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會召開的時間:2024年12月17日
(二)股東會召開的地點: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乙18號英大國際大廈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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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采取現場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由董事長楊東偉先生主持?,F場會議采取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監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會秘書牛希紅女士出席本次會議,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通訊方式參加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額度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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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議案名稱:關于公司與中國電力財務有限公司重新簽訂《金融業務服務協議》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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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議案名稱:關于修訂《國網英大股份有限公司擔保管理辦法》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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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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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上述議案中,議案1、2涉及關聯交易事項,控股股東國網英大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747,456,382股份、關聯股東國網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28,138,981股份,依法回避表決;議案1、2為特別決議事項,經出席會議股東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其他議案為普通決議事項,經出席會議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
律師:沈旭、劉川鵬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基于上述,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召集人資格、出席本次股東會人員資格及會議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國網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18日
●??上網公告文件
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關于國網英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的法律意見書
●??報備文件
國網英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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