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611????????證券簡稱:杭州柯林????????公告編號:2024-035
杭州柯林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選舉董事長、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監事會主席及聘任高級
管理人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杭州柯林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關于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委員及主任委員的議案》《關于聘任公司總經理的議案》《關于聘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關于聘任公司財務總監的議案》《關于聘任公司董事會秘書的議案》;于同日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成員已經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杭州柯林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選舉謝東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自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至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謝東先生的簡歷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柯林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29)。
二、選舉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成員已經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董事會選舉產生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及主任委員如下:
1、戰略委員會:謝東、戴國駿、張艷萍,其中謝東先生為主任委員;
2、審計委員會:繆蘭娟、陸俊英、毛衛民,其中繆蘭娟女士為主任委員;
3、提名委員會:毛衛民、謝東、戴國駿,其中毛衛民先生為主任委員;
4、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戴國駿、張艷萍、繆蘭娟,其中戴國駿先生為主任委員。
其中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中獨立董事均占半數以上,并由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且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繆蘭娟女士為會計專業人士。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的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上述委員的簡歷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柯林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29)。
三、選舉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主席
公司第四屆監事會成員已經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及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選舉周康先生為第四屆監事會主席,任期自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周康先生的簡歷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柯林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29)。
四、公司聘任高級管理人員
公司董事會同意聘任謝東先生為公司總經理,聘任張艷萍女士為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聘請謝煒先生、聶明軍先生、許炳燦先生、鄭宏先生、汪業先生、陳長翠女士為公司副總經理,聘任徐學忠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任期自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至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其中董事會秘書張艷萍女士已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公司提名委員會對上述人員的任職資格進行了審查,發表了同意的意見,聘任財務總監事項已經公司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
上述人員均具備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謝東先生、張艷萍女士的基本情況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柯林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29)。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簡歷請見附件。
五、部分高級管理人員任期屆滿離任情況
本次換屆完成后,楊寓畫女士因個人原因不再擔任公司財務總監職務。截至目前,楊寓畫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6,04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83%。其離任后,其所持股份仍將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一一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管理,離任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對楊寓畫女士在任職期間為公司發展所做出的貢獻表衷心的感謝!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11日
謝煒先生:1982年10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通信工程專業。2006年7月至2010年7月,任杭州立地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項目經理;2010年8月至2015年11月,任柯林有限副總經理、研發中心副主任;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總經理。
謝煒先生參與了2項行業標準的制定,作為發明人協助公司獲得發明專利13項、實用新型專利25項,曾獲中國電力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并2次榮獲浙江省科技進步二等獎。參與了省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其負責的產品被列為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
截至目前,謝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6,041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83%,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5%以上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職資格。
聶明軍先生:1984年6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學位,計算機軟件與理論專業,高級工程師。2009年4月至2011年3月,任網易(杭州)網絡技術有限公司高級軟件開發工程師;2011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柯林有限技術總監、副總經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總經理。
聶明軍先生系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及杭州市上城區信息技術創新領軍人才;曾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浙江省勞動模范、上城工匠、杭州市勞動模范、杭州市五一勞動獎章、杭州市技術能手稱號。杭州市計算機程序設計職業技能大賽第一名;作為發明協助公司獲得5項發明專利、18項實用新型專利;其負責或參與的科研項目被列為國家火炬計劃產業示范項目、浙江省重大科技專項重點工業項目;榮獲浙江省科技進步二等獎、杭州市計算機程序設計員職業技能競賽第一名。
截至目前,聶明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6,041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83%,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5%以上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職資格。
許炳燦先生:1985年5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通信工程專業。2006年6月至2008年10月,任杭州立地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嵌入式開發工程師;2008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諾基亞通信系統技術(北京)有限公司杭州研發中心高級軟件工程師;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任柯林有限技術總監;2012年6月至今,任杭州高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2015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總經理。許炳燦先生作為發明人協助公司獲得發明專利3項,實用新型專利18項。
截至目前,許炳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6,041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83%,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5%以上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職資格。
鄭宏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電氣工程及自動化專業。2001年7月至2004年2月,任杭州威格智能儀器研究所智能儀器研發工程師;2004年3月至2011年3月,任濟南優耐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辦事處)研發工程師、研究所副所長;2011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柯林有限研發負責人、總工程師、副總經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總經理、院士工作站站長。
鄭宏先生參與了3項行業標準及2項團體標準的制定,作為發明人協助公司獲得發明專利11項及實用新型專利20項,榮獲浙江省科技進步二等獎、中電聯電力科技創新獎一等獎、機械工業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浙江省卓越工程師;主持過浙江省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研發的大型電力變壓器(110kV-1000kV)振動監測與故障診斷裝備被評為國內首臺套產品。
截至目前,鄭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6,041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83%,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5%以上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職資格。
汪業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專學歷,工商管理專業。2003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柯林有限生產部經理、副總經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總經理。
截至目前,汪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6,04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83%,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5%以上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職資格。
陳長翠女士:1983年1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機械電子工程專業。2009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溫州菱光電器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6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浙江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總經理;2018年3月至2021年7月,任職于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5月更名為溫州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其中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執行董事;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銷售總監;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總經理。
截至目前,陳長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5%以上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職資格。
徐學忠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會計學專業。2000年6月至2007年7月,任浙江龍游綠得化工有限公司財務經理;2007年8月至2011年2月,任浙江捷馬化工有限公司財務經理;2011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柯林有限財務經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公司財務經理、監事;2017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財務經理;2018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董事會秘書、財務經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監事會主席、財務經理。
截至目前,徐學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股5%以上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等情形,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職資格。
證券代碼:688611????????證券簡稱:杭州柯林??????????公告編號:2024-036
杭州柯林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杭州柯林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于2024年12月10日在公司會議室舉行,本次會議經全體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會議提前發出會議通知的規定,經公司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本次會議由監事周康先生主持。會議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3名。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關于選舉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鑒于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已屆滿,第四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已經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職工代表監事已經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會議選舉周康先生擔任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主席,任期自本次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周康先生的簡歷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柯林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4年12月11日
證券代碼:688611????證券簡稱:杭州柯林????????公告編號:2024-034
杭州柯林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被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4年12月10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號7幢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特別表決權股東、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表決權數量的情況:
■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由董事長謝東先生主持,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張艷萍女士出席會議;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列席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變更公司注冊地址、修改經營范圍、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登記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二)累積投票議案表決情況
2、議案名稱:《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
3、議案名稱:《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
4、《關于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
(三)涉及重大事項,應說明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
(四)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1、?議案1為特別決議議案,議案已獲得出席會議的股東(含授權代表)所持表決權超2/3通過,其他均為普通決議議案,所有議案均已獲得出席會議的股東(含授權代表)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2、議案2、3、4為累積投票議案,已經與會股東逐項審議通過。
3、第2、3項議案對中小投資者進行了單獨計票。
4、本次會議議案不涉及關聯交易。
5、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大成(杭州)律師事務所
律師:陳威杰、鄭隆隆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會議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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