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深圳市領譽基石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動人深圳市領信基石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馬鞍山信裕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東權益變動超過1%的情況說明
金房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收到深圳市領譽基石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領譽基石”)及其一致行動人深圳市領信基石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馬鞍山信裕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馬鞍山信裕”)的《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達到1%的告知函》,領譽基石及其一致行動人馬鞍山信裕于2023年6月2日至2024年12月9日期間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合計減持1,288,740股(累計減持比例1.05%)。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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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東減持計劃期限屆滿的情況說明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24-048)。股東領譽基石及其一致行動人馬鞍山信裕計劃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2,613,544股(占本公司總股本比例的2.00%)。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進行。具體內容詳見上述公告。
目前,上述減持計劃已期限屆滿,公司收到領譽基石及其一致行動人馬鞍山信裕出具的《關于股東減持計劃期限屆滿暨減持結果的告知函》,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計劃實施情況
1.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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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來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
3.股東本次減持前后持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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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關說明
1.在上述股份減持期間,上述股東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
2.上述股東本次減持股份事項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預先披露,本次減持與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減持計劃一致,實際減持股份數量與比例均未超過計劃減持股份數量與比例,不存在違規情形。
3.本次減持計劃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影響。
三、備查文件
1.領譽基石及其一致行動人馬鞍山信裕出具的《關于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達到1%的告知函》
2.領譽基石及其一致行動人馬鞍山信裕出具的《關于股東減持計劃期限屆滿暨減持結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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