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示:廣東德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子公司的擔保總金額為211,829.83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62.24%,且被擔保方沈陽德馳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德馳”)最近一期資產負債率超過70%,敬請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
一、擔保額度調劑情況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和2024年5月9日分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和202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為部分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子公司提供總計不超過人民幣102,718.68萬元的擔保額度。
上述擔保額度可在子公司(含未列明但屬于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其他子公司)之間進行調劑;但在調劑發生時,對于資產負債率70%以上的擔保對象,僅能從資產負債率70%(股東大會審議擔保額度時)以上的擔保對象處獲得擔保額度。擔保額度有效期自審議本議案的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召開202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年度擔保額度預計議案為止。
上述內容具體詳見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0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上的《關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公告》(2024-019)、《202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2024-029)。
為滿足子公司業務發展及實際經營需要,公司在202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內,將佛山德聯汽車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佛山德聯”)未使用的擔保額度1,000萬元調劑至沈陽德馳。公司本次調劑擔保額度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的事項,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上述擔保額度內部調劑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為沈陽德馳提供的擔保額度由3,000萬元調增至4,000萬元,公司及子公司為佛山德聯提供的擔保額度由12,000萬元調減至11,000萬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為沈陽德馳提供的擔保余額為2,968.54萬元,為佛山德聯提供的擔保余額為6,000萬元。
二、本次擔保情況概述
近日,公司與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以下簡稱“平安銀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約定公司為子公司沈陽德馳提供最高額度為人民幣4,000萬元的連帶責任保證,原公司與平安銀行簽署的擔保合同的3,000萬元額度將納入本次擔保額度內,具體詳見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上的《關于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2024-012)。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沈陽德馳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8月22日
注冊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渾南西路135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10112313132960Y
法定代表人:徐團華
注冊資本:7,500萬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一般項目:汽車銷售;汽車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車整車銷售;新能源汽車電附件銷售;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服務;機動車修理和維護;洗車服務;二手車經紀;摩托車及零配件零售;機械設備銷售;金屬材料銷售;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電子產品銷售;汽車裝飾用品銷售;商務代理代辦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日用雜品銷售;日用品銷售;非居住房地產租賃。(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與上市公司的關系/股權結構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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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擔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財務狀況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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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證,沈陽德馳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為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子公司。
四、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1、保證人:廣東德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債權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3、債務人:沈陽德馳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4、最高債務金額:人民幣4,000萬元;
5、保證期間:從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項下具體授信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三年;
6、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7、擔保范圍:公司提供保證擔保的范圍為合同項下沈陽德馳所應承擔的全部債務或有債務本金及其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之和,其中債務最高本金余額為等值(折合)人民幣肆仟萬元整,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合同的約定計算,并計算至債務還清之日止。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費、送達費、鑒定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等。
五、董事會意見
董事會認為:沈陽德馳為公司全資子公司,經營情況穩定,資信狀況良好,其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屬于正常經營行為,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的財務風險處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圍之內。董事會同意公司為沈陽德馳申請授信融資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上述擔保不涉及反擔保。
六、累計擔保數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擔保額度總金額為211,829.83萬元,公司及子公司實際對外擔保總余額(包括此次擔保)為47,094.59萬元,均為對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子公司的擔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3.54%。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發生逾期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的情況。
七、備查文件
1、公司與平安銀行簽署的《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
特此公告!
廣東德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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