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446???????證券簡稱:金證股份??????????公告編號:2024-074
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股東部分股份質押及質押解除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趙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71,028,63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51%,所持公司股份累計質押(含本次)數量為52,230,000股,占其持股數量的73.53%,占公司總股本的5.52%。
●??截至2024年12月20日,趙劍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玄元私募基金投資管理(廣東)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19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80,274,43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8.48%,所持公司股份累計質押(含本次)數量為52,230,000股,占合計持股數量的65.06%,占公司總股本的5.52%。
公司于今日接到股東趙劍先生的通知,獲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近期分別辦理了股票質押及質押解除業務,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質押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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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質押解除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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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東累計質押股份情況
趙劍先生現任公司董事,截至2024年12月20日,趙劍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玄元私募基金投資管理(廣東)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19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0,274,438股,趙劍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累計質押股份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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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份質押的情況說明
本次質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資產重組業績補償等事項的擔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況。上述質押事項如若出現其他重大變動情況,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證券代碼:600446????????證券簡稱:金證股份?????????公告編號:2024-075
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4年12月20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深圳市南山區高新南五道金證科技大樓9樓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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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會議由董事長李結義先生主持。會議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進行表決。會議的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杜宣、趙劍,獨立董事楊正洪、權進國、邵麗麗未出席本次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監事劉雄任未出席本次會議;
3、公司財務負責人周志超出席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終止實施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暨注銷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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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議案名稱:《關于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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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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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的議案1、2經參加表決的有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二以上審議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
律師:麥琪、陳珍琴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信達律師在核查后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集人資格、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會議的人員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關于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深圳市金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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