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ST錦港(維權),600190.SH)公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8.1條規定,公司違反規定決策程序對外提供擔保,余額達到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絕對值5%以上,或者金額超過1000萬元,未能在1個月內完成清償或整改,公司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相關擔保責任尚未解除,據此,公司股票將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自2024年12月19日起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實施后A股簡稱仍為“ST錦港”,B股簡稱仍為“ST錦港B”。公司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仍為5%。本次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不涉及股票停牌。
海量資訊、精準解讀,盡在新浪財經APP
VIP課程推薦
加載中...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
新浪財經公眾號
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