問的專業意見。
19、2023年12月28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票第二次解鎖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36,900股上市流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調整為3,636,900股。
20、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及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岳慶光先生、羅東水先生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賀捷先生、阮釩昌先生、張善鴻先生、孫國欽先生已離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根據《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相關規定,董事會同意對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86,600股進行回購注銷,本次回購注銷的股份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比例為0.0132%,回購價格為6.65元/股。
21、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開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
22、2024年10月24日,公司完成激勵對象岳慶光先生、羅東水先生、賀捷先生、阮釩昌先生、張善鴻先生、孫國欽先生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186,600股的注銷工作。本次注銷完成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總人數將調整為91名,已授予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調整為3,450,300股。
23、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及第十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
以上各階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義務,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發布的公告。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情況的說明
根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已達成,具體情況如下:
(一)第三次解鎖期的禁售期即將屆滿
根據《激勵計劃》的規定,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鎖期為自首次授予日起48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60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可解鎖數量占限制性股票數量的比例30%。
本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為2020年12月28日,第三次解鎖期的禁售期將于2024年12月27日屆滿。
(二)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
根據本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解鎖期內,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鎖:
■
綜上所述,本激勵計劃設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鎖期的禁售期即將屆滿,且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已成就。根據公司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將按照《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為符合解鎖條件的89名激勵對象,共計3,358,200股(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實際登記數量為準)限制性股票辦理解除限售相關事宜。
三、本激勵計劃授予股票第三次解鎖期解除限售情況
本次共有89名激勵對象符合解除限售條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3,358,200股(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實際登記數量為準),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的0.2115%。具體如下:
■
注:本激勵計劃向99名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47.00萬股,因8名激勵對象離職或退休后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條件,公司已向其回購注銷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2名激勵對象因不在公司任職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條件,公司擬向其回購注銷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上表中已獲授限制性股票數量不包含公司向因離職、退休和不在公司任職等原因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對象回購注銷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50.97萬股及其已經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63萬股。
依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8號一股份變動管理》等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公司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在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董事會審議情況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董事黃長庚先生、董事吳高潮先生、董事鐘可祥先生為本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對本議案回避表決,本議案表決結果: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五、董事會提名與薪酬考核委員會的核查意見
公司董事會提名與薪酬考核委員會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情況及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核查后認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資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等相關規定,本次符合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共計89名,2023年度考核結果均達到“合格及以上”,且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已經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的資格合法、有效。董事會提名與薪酬考核委員會同意公司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解除限售手續。
六、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根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的相關規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票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已經成就,本次符合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為89名,可申請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3,358,200股(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實際登記數量為準),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2115%。公司監事會對本次激勵對象名單進行核查后認為:公司89名激勵對象解鎖資格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已經成就,該事項符合現行法律法規、本激勵計劃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后續為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手續。
七、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福建至理律師事務所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期解除限售事項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認為:
公司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安排,并已履行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必要的授權和批準程序。
八、獨立財務顧問的專業意見
獨立財務顧問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對本次激勵計劃授予股票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事項出具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認為:
廈門鎢業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票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相關事項已取得了必要的批準與授權,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關事項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辦理相應后續手續。
九、備查文件
1、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2、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3、福建至理律師事務所關于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和第三期解除限售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4、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之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5、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關于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期解鎖業績條件中有關財務業績條件的鑒證報告。
特此公告。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1日
股票代碼:600549?????????股票簡稱:廈門鎢業?????公告編號:臨-2024-098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購數量:本次回購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92,100股,本次回購注銷的股份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比例為0.0058%,本次回購并注銷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將由1,587,677,926股變更為1,587,585,826股。
●?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調整后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回購價格6.25元/股,回購資金為公司自有資金。
●?本次回購注銷事項尚需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批準。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及第十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況
1、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和《關于召開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激勵計劃及其他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開第八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和《關于核實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3、2020年11月14日至2020年11月24日,公司通過公司內部網站對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充分聽取了公司內部員工的意見,就本次激勵計劃確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和激勵對象名單進行解釋說明,公司內部員工對于本次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名單已無異議。2020年12月4日,公司監事會發表了《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情況說明及審核意見》。
4、2020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事項獲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復的公告》,公司已收到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控股股東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轉來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批復》(閩國資運營[2020]137號),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則同意公司實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5、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和《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并披露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6、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
7、2021年1月12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授予股票登記工作完成。
8、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開八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及八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王才拾先生因離職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條件,根據《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相關規定,董事會決議對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57,000股進行回購注銷,本次回購注銷的股份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比例為0.004%,回購價格為7.41元/股。
9、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開2020年度股東大會通過了《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10、2021年6月22日,公司完成激勵對象王才拾先生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57,000股的注銷工作。
11、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開九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及九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相關文件中解鎖業績條件的議案》。同意公司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相關文件中解鎖業績條件。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公司本次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解鎖業績條件的理由客觀充分,調整程序符合相關規定。福建至理律師事務所發表了法律意見,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發表了獨立財務顧問的專業意見。
12、2022年1月18日,公司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了《關于調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相關文件中解鎖業績條件的議案》。
13、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開了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次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福建至理律師事務所發表了法律意見,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發表了獨立財務顧問的專業意見。
14、2022年12月28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票第一次解鎖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965,200股上市流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調整為7,447,800股。
15、2023年8月1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及第九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李來超先生因離職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條件,根據《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相關規定,董事會同意對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174,000股進行回購注銷,本次回購注銷的股份占公司當時總股本的比例為0.0123%,回購價格為6.65元/股。
16、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開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
17、2023年10月27日,公司完成激勵對象李來超先生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174,000股的注銷工作。本次注銷完成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總人數將調整為97名,已授予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調整為7,273,800股。
18、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開了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次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監事會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相關事項發表了核查意見。福建至理律師事務所發表了法律意見,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發表了獨立財務顧問的專業意見。
19、2023年12月28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股票第二次解鎖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36,900股上市流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授予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調整為3,636,900股。
20、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及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岳慶光先生、羅東水先生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賀捷先生、阮釩昌先生、張善鴻先生、孫國欽先生已離職,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條件,根據《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相關規定,董事會同意對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186,600股進行回購注銷,本次回購注銷的股份占公司當時總股本的比例為0.0132%,回購價格為6.65元/股。
21、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開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
22、2024年10月24日,公司完成激勵對象岳慶光先生、羅東水先生、賀捷先生、阮釩昌先生、張善鴻先生、孫國欽先生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186,600股的注銷工作。本次注銷完成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總人數將調整為91名,已授予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調整為3,450,300股。
23、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及第十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三次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
以上各階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義務,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發布的公告。
二、回購原因、數量、價格及資金來源
1、回購注銷原因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2名激勵對象因已不在公司任職等原因,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條件。根據公司《激勵計劃》第十二章“特殊情形的處理”以及第十四章“回購注銷的原則”的相關規定,對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92,100股進行回購注銷,本次回購注銷的股份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比例為0.0058%。根據公司2020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相關授權,公司董事會將按照《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辦理回購注銷的相關事宜。
2、回購注銷數量
根據《激勵計劃》,上述2名激勵對象目前持有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92,100股,因此本次回購數量為92,100股。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總人數將調整為89名,已授予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調整為3,358,200股。
3、回購注銷價格
2名激勵對象因不在公司任職等原因,符合《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第十二章“特殊情形的處理”第(一)條中“激勵對象已獲授但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提前終止解鎖,將按授予價格和股票市價之低者統一回購并注銷”規定之情形,公司董事會確定上述激勵對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為授予價格和股票市價之低者。
同時根據《激勵計劃》第十四章“回購注銷的原則”規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發生派發現金紅利、送紅股、公積金轉增股本或配股等影響公司總股本數量或公司股票價格應進行除權、除息處理的情況時,公司應對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回購價格的調整方法同‘六、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及其確定方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授予價格為7.41元/股,公司在股權激勵方案實施后分別以2021年5月31日為股權登記日,以1,418,459,200股為基數實施了2020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派發現金股利0.15元(含稅);以2022年5月30日為股權登記日,以1,418,459,200股為基數實施了2021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派發現金股利0.26元(含稅);以2023年6月28日為股權登記日,以1,418,459,200股為基數實施了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派發現金股利0.35元(含稅);以2024年6月6日股權登記日1,418,098,600股為基數實施了2023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派發現金股利0.40元(含稅)。調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為:授予價格7.41元/股-2020年度每股派發現金股利0.15元/股-2021年度每股派發現金股利0.26元/股-2022年度每股派發現金股利0.35元/股-2023年度每股派發現金股利0.40元/股,故本次調整后的回購價格為6.25元/股。
4、回購資金來源
本次擬用于回購限制性股票的資金總額為575,625.00元,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
三、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本次回購并注銷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總數將由1,587,677,926股變更為1,587,585,826股,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如下:
■
注:以上股本變動僅考慮本次回購注銷影響股本結構的情況,鑒于公司后續存在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第三次解除限售事項,最終股本變更情況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相關材料為準。
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公司股權分布仍具備上市條件。同時,本次回購注銷不影響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繼續實施。
本次回購并注銷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前三大股東持股比例的變動情況如下:
■
注:1.“福建冶金、潘洛鐵礦和華僑實業”為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福建省潘洛鐵礦有限責任公司和福建省華僑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上表持股數量按截至2024年12月13日上述股東持股數量進行測算。
四、對公司業績的影響
本次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勤勉盡職。公司管理團隊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為股東創造價值。
五、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回購不符合激勵條件的兩名激勵對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有關規定,符合公司全體股東和激勵對象的一致利益。董事會關于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審議程序符合相關規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購股份的資金全部為自有資金,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與核心骨干的勤勉盡職,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綜上,監事會同意公司《關于回購并注銷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的議案》,并同意將此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六、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公司本次回購并注銷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調整回購價格具有相應的依據,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安排,并已履行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日必要的決策程序。本次回購注銷事項尚需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批準。本次回購注銷事項還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辦理相應的信息披露、登記結算等事宜。
七、備查文件
1、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2、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3、福建至理律師事務所關于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和第三期解除限售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1日
股票代碼:600549????????股票簡稱:廈門鎢業??????公告編號:臨-2024-100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控股子公司廈鎢新能向其全資子公司增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增資標的名稱: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子公司廈門廈鎢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鎢新能”)的全資子公司廈門璟鷺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璟鷺新能源”)。
●??增資金額:廈鎢新能擬以自有資金對璟鷺新能源增資100,000萬元(人民幣,下同)。
●??相關風險提示:本次增資風險可控,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不良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增資概述
(一)本次增資的基本情況
為進一步優化公司下屬公司璟鷺新能源的資本結構,降低其資產負債率,保障璟鷺新能源的可持續發展,完善公司戰略規劃,公司控股子公司廈鎢新能擬向其全資子公司璟鷺新能源增資100,000萬元。本次增資后,璟鷺新能源注冊資本由20,000萬元增至120,000萬元。增資完成后,廈鎢新能仍持有璟鷺新能源100%股權,其仍為廈鎢新能全資子公司。
(二)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開了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關于控股子公司廈鎢新能向其全資子公司增資的議案》,同意廈鎢新能以其自有資金向璟鷺新能源增資100,000萬元。本次增資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本次增資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投資主體的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廈門廈鎢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200MA2XWQAT7G
類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國有控股)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注冊地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柯井社300號之一
法定代表人:楊金洪
注冊資本:42,077.1001萬元
經營范圍:電子元件及組件制造(鋰電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發、制造、銷售);新材料技術推廣服務;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經營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不另附進出口商品目錄),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的出口業務和本企業所需的機械設備、零配件、原輔材料的進口業務(不另附進出口商品目錄),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其他未列明制造業(不含須經許可審批的項目);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
廈鎢新能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
三、增資標的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廈門璟鷺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200MA31H59C5M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成立日期:2018年2月28日
注冊地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長園路78號
法定代表人:姜龍
注冊資本:20,000萬元
經營范圍:電子元件及組件制造(鋰電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發、制造、銷售);新材料技術推廣服務;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經營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不另附進出口商品目錄),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的出口業務和本企業所需的機械設備、零配件、原輔材料的進口業務(不另附進出口商品目錄),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其他未列明制造業(不含須經許可審批的項目);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
股權結構:本次增資前,廈鎢新能持有璟鷺新能源100%股權;本次增資后,廈鎢新能仍持有璟鷺新能源100%股權,璟鷺新能源注冊資本將由20,000萬元增至120,000萬元。
資金來源:廈鎢新能自有資金
璟鷺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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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增資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增資是基于公司戰略布局以及璟鷺新能源經營發展的需要,公司擬通過本次增資增強璟鷺新能源的持續經營和發展能力,補充其流動資金,降低其資產負債率和融資成本,符合公司未來整體戰略發展方向,有利于進一步提升璟鷺新能源的綜合競爭力。本次增資后,璟鷺新能源仍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廈鎢新能的全資子公司,不會導致公司合并報表范圍發生變更。
五、風險提示
本次增資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廈鎢新能對其全資子公司璟鷺新能源的增資,風險可控,不會導致公司合并報表范圍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不良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1日
證券代碼:600549???????證券簡稱:廈門鎢業??????公告編號:臨-2024-101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5年1月7日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2025年1月7日???14點30分
召開地點:廈門市展鴻路81號特房波特曼財富中心A座21層本公司1號會議室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5年1月7日
至2025年1月7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不涉及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
1、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以上議案已經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相關公告已于2024年12月21日刊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
2、特別決議議案:議案1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議案2.01、議案2.02、議案2.03、議案2.04、議案2.05、議案2.06、議案3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議案2.01、議案2.02、議案2.03、議案2.04、議案2.05、議案2.06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潘洛鐵礦有限責任公司、福建省華僑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對議案2.01和2.02回避表決;五礦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對議案2.03回避表決;蘇州愛知高斯電機有限公司(如持有公司股份)對議案2.04回避表決;中稀廈鎢(福建)稀土礦業有限公司(如持有公司股份)對議案2.05回避表決;福建省興龍新能材料有限公司(如持有公司股份)對議案2.06回避表決。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不涉及
三、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可行使的表決權數量是其名下全部股東賬戶所持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的數量總和。
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通過本所網絡投票系統參與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的,可以通過其任一股東賬戶參加。投票后,視為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的表決票。
持有多個股東賬戶的股東,通過多個股東賬戶重復進行表決的,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和相同品種優先股的表決意見,分別以各類別和品種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三)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四)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會議出席對象
(一)股權登記日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
(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法
為便于會議安排,請有意參加的股東提前辦理會議登記。
(一)?登記手續:符合上述條件的國有股、法人股股東持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出席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股東持股票賬戶卡或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委托代理人持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授權人股票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股東可直接到公司或通過信函或傳真方式辦理登記。
(二)?登記時間:2025年1月1日-1月6日期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記地點:本公司董秘辦公室
地址:廈門市展鴻路81號特房波特曼財富中心A座22層董秘辦公室
郵編:361009
聯系人:蘇麗玉
聯系電話:0592-5363856?????傳真:0592-5363857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會期半天,擬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費用。
(二)?出席現場會議人員請于會議開始前半個小時至會議地點,并攜帶身份證明、持股憑證、授權委托書等原件,以便驗證入場。
特此公告。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7日召開的貴公司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戶號:
■
委托人簽名(蓋章):?????????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受托人身份證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托日期:??????年???月???日
備注:
委托人應當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股票代碼:600549????????股票簡稱:廈門鎢業?????公告編號:臨-2024-093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于2024年12月20日在廈門市展鴻路81號特房波特曼財富中心A座21層本公司1號會議室以現場和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前公司董秘辦公室于2024年12月12日以電子郵件及專人送達的方式通知了全體董事。會議由董事長黃長庚先生主持,應到董事9人,實到董事9人。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修訂后的《公司章程》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前述議案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詳見公告:臨-2024-095《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會議逐項審議通過了《關于202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1.?在關聯董事黃長庚先生、侯孝亮先生、吳高潮先生、謝小彤先生、鐘可祥先生回避表決的情況下,會議以4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關于2025年度與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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