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105????證券簡稱:諾唯贊??公告編號:2024-071
南京諾唯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2024年前三季度利潤分配
現金分紅總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現金分紅總額:南京諾唯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潤分配擬派發現金分紅總額由人民幣11,852,705.97元(含稅)調整為11,934,502.32元(含稅)。
●??調整原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總股本扣減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數量發生變動,實際參與本次利潤分配的股份總數調整為397,816,744股。根據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紅方案,按照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公司相應調整分配總額。
一、調整前利潤分配方案內容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開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中期分紅方案的議案》,授權董事會在符合分紅條件下處理2024年中期利潤分配的一切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決定是否進行利潤分配、制定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實施利潤分配,授權期限為授權事項自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關于進行2024年度中期分紅的議案》,公司董事會明確了以下中期分紅具體方案:
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30元(含稅)。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總股本400,010,000股,扣減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4,919,801股,本次實際參與分配的股份數為395,090,199股,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11,852,705.97元(含稅)。本次分紅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不送紅股。
在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扣減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數量發生變動的,公司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
具體內容詳見2024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進行2024年度中期分紅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60)。
二、調整后利潤分配方案內容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回購股份》有關規定,公司回購專用賬戶中的股份,不享有股東大會表決權、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等權利。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將不參與公司本次利潤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總股本402,133,843股,扣除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4,317,099股,本次實際參與分配的股本數為397,816,744股,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03元(含稅),以此計算擬合計派發現金紅利11,934,502.32元(含稅)。
本次利潤分配不送紅股,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具體以權益分派實施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南京諾唯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16日
證券代碼:688105??????證券簡稱:諾唯贊??????????????公告編號:2024-073
南京諾唯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實施2024年前三季度權益分派后
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調整前回購股份價格上限:不超過人民幣29.90元/股(含)
●??調整后回購股份價格上限:不超過人民幣29.87元/股(含)
●??回購價格調整起始日:2024年12月20日(2024年前三季度權益分派除權除息日)
一、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南京諾唯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16,000萬元(含)的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30元/股(含),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03、004)。
公司分別于2024年5月6日、2024年6月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為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增強投資者信心,公司結合實際情況,對本次回購股份方案的回購股份用途進行調整,由“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調整為“用于注銷并相應減少注冊資本”,涉及的具體股份數量以本次回購完成后的回購股份總數為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變更回購股份用途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4-030、038)。
二、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原因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開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中期分紅方案的議案》,授權董事會在符合分紅條件下處理2024年中期利潤分配的一切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決定是否進行利潤分配、制定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實施利潤分配,授權期限為授權事項自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關于進行2024年中期分紅的議案》,公司擬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扣減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為基數,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30元(含稅),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不送紅股。
根據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04),如公司在回購期限內實施了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現金分紅、派送股票紅利、配股、股票拆細或縮股等除權除息事項,公司將按照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對回購股份的價格上限進行相應調整。
三、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調整情況
因實施2024年前三季度權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29.90元/股(含)調整為不超過人民幣29.87元/股(含),具體調整計算方式如下:
調整后的回購股份價格上限=(調整前的回購股份價格上限-每股現金紅利)÷(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紅為差異化分紅,上述每股現金紅利指根據總股本攤薄調整后計算的每股現金紅利,即本次差異化分紅虛擬分派的每股現金紅利。
根據公司《關于調整2024年前三季度權益分派現金分紅總額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71),公司總股本為402,133,843股,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股份數為4,317,099股,總股本扣除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股份數后,實際參與本次分配的股本數為397,816,744股。
本次差異化分紅虛擬分派的現金紅利=(參與分配的股本總數×實際分派的每股現金紅利)÷總股本=397,816,744×0.03÷402,133,843=0.0297元/股。
公司本次僅進行現金紅利分配,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亦不派發紅股,因此實際分派的送轉比例為0,以實際分派根據總股本攤薄調整后計算得出的每股分派的流通股份變動比例如下:
每股分派的流通股份變動比例=(參與分配的股本總數×實際分派的送轉比例)÷總股本=397,816,744×0÷402,133,843=0。
綜上,調整后的回購股份價格上限=(29.90-0.0297)÷(1+0)≈29.87元/股(保留小數點兩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根據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04),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16,000萬元(含)。按調整后的回購價格上限29.87元/股測算,公司本次回購的股份數量約為2,678,273股至5,356,54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約為0.6660%至1.3320%。
四、其他
除上述調整外,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其他事項均無變化。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同時根據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南京諾唯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16日
證券代碼:688105???證券簡稱:諾唯贊????公告編號:2024-072
南京諾唯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異化分紅送轉: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現金紅利0.03元
●??相關日期
■
一、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南京諾唯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4年6月6日的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已授權公司董事會全權辦理中期利潤分配相關事宜。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已經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4年前三季度
2.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除外)。
根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回購股份》的有關規定,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4,317,099股不參與本次權益分派。
3.差異化分紅送轉方案:
(1)差異化分紅方案
根據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2024年中期分紅方案的議案》及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進行2024年度中期分紅的議案》,公司以實施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扣減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30元(含稅),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不送紅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總股本402,133,843股,扣除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4,317,099股,本次實際參與分配的股本數為397,816,744股,按照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03元(含稅),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11,934,502.32元(含稅)。
(2)本次差異化分紅除權除息計算依據
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按照以下公式計算除權除息開盤參考價:
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現金紅利)÷(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紅為差異化分紅,上述現金紅利指以實際分派根據總股本攤薄調整后計算的每股現金紅利。公司本次僅進行現金分紅,不涉及送股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發生變動,流通股份變動比例為0。
虛擬分派的每股現金紅利=(參與分配的股本總數×實際分派的每股現金紅利)÷總股本=(397,816,744×0.03)÷402,133,843≈0.0297元/股。
綜上,公司本次權益分派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現金紅利)÷(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股權登記日收盤價-0.0297)÷(1+0)=(股權登記日收盤價-0.0297)元/股。
三、相關日期
■
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不參與利潤分配。除公司自行發放對象外,其余股東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自行發放對象
公司股東賈支俊先生、王保全先生所持股份的現金紅利由公司自行發放。
3.扣稅說明
(1)對于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和《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的有關規定,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實際派發的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0.03元;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03元,待其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具體實際稅負為: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為10%;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公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有關規定,按照10%的企業所得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0.027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稅收協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稅收優惠政策,可按照相關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對于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股東,參照QFII股東執行。
(3)對于香港聯交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公司A股股票(“滬股通”),其現金紅利將由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扣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執行,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027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稅收協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稅收優惠政策,可按照相關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4)對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其股息紅利所得稅由其按稅法規定自行申報繳納,公司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前每股人民幣0.03元。
五、有關咨詢辦法
關于本次權益分派如有疑問,請按照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025-85771179
特此公告。
南京諾唯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2月16日
VIP課程推薦
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