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渝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采取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 (二次修訂稿)的公告

重慶渝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采取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 (二次修訂稿)的公告
2024年12月11日 00:00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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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項目情況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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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項目基本情況

  本項目位于重慶市南岸區茶園板塊。本項目規劃用地面積60,162.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75,820.31平方米,容積率2.44,為普通住宅項目。

  3、項目的市場前景

  本項目位于重慶市南岸區茶園板塊茶園北茶園新區西側,天文大道以西。茶園為重慶主城六大城市副中心之一,為南岸區行政中心,項目交通便捷,與主城通達性強,項目周邊教育、商業配套完善。項目主要滿足當地與周邊地區的剛性需求,具備較好的市場前景。

  2020年12月,公司與重慶經濟技術開發區征地服務中心簽署《“渝開發南樾天宸”住宅房屋購買協議》(以下簡稱“團購協議”),約定后者購買公司開發建設的“渝開發南樾天底A69/01地塊一期、二期住宅和10號樓”物業用于定向商品房使用,本次募投項目南樾天宸一、二期高層住宅項目包含在內。南樾天宸一期高層項目于2019年6月開工,2021年12月竣備并交付;二期高層項目于2021年5月開工建設,2023年8月完成竣工備案,2023年11月交付。南樾天宸一、二期高層住宅已全部售罄。

  4、資格文件取得情況

  公司以掛牌的方式取得該項目國土使用權。該項目國土出讓合同及相關資格文件取得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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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據團購協議約定,南樾天一、二期高層項目每期房屋達到辦理預售商品房許可證條件時,無需辦理預售許可證,出具達到預售條件的證明材料,即《重慶市商品房預售許可工程現場勘查申請表》及土地無抵押《查詢結果》即可

  5、投資估算

  本項目的總投資預計為95,155.73萬元,其中土地成本為24,197.57萬元,前期工程費為7,949.57萬元,建安工程費為46,381.87萬元,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費為4,835.18萬元,其他后續建設成本602.33萬元,不可預見費752.37萬元,期間費用為10,436.85萬元。

  6、項目進展情況與資金籌措

  本項目已竣備交付。項目計劃使用募集資金12,000.00萬元,其余資金公司將通過自有資金、銀行貸款等途徑解決。

  7、項目經濟評價

  本項目預計實現不含稅銷售額140,750.83萬元,凈利潤38,152.78萬元,銷售凈利率為27.11%。項目各項經濟指標良好,經濟性上可行。

  項目經濟效益指標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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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補充流動資金

  1、補充流動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公司經營實際及資金規劃,為滿足公司營運資金的基本需求,降低財務風險,增強持續盈利能力,公司擬將本次募集資金中的19,000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占募集資金總額的比例為29.69%,未超過募集資金總額的30%,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法規要求。

  2、補充流動資金的必要性

  (1)補充營運資金,滿足業務增長需求,強化公司戰略實施

  房地產行業屬于資金密集型行業。公司保有貨幣資金主要用于項目建設、財務費用、日常管理費用、營銷費用及稅費支出等剛性支出,符合行業特點。考慮到項目資本金存款等資金受限及重慶市對房地產項目的預售資金監管要求,公司仍需要必要的營運資金來滿足業務的正常開展。

  2021年至2024年1-9月,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4.61億元、13.32億元、-1.90億元和1.92億元。2022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增加較多主要系收回聯營企業往來款8.48億元,剔除此因素后當年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為4.84億元。不考慮2022年的特殊因素,報告期各期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絕對金額均較小,均低于5億元,主要原因為公司在手項目建設資金投入加大,后續項目進度款支付壓力將加劇,資金回籠壓力較大,公司對營運資金仍有需求的缺口。通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部分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為公司正常業務開展提供資金保障。

  (2)降低公司財務費用利息支出,改善盈利水平

  近年來,公司通過銀行借款、債券融資等多種方式籌集資金為推動公司持續發展、提升市場競爭力提供了資金支持和保障,但由此產生的利息支出呈現逐年上升趨勢。2021年至2023年,公司利息支出分別為1.02億元、1.07億元和0.59億元。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部分將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降低公司債務融資規模,減輕財務費用開支,進而提高公司利潤率及持續盈利能力。

  三、本次募集資金運用對公司經營管理、財務狀況等的影響

  (一)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

  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的資產總額與凈資產總額將同時增加,公司的資金實力將進一步提升,有利于優化公司財務結構,增強公司抵御財務風險的能力,為公司的持續發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對公司盈利能力的影響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主要用于建設格萊美城、貫金和府一期項目、南樾天宸一、二期高層項目共3個房地產開發項目,將有效擴大公司業務規模、提升市場競爭力,為公司的業務持續增長提供堅實保障;由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經營效益一般需在項目建成后的一段時期內才能完全釋放,短期內公司的每股收益可能會被攤薄,凈資產收益率可能會有所下降。公司已制定關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填補的具體措施。從長遠來看,隨著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效益的實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將會進一步增強。此外,本次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后還將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將有效滿足公司在主營業務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對流動資金的需求,控制財務費用,提高盈利水平。

  (三)對公司現金流量的影響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將有所增加,有效緩解業務增長帶來的現金需求壓力,且隨著募集資金的到位及使用效益的釋放,未來經營活動現金流入也將有所增加,為公司的長期戰略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全面提升公司抗風險能力。

  四、可行性結論

  綜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計劃符合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未來公司整體戰略發展規劃,具備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資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滿足公司業務發展的資金需求,提升公司整體實力及盈利能力,增強公司后續融資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為公司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奠定基礎,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重慶渝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證券代碼:000514????證券簡稱:渝開發???公告編號:2024-099

  重慶渝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采取填補措施及相關主體承諾

  (二次修訂稿)的公告

  一、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

  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總股本和凈資產規模將有一定幅度的增加。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后,其產生經濟效益需要一定的時間,預計短期內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釋每股收益及凈資產收益率等指標將可能出現一定程度的下降,短期內即期回報將會出現一定程度攤薄。但從中長期看,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到位后,有助于增強公司資本實力、充實公司營運資金。隨著募集資金的充分運用和主營業務的進一步發展,有助于擴大公司經營規模,提升市場占有率、盈利能力、盈利水平,增強風險防范能力和整體競爭力。

  (一)測算的假設前提

  1、假設本次發行股票于2024年12月底實施完畢。該完成時間僅為估計,最終以實際完成時間為準;

  2、公司所處的宏觀經濟環境、產業政策、行業發展狀況、產品市場情況等方面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3、假設本次發行股票數量為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本次發行預案中的發行數量上限,即16,500萬股。最終以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和實際發行情況為準;

  4、假設本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64,000萬元,不考慮發行費用的影響。本次發行實際到賬的募集資金規模將根據監管部門核準/同意注冊、發行認購情況以及發行費用等情況最終確定;

  5、假設公司2024年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分別按照:①較2023年度持平;②較2023年度增長20%;③較2023年度下降20%三種情形測算。(上述假設及測算方案僅用于計算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不代表公司對2024年度經營情況及趨勢的判斷,亦不構成公司的盈利預測);

  6、不考慮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賬后,對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等(如營業收入、財務費用、投資收益等)的影響;

  7、不考慮公司現金分紅的影響;

  8、假設除本次發行外,暫不考慮其他會對公司總股本發生影響或潛在影響的行為;

  9、不考慮不可抗力因素對公司財務狀況的影響。

  以上假設及關于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測算,不代表公司對未來經營情況及趨勢的判斷,不構成公司的盈利預測,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對公司主要指標的影響

  基于上述假設的前提下,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對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的影響測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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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根據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一一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的規定計算

  二、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的特別風險提示

  本次發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凈資產均將有所增長。由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和轉化為公司盈利能力需要一定時間,短期內股東回報將仍然通過現有業務實現。因此,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凈利潤的增長在短期內無法與公司凈資產增長保持同步,存在短期內每股收益和凈資產收益率被攤薄的風險。特此提醒投資者關注本次發行股票可能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

  2024年1-9月公司計提存貨跌價準備9,328.19萬元。公司2024年1-9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3,289.95萬元,同比下降793.60%;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7,167.34萬元,同比下降335.84%,主要系房地產市場去化困難導致現房銷售凈利率降低,期間費用增加,以及公司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另外,隨著低成本土地項目的逐步去化,未來項目毛利率可能降低。若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上述情形未得到有效改善,公司存在2024年度經營業績下滑甚至虧損的風險。

  三、關于本次發行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說明

  本次發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詳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第三節董事會關于本次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與公司現有業務的關系

  本次發行前,公司主營業務為房地產開發經營與銷售業務。房地產銷售業務為公司營業收入的主要來源,主營業務突出,結構分布比較穩定,其他業務比重較小。

  公司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擬投向格萊美城、貫金和府一期、南樾天宸一、二期高層等3個房地產開發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緊密圍繞公司主營業務及未來發展戰略布局,對公司現有經營模式無不利影響,有利于進一步擴大主營業務規模、提升利潤水平,增強公司現有業務的核心競爭力。

  五、公司實施募投項目在人員、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儲備情況

  (一)人員儲備

  公司重視人才培養和儲備,經過多年發展已形成高素質的核心管理團隊與業務團隊,持續推動員工薪酬制度優化工作,本著企業與員工“同榮辱、共進退”的理念,進一步提高組織管理效能,達成企業與員工目標同向、利益同向,充分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募投項目的實施提供了充足的人才保障。同時,公司持續完善員工培訓管理機制,積極探索并創造了多種教育培訓途徑,如完善并優化知識分享平臺、深化“渝開發大講堂”精品課程,派遣高管人員參加綜合管理能力提升培訓,中層干部輪崗、多崗位交流學習,組織員工走出去到行業領先企業考察學習等,為員工管理及業務能力提升提供支撐保障,有利于推動募投項目順利實施。

  (二)技術儲備

  緊緊圍繞“民生住宅專家”這一奮斗目標,公司在多年的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積累了大量的技術經驗,形成了全面的房產開發流程,并在業務發展中持續完善。公司建立起項目全周期運營計劃,合理規劃當期和遠期的開發節奏,預測項目全周期利潤和現金流,保證公司項目決策的客觀性;在工程建設方面,通過內控制度的建設和管控體系的嚴格執行,保證了公司所開發項目的建設成本控制在預期目標內;在財務成本上,通過嚴格執行資金計劃,多種融資方式相結合,使公司財務成本處于較優秀水平。多年住宅物業開發經驗已為公司積累了大量的技術和資源儲備,形成了成熟的綜合開發運營體系,可為募投項目順利落地提供強有力保障。

  (三)市場儲備

  作為深耕重慶的地方國有上市房企,公司形成了以房地產開發主營業務線,會展、物業等城市經營為支撐業務線,租賃、產業投資等為培育業務線的業務格局,穩步向公司“十四五”規劃的成渝地區一流的城市經營服務商的愿景邁進。公司堅持穩健經營理念,連續10年信用評級維持主體AA、債項AAA。目前,公司所開發項目主要集中在重慶主城,在重慶具有一定的品牌效應和市場認知度,為募投項目創造了良好的開展環境。

  綜上所述,公司從事募投項目,在人員、技術和資源、市場等方面均具有良好儲備,能夠保障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

  六、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填補的具體措施

  為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報被攤薄的風險,增強對股東的長期回報能力,公司將加強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監管,加快項目實施進度,提高經營管理和內部控制水平,增強公司的盈利能力,強化投資者的回報機制,具體措施如下:

  (一)加強募集資金管理,保證募集資金合理規范使用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與管理,確保募集資金的使用規范、安全、高效,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及相關內部控制制度。

  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將按照上述規定,開設專戶存儲,嚴格管理募集資金使用,確保募集資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并積極配合保薦機構和監管銀行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監督,以保證募集資金合理規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資金使用風險。

  (二)加強經營管理和內部控制,提升經營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符合“保交樓、保民生”相關政策要求,能夠進一步提升公司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為股東創造價值。

  未來,公司將繼續做精做專房地產主業,加快優質項目拓展、提升產品研發能力、工程管理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及營銷能力,積極探索資本運作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臺優勢,搶抓資本市場政策機遇,充分發揮資本市場服務企業發展和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助推公司高質量發展。公司將持續深化內部改革,加快標準化+信息化建設,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為公司發展增效賦能。

  (三)完善公司治理架構,為公司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將嚴格遵循《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斷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確保股東能夠充分行使權利;確保董事會能夠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作出科學、迅速和謹慎的決策;確保獨立董事能夠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確保監事會能夠獨立有效地行使對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財務的監督權和檢查權,為公司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嚴格執行利潤分配政策,優化投資回報機制

  為了更好地保障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建立科學、持續、穩定的股東回報機制,增強股利分配決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12〕37號)、《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2022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22〕3號)以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在充分考慮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及未來發展需要的基礎上,制定《重慶渝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2023-2025年)股東回報規劃》。公司將嚴格執行公司分紅政策,積極回報投資者,確保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得到切實保護。

  公司制定上述填補回報措施不等于對公司未來利潤做出保證,投資者不應據此進行投資決策,投資者據此進行投資決策造成損失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關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采取填補措施的承諾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作出的承諾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110?號)和《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5〕31?號)的要求,為保證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完成后填補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做出如下承諾:

  “(一)本人承諾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輸送利益,也不會采用其他方式損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諾對本人的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三)本人承諾不會動用公司資產從事與本人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動;

  (四)本人承諾由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制訂的薪酬制度應當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五)若公司后續推出公司股權激勵政策,本人承諾擬公布的公司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應當與公司填補回報措施的執行情況相掛鉤;

  (六)自本承諾出具日至公司本次發行股票實施完畢前,若中國證監會及/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做出關于填補回報措施及其承諾的其他新的監管規定的,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該等規定時,本人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七)本人承諾切實履行公司制定的有關填補回報措施以及對此做出的任何

  有關填補回報措施的承諾,若違反該等承諾并給公司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擔對公司或者投資者的補償責任。

  作為填補回報措施相關責任主體之一,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諾,本人同意按照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證券監管機構制定或發布的有關規定、規則,對本人做出相關處罰或采取相關管理措施。”

  公司控股股東作出的承諾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110號)和《關于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5〕31號)的要求,為保證重慶渝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本次發行完成后填補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本公司將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為貫徹執行上述規定和文件精神,作出如下承諾:

  “一、本公司承諾不越權干預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實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填補攤薄即期回報的相關措施;

  二、自本承諾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完畢前,若中國證監會作出關于填補回報措施及其承諾的其他新監管規定的,且上述承諾不能滿足中國證監會該等規定時,本公司承諾屆時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最新規定出具補充承諾。”

  重慶渝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證券代碼:000514???證券簡稱:渝開發??公告編號:2024-100

  重慶渝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與特定對象簽訂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重慶渝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宜已經公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及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于2024年8月23日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正式受理。根據深交所進一步完善和補充意見,公司對格萊美城項目、貫金和府一期項目、南樾天宸一、二期高層項目等3個房地產募投項目的社區底商和幼兒園部分投入進行了重新測算并扣減。調整后,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由“不超過70,000萬元”調整為“不超過64,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將用于公司格萊美城、貫金和府一期項目、南樾天宸一、二期高層項目共3個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為此,需要對原公司與控股股東重慶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城投”)于2023年6月27日簽署的《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中的相關內容進行調整補充,該調整不涉及發行方案的重大變化。

  一、關聯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開的第十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以6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與重慶城投簽署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暨關聯交易的議案》,重慶城投為公司的控股股東,重慶城投擬參與認購本次發行股份構成與公司的關聯交易,公司董事長陳業先生現任重慶城投高級管理人員,對此議案回避表決。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與重慶城投簽署《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

  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通過深交所審核,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注冊后方可實施。

  二、關聯方介紹

  1、名稱:重慶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3、注冊地址:重慶市渝中區中山三路128號

  4、主要辦公地址:重慶市江北區東升門路63號江北嘴金融城2號樓T1棟

  5、法定代表人:王岳

  6、注冊資本:貳佰億元整

  7、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000202814256L

  8、主營業務:城市建設投資

  9、主要股東:重慶市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重慶市國資委”)

  10、重慶城投成立于1993年。由重慶市財政局出資、重慶市建設委員會共同發起組建,成立時名稱為“重慶市城市建設投資公司”。2005年,重慶市國資委《關于辦理市屬企業國有資本出資人變更手續的通知》,公司出資人變更為重慶市國資委,成為重慶市國資委持有100%出資的下屬企業。現已發展成為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保障房建設、房地產開發、金融及投資等于一體的大型國有投資運營集團。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重慶城投經審計數據:資產總額184,889,219,912.96元,負債總額64,765,634,366.16元,凈資產總額120,123,585,546.80元,營業收入5,538,350,058.98元,凈利潤1,107,177,331.97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重慶城投未經審計數據:資產總額188,904,345,980.59元,負債總額64,602,080,156.97元,凈資產總額124,302,265,823.62元,營業收入1,419,085,960.65元,凈利潤117,778,555.14元。

  11、重慶城投持有本公司股份63.19%,系公司控股股東。

  12、重慶城投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三、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重慶城投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發行的部分股票,認購數量不低于本次發行股票實際股數的5%(含)且不超過實際發行數量的30%(含)。

  四、關聯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重慶城投接受根據競價結果確定的最終發行價格且不參與競價。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詳見下文“五、關聯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之二發行價格及發行數量”。

  五、關聯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鑒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甲方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乙方作為發行人的控股股東擬同意認購發行股票,甲乙雙方于2023年6月27日簽署《附條件生效的股票認購協議》(以下簡稱“原協議”)。在原協議基礎上,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補充協議,其主要內容如下:

  (二)協議簽訂主體

  甲方(發行人):重慶渝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認購人):重慶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三)簽訂時間

  甲、乙雙方于2024年12月10日就本次發行事宜簽署《附條件生效的股票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

  (四)發行數量

  1、原協議約定的發行數量內容為:“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計算結果出現不足1股的,尾數應向下取整,對于不足1股部分的對價,在認購總價款中自動扣除),且不超過16,500萬股(含本數),未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70,000萬元(含本數)。最終發行數量將在本次發行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在上述范圍內,由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及發行時的實際情況,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若公司股票在關于本次發行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及上限將進行相應調整。”

  2、現補充協議約定的發行數量變更為: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計算結果出現不足1股的,尾數應向下取整,對于不足1股部分的對價,在認購總價款中自動扣除),且不超過16,500萬股(含本數),未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64,000萬元(含本數)。最終發行數量將在本次發行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在上述范圍內,由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及發行時的實際情況,與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若公司股票在關于本次發行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及上限將進行相應調整。

  (五)其他約定

  1、本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成立,待原協議項下附生效條件成就后即生效。

  2、除本補充協議約定內容外,其他有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附生效條件等)仍按原協議執行。

  六、交易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為了響應國家政策,支持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質量提升,支持本次發行和提升市場信心,控股股東擬以現金方式認購不低于本次發行股票實際股數的5%(含本數)且不超過實際發行數量的30%(含本數)。

  本次發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東仍為重慶城投,實際控制人不變仍為重慶市國資委。因此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本次關聯交易亦不會對公司的獨立運營、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不利影響。

  具體分析請查閱同日公司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慶渝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二次修訂稿)》(2024-096)之“第五節?關于本次發行對公司影響的討論與分析”。

  七、當年年初至披露日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情況

  2024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為2,932.86萬元(其中收購重慶市城投路橋管理有限公司所持重慶道金投資有限公司3%股權的1,274.985萬元已經10月30日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本次擬發生金額不超過19,200萬元(2023年10月17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已審議通過《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中涉及的擬發生金額不超過21,000萬元的相關議案,本次調整金額未超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金額)。

  八、獨立董事過半數同意意見

  本次關聯交易事項已經2024年12月9日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

  九、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

  (二)公司第十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三)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獨立董事專門會議決議;

  (四)公司擬與重慶城投簽署的《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

  (五)關聯交易情況概述表。

  特此公告

  重慶渝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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