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被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4年11月11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高新區社區高新南一道002號飛亞達科技大廈901。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特別表決權股東、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表決權數量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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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郭英麟先生主持,會議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Kwang?Ting?Cheng先生、施青先生因公務請假本次股東大會;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會秘書鄧玲玲女士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副總經理謝瑞章先生、市場總監王飛英先生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設立董事會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并制定《董事會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工作細則》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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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議案名稱:關于使用暫時閑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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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議案名稱:關于變更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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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項,應說明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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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1、議案2對中小投資者進行了單獨計票;
2、議案1、議案3為普通決議議案,已獲得出席會議的股東和股東代表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
律師:皇甫天致律師、黃俐娜律師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現場出席本次會議的人員以及本次會議的召集人的主體資格、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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