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159????證券簡稱:有方科技????公告編號:2024-067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議
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董事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結合通訊的方式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以下簡稱“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由董事長王慷先生主持,本次應出席會議的董事9名,實際出席的董事9名。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表決情況
經與會董事認真討論,審議并通過如下事項:
(一)審議通過《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鑒于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已經屆滿,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董事會換屆選舉。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對董事候選人提名的規定,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對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的審查,并征求了董事候選人本人意見,董事會提名王慷先生、魏瓊女士、杜廣先生、張楷文先生、羅偉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
上述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經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將與獨立董事組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三年。
出席會議的董事進行分項表決,表決結果如下:
關于選舉王慷先生為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關于選舉杜廣先生為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關于選舉魏瓊女士為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關于選舉張楷文先生為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關于選舉羅偉先生為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本議案尚需提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采用累積投票制對各候選人進行分項投票表決。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關于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
(二)審議通過《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鑒于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任期已經屆滿,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董事會換屆選舉。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對董事候選人提名的規定,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對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的審查,并征求了董事候選人本人意見,董事會提名金雷先生、羅珉先生、郭瑾女士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上述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經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將與非獨立董事組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三年。
出席會議的董事進行分項表決,表決結果如下:
關于選舉金雷先生為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關于選舉羅珉先生為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關于選舉郭瑾女士為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本議案尚需提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采用累積投票制對各候選人進行分項投票表決。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關于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
(三)審議通過《關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公司與2023年度審計機構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同期限屆滿。考慮公司業務發展情況和整體審計的需求,經公司綜合考慮,公司擬改聘立信中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2024年度審計機構,并提請股東大會授權管理層決定其年度審計報酬事宜并簽署相關協議。
表決結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對,0名董事棄權。本議案在提交董事會審議前已經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關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四)審議通過《關于變更公司經營范圍、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議案》。
為更好滿足公司業務發展需求并結合公司戰略發展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公司擬變更經營范圍、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表決結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對,0名董事棄權。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關于變更公司經營范圍、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公告》。
(五)審議通過《關于提議召開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擬于2024年12月26日召開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提請股東大會審議上述尚需股東大會審議的事項。
表決結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對,0名董事棄權。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關于召開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11日
證券代碼:688159????證券簡稱:有方科技????公告編號:2024-070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選舉第四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已經屆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會議的召開及表決程序符合職工代表大會決策的有關規定,會議經民主討論、表決,全體職工代表一致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第四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同意選舉王柏林(簡歷詳見附件)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本次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監事,將與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非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任期與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4年12月11日
職工代表監事簡歷
王柏林先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生于1970年11月,安徽機電學院機械制造工藝及設備專業畢業。1999年8月至2000年1月,任職于森泰電子有限公司;2000年3月至2001年6月,任職于美得理電子有限公司;2001年6月至2006年4月,任職于中建電訊有限公司;2006年4月至2007年8月,任職于中興移動通信有限公司;2007年8月至2008年12月,任職于有利電電子(深圳)有限公司;2008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深圳市有方科技有限公司結構工程師;2015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結構工程師。
截至本公告日,王柏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459股。王柏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情形。王柏林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無關聯關系,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等有關部門的處罰或懲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的情形。
證券代碼:688159????證券簡稱:有方科技????公告編號:2024-073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4年12月26日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日期時間:2024年12月26日14點?30分
召開地點:深圳市龍華區民治街道北站社區匯德大廈1號樓43層電力會議室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4年12月26日
至2024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不涉及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
1、說明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上述議案經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披露的相關公告。公司將在股東大會召開前,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登載《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2、特別決議議案:議案2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議案1、3、4、5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無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無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股東所投選舉票數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的,或者在差額選舉中投票超過應選人數的,其對該項議案所投的選舉票視為無效投票。
(三)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四)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詳見附件2。
四、會議出席對象
(一)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
(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法
1、登記時間:2024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記地點:深圳市龍華區民治街道北站社區匯德大廈1號樓43層
3、登記方式:擬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應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時間、地點現場辦理或通過信函、郵件的方式辦理登記:
(1)法人股東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會議。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持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證和法人股東賬戶卡至公司辦理登記;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持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本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和法人股東賬戶卡至公司辦理登記;
(2)自然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持本人身份證和股東賬戶卡至公司辦理登記;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和股東賬戶卡至公司辦理登記。
(3)股東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郵件的方式進行登記,信函到達或郵件到達日應不遲于2024年12月23日17:30,信函、郵件中需注明股東聯系人、聯系電話及注明“股東大會”字樣,并與公司電話確認后方視為成功。通過信函或郵件方式登記的股東請在參加現場會議時攜帶上述證件。
六、其他事項
(一)出席會議的股東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費自理。
(二)參會股東請提前半小時到達會議現場辦理簽到。
(三)會議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深圳市龍華區民治街道北站社區匯德大廈1號樓43層
聯系郵編:518131
聯系電話:0755-33692165
電子郵件:nw@neoway.com
聯系人:黃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附件2: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說明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6日召開的貴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戶號:
■
委托人簽名(蓋章):?????????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年?月?日
備注:
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附件2: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說明
一、股東大會董事候選人選舉、獨立董事候選人選舉、監事會候選人選舉作為議案組分別進行編號。投資者應針對各議案組下每位候選人進行投票。
二、申報股數代表選舉票數。對于每個議案組,股東每持有一股即擁有與該議案組下應選董事或監事人數相等的投票總數。如某股東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該次股東大會應選董事10名,董事候選人有12名,則該股東對于董事會選舉議案組,擁有1000股的選舉票數。
三、股東應以每個議案組的選舉票數為限進行投票。股東根據自己的意愿進行投票,既可以把選舉票數集中投給某一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投給不同的候選人。投票結束后,對每一項議案分別累積計算得票數。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采用累積投票制對進行董事會、監事會改選,應選董事5名,董事候選人有6名;應選獨立董事2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有3名;應選監事2名,監事候選人有3名。需投票表決的事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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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收盤時持有該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積投票制,他(她)在議案4.00“關于選舉董事的議案”就有500票的表決權,在議案5.00“關于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有200票的表決權,在議案6.00“關于選舉監事的議案”有200票的表決權。
該投資者可以以500票為限,對議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決。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給某一位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分散投給任意候選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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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88159????證券簡稱:有方科技????公告編號:2024-069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監事會任期已屆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開展了董事會、監事會的換屆選舉,現將本次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情況公告如下:
一、董事會換屆選舉情況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和《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上述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對董事候選人提名的規定,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對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的審查,并征求了董事候選人本人意見,董事會提名王慷先生、魏瓊女士、杜廣先生、張楷文先生、羅偉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詳見附件),提名金雷先生、羅珉先生、郭瑾女士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詳見附件)。三位獨立董事候選人均已獲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其中金雷先生為會計專業人士。
根據相關規定,獨立董事候選人需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且無異議后方可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公司將召開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董事會換屆選舉事宜,其中非獨立董事和獨立董事選舉將分別以累積投票制方式進行。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將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監事會換屆選舉情況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上述事項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對監事候選人提名的規定,通過對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的審查,并征求監事候選人本人意見,監事會提名熊杰先生、黃麗敏女士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簡歷詳見附件)。
上述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經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將與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將采取累積投票制選舉產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任職,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況說明
上述董事、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對董事、監事任職資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行政處罰,不存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均能夠勝任獨立董事的職責要求,符合《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中有關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及獨立性的相關要求。
為保證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的正常運行,在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上述換屆事項前,仍由第三屆董事會、監事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履行職責。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11日
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王慷先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生于1970年9月,北京大學MBA。1991年9月至1998年2月,任職于航空部陜西省千山電子儀器廠;1998年3月至2009年12月,任職于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歷任硬件工程師、傳輸硬件開發部部長、中興移動副總經理等職務;2011年6月至2015年7月,任深圳市有方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現任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兼任本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等職務。王慷在無線通信領域擁有近30年的資深經驗,在公司發展過程中起著絕對主導作用。
王慷先生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48,398股,同時通過公司控股股東深圳市基思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部分股份,系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其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于2022年收到深圳證監局警示函,于2022年和2024年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除此之外,其未受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行政處罰或交易所的懲戒,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魏瓊女士:女,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生于1979年3月,華中師范大學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學士學位。2001年10月至2003年8月,任職于宜華木業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0月至2005年4月,任職于深圳市傲鵬偉業軟件科技有限公司;2005年5月至2010年5月,任職于深圳市中興移動通信有限公司;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任深圳市基思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2010年6月至2015年7月,任深圳市有方科技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經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現任本公司副董事長兼副總經理,兼任本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等職務。
魏瓊女士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2,737股,同時通過公司控股股東深圳市基思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其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和懲戒,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杜廣先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生于1975年9月,華中科技大學電子工程專業學士學位。1998年7月至2013年2月,任職于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3月至2015年6月,任職于深圳市基思瑞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月至2018年6月19日,任深圳市方瑞軟件技術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現任本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兼任本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等職務。
杜廣先生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88,540股。其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和懲戒,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張楷文先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生于1976年10月,清華大學軟件工程專業碩士學位。1999年7月至2004年1月,任職于深圳市桑夏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月至2008年7月,任職于深圳市中興移動通信有限公司;2008年7月至2015年7月,先后擔任深圳市有方科技有限公司軟件大項目經理、營銷部部長;2015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副總經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現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本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等職務。
張楷文先生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8,200股,同時通過公司控股股東深圳市基思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其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和懲戒,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羅偉先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生于1975年9月,重慶大學機械設計及理論專業碩士學位。2001年4月至2004年12月,任職于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月至2006年3月,任職于深圳市中興移動通信有限公司。2006年4月至2008年12月,任職于深圳紐特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任職于深圳信可通訊技術有限公司;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職于沃特沃德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2月至2014年7月,任職于深圳東迪欣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職于深圳信可通訊技術有限公司;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總裁兼市場總監,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現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本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等職務。
羅偉先生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萬股,系根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獲授的第一類限制性股票。其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和懲戒,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獨立董事候選人簡歷
金雷先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生于1975年8月,華中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學碩士。1998年3月至2004年9月擔任深圳一飛致遠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經理,2004年10月至2007年3月擔任中天華正會計師事務所深圳分所高級經理,2007年3月至2011年4月擔任深圳市沃其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擔任華南城集團審計部總經理,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擔任深圳市瑞林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5年6月至2019年1月擔任深圳海鵬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9年2月至2020年9月擔任中建泓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財務總監,2020年10月至今擔任迅捷安消防及救援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2022年7月至今擔任深圳永德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擔任深圳市水務工程檢測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金雷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和懲戒,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羅珉先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生于1954年7月,西南財經大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1972年6月至1978年9月,任職于成都冶金實驗廠;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四川財經學院學習。1982年7月至2019年7月,任職于西南財經大學,歷任講師、副教授、教授、教研室主任、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發展規劃處副處長、工業經濟研究所副所長、企業管理研究所所長。2019年7月退休。202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獨立董事,現兼任成都銀河磁體股份公司獨立董事、成都市新筑路橋股份公司獨立董事。
羅珉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和懲戒,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郭瑾女士:女,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生于1985年4月,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和英語雙學士,法律職業資格證;2007年7月至2009年7月,先后任職于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上海四維樂馬律師事務所;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任職于浙江蘇泊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5月至2018年7月,任職于深圳證券交易所;2018年8月至2021年2月,任職于華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2021年2月至2022年9月,先后任職于明達資產私募管理公司、瑞信致遠私募管理公司;2022年10月至今,先后任玉禾田環境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總監、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等;202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郭瑾女士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和懲戒,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非職工代表監事簡歷
熊杰先生:男,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生于1970年12月,電子科技大學微電子電路與系統專業學士學位。1993年9月至1998年2月,任職于電子部24所;1998年2月至2004年6月,任職于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6月至2013年7月,任職于深圳市中興移動技術有限公司;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任職于深圳市基思瑞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月至2018年6月19日,任深圳市方瑞軟件技術有限公司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監事會主席。
熊杰先生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5,905股。其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和懲戒,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黃麗敏女士:女,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生于1986年9月,江西省輕工業學校電腦文秘專業畢業。2004年12月至2006年10月,任職于深圳市中興移動通信有限公司;2006年11月至2007年11月,任職于深圳中興集團通訊有限公司;2007年12月至2008年6月,任職于深圳市中興移動通信有限公司;2009年3月至2010年2月,任深圳市芯虹科技有限公司測試工程師;2010年3月至2015年7月,任深圳市有方科技有限公司計劃部PMC專員;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計劃部PMC專員;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監事。
黃麗敏女士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859股,同時通過深圳市基思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其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和懲戒,不屬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證券代碼:688159????證券簡稱:有方科技????公告編號:2024-068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七次
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以下簡稱“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由熊杰主持,本次應出席會議的監事3名,實際出席的監事3名。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表決情況
經與會監事認真討論,審議并通過如下事項:
(一)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
鑒于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已經屆滿,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進行監事會換屆選舉。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對監事候選人提名的規定,通過對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的審查,并征求監事候選人本人意見,監事會提名熊杰、黃麗敏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
上述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經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將與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任期三年。
出席會議的監事進行分項表決,表決結果如下:
關于提名熊杰先生為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關于提名黃麗敏女士為第四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候選人: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關于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4年12月11日
證券代碼:688159????證券簡稱:有方科技????公告編號:2024-07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公司經營范圍、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公司經營范圍、修訂〈公司章程〉并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議案》,本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一、公司經營范圍變更情況
為更好滿足公司業務發展需求并結合公司戰略發展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公司擬變更經營范圍,具體如下:
變更前:
一般經營項目:電子產品的技術開發、銷售;電子通訊產品、通訊模塊的技術開發及銷售;通訊模塊軟件的技術開發、銷售及相關技術咨詢;車聯網終端、車載智能終端、物聯網通信終端的技術開發及銷售;其它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貨物及技術進出口。許可經營項目:電子通訊產品、通訊模塊、車聯網終端、車載智能終端、物聯網通信終端的生產加工。
變更后:
一般經營項目:電子產品的技術開發、銷售;電子通訊產品、通訊模塊的技術開發及銷售;通訊模塊軟件的技術開發、銷售及相關技術咨詢;車聯網終端、車載智能終端、物聯網通信終端的技術開發及銷售;照明燈具的研發、銷售與技術咨詢;其它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貨物及技術進出口;計算機軟硬件及外圍設備制造;計算機軟硬件及輔助設備批發;計算機系統服務;云計算設備制造;云計算設備銷售;云計算裝備技術服務;網絡與信息安全軟件開發;信息安全設備銷售;數據處理和存儲支持服務;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信息系統運行維護服務;智能控制系統集成;人工智能應用軟件開發;人工智能行業應用系統集成服務;對外承包工程,工程安裝和實施,工程技術服務。許可經營項目:電子通訊產品、通訊模塊、車聯網終端、車載智能終端、物聯網通信終端的生產加工;照明燈具的生產與組裝。
二、修訂《公司章程》及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情況
基于上述公司經營范圍的變更,公司擬對《公司章程》進行修訂,章程的修訂對照如下:
■
除上述修訂條款外,其他章程條款保持不變。上述對《公司章程》的修訂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將授權公司管理層和業務人員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備案等手續。上述修訂最終以市場監督管理機構核準的內容為準。
修訂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11日
證券代碼:688159??證券簡稱:有方科技????公告編號:2024-071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擬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立信中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立信中聯”)
●原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信永中和”)
●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簡要原因及前任會計師的異議情況:公司與信永中和的合同期限屆滿。考慮公司業務發展情況和整體審計的需要,經公司綜合評估,公司擬改聘任立信中聯為2024年度審計機構。公司已就本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項與立信中聯及信永中和進行了溝通,信永中和對本次變更事項無異議。
一、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
(一)機構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稱:立信中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
組織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會計師事務所
注冊地址:天津自貿試驗區(東疆保稅港區)亞洲路6865號金融貿易中心北區1-1-2205-1
首席合伙人:鄧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立信中聯合伙人47人,注冊會計師264人,其中:簽署過證券服務業務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128人。
立信中聯2023年度經審計的收入總額36,610.50萬元,審計業務收入29,936.74萬元,證券業務收入12,850.77萬元。2023年上市公司審計客戶27家,年報審計收費含稅總額3,554.40萬元,主要行業涉及制造業、房地產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采礦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2023年掛牌公司審計客戶133家,年報審計收費含稅總額2,281.30萬元,主要行業涉及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建筑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
2.投資者保護能力
立信中聯根據有關規定投保注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累計賠償限額6,000萬元,近三年不存在因執業行為在相關民事訴訟中承擔民事責任的情況。
3.誠信記錄
立信中聯會計師事務所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0次、行政處罰1次、行政監管措施6次、自律監管措施1次、紀律處分0次。18名從業人員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0次、行政處罰1次、行政監管措施11次、自律監管措施1次、紀律處分0次。
(二)項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項目合伙人及簽字注冊會計師:曹瑋,2012年取得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2004年開始從事審計業務,2018年開始在該所執業,2018年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業務,擬2024年開始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近三年簽署和復核過多家上市公司審計報告,具有豐富的證券審計及咨詢服務經驗。
項目簽字注冊會計師:李民聰,2015年取得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2011年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業務,2024年開始在立信中聯執業,擬從2024年開始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近三年服務過多家上市公司審計業務,具備相應專業勝任能力。
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李金才,1996年取得執業注冊會計師資格,2010年開始從事上市公司審計和復核工作,參與審計和復核過多家上市公司年報審計、新三板掛牌和年報審計等證券業務。
2.誠信記錄
項目合伙人、項目簽字注冊會計師及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執業行為受到刑事處罰,受到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業主管部門等的行政處罰、監督管理措施,受到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自律監管措施、紀律處分的情況。
3.獨立性
項目合伙人、項目簽字注冊會計師及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不存在可能影響獨立性的情形。
4.審計收費
審計費用定價原則:根據公司的業務規模、所處行業和會計處理復雜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按照立信中聯提供審計服務所需工作人日數和每個工作人日收費標準,綜合確定審計費用。
本期審計費用為75萬元,與上一年度審計費用一致,其中年報審計費用60萬元,內控審計費用15萬元。公司董事會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管理層根據2024年度具體的審計要求和范圍對審計費用進行調整并簽署相關協議。
二、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說明(如適用)
(一)前任會計師事務所情況及上年度審計意見
公司原審計機構信永中和已連續為公司提供3年審計服務,2023年度為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信永中和在執業過程中,堅持獨立審計原則,勤勉盡職,公允地發表了審計意見,切實履行了審計機構的職責,從專業角度維護了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會計師事務所開展部分審計工作后解聘前任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
(二)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
公司與信永中和的合同期限屆滿,考慮公司業務發展情況和整體審計的需要,經公司綜合評估,公司擬改聘任立信中聯為2024年度審計機構。公司已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相關事宜與信永中和進行了溝通,信永中和知悉本事項并對此無異議,公司與信永中和之間亦無意見分歧。公司已允許信永中和和立信中聯進行溝通,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3?號一一前任注冊會計師和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的要求,信永中和和立信中聯之間將適時積極做好相關溝通及配合工作。
三、變更會計事務所履行的程序
(一)審計委員會的意見
公司召開第三屆審計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計委員會就公司擬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事項聽取了有關人員的報告和說明,對立信中聯的專業勝任能力、投資者保護能力、獨立性以及誠信記錄狀況進行了充分了解和審查,認為立信中聯具備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資格,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和能力,其與公司主要股東及關聯人無關聯關系,不存在影響其審計獨立性的情形,因此能夠滿足公司2024年度財務和內控審計的工作要求。
(三)董事會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以9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該議案尚需提請股東大會審議。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會計師事務所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并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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