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5488????????證券簡稱:福萊新材???????公告編號:臨2024-118
債券代碼:111012????????債券簡稱:福新轉債
浙江福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到期贖回
并繼續購買理財產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委托理財受托方: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財產品名稱:人民幣單位結構性存款2411527
●??本次委托理財金額:3,000萬元人民幣
●??委托理財期限:88天
●??履行的審議程序:浙江福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于2024年1月1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24年1月26日召開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使用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不超過0.5億元,使用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暫時閑置募集資金不超過1.5億元),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在該額度內可循環滾動使用。
●??特別風險提示:公司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保本型理財產品,總體風險可控,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存在一定的系統性風險。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地介入,降低市場波動引起的投資風險。
一、前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到期贖回的情況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通過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購買理財產品2,000萬元人民幣,公司已于2024年9月27日收回上述理財本金并獲得收益,具體到期贖回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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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委托理財概述
(一)投資目的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的情況下,合理利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以獲取較好的投資回報。
(二)投資金額
本次委托理財金額:3,000萬元人民幣。
(三)資金來源
1、資金來源:本次使用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閑置募集資金3,000萬元進行委托理財。
2、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浙江福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1315號)核準,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3,000.00萬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發行價格為20.43元/股,應募集資金總額612,900,000.00元,減除發行費用人民幣82,268,702.32元(不含稅)后,募集資金凈額為530,631,297.68元。上述募集資金已于2021年5月10日全部劃至公司指定賬戶,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浙江福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到賬情況進行了審驗,并出具《驗資報告》(天健驗[2021]202號)驗證。上述募集資金存放于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實行專戶管理。
(2)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經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浙江福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2891號)核準,核準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面值總額42,901.8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期限6年,應募集資金總額429,018,000.00元,減除發行費用人民幣13,123,066.88元(不含稅)后,募集資金凈額為415,894,933.12元。上述募集資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全部劃至公司指定賬戶,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浙江福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資金到賬情況進行了審驗,并出具《驗資報告》(天健驗〔2023〕12號)驗證。上述募集資金存放于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實行專戶管理。
(3)截至2024年9月26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幣種: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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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累計已投入募集資金金額超過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部分系募集資金賬戶產生的利息。
2、上表中部分小計數與各明細數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系結果四舍五入所致。
(4)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進度,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
(四)投資方式
1、本次委托理財產品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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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委托理財的合同主要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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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資期限
產品起始日:2024年9月30日,產品到期日2024年12月27日,產品期限88天。
二、審議程序
公司分別于2024年1月1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24年1月26日召開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使用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不超過0.5億元,使用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暫時閑置募集資金不超過1.5億元),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在該額度內可循環滾動使用。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的《福萊新材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三、投資風險分析及風控措施
(一)風險分析
公司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保本型理財產品,總體風險可控,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存在一定的系統性風險。
(二)風控措施
1、公司嚴格篩選投資對象,選擇有能力保障資金安全的金融機構進行現金管理業務合作;
2、公司將嚴格遵守審慎投資原則,由公司財務部門匯報公司財務負責人決策后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和操作,及時分析和跟蹤定期存款、結構性存款、銀行理財產品等現金管理產品的進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公司財務部門必須建立臺賬對購買的現金管理產品進行管理,建立健全會計賬目,做好資金使用的賬務核算工作;
4、公司內部審計部門負責對定期存款、結構性存款、銀行理財產品等產品的資金使用與保管情況進行審計與監督,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評價;
5、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6、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幣種;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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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需資金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公司正常資金周轉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同時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為公司和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對公司未來主營業務、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等不會造成重大影響。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公司現金管理或委托理財本金計入資產負債表中“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利息收益計入利潤表中“投資收益”科目,最終會計處理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
五、決策程序的履行及監事會、保薦機構意見
公司分別于2024年1月1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24年1月26日召開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公司監事會、保薦機構已分別對此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福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9月28日
證券代碼:605488????????證券簡稱:福萊新材???????公告編號:臨2024-119
債券代碼:111012????????債券簡稱:福新轉債
浙江福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部分廠房擬搬遷補償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搬遷事宜基本情況
為有效落實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戰略要求,切實改善老舊工業園區面貌,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從根本上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推動工業園區高質量發展,姚莊鎮人民政府開展示范區(嘉善縣片區)姚莊鎮先行啟動區有機更新項目企業搬遷工作。
根據規劃建設用地范圍,浙江福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嘉善縣臨滬新城實業有限公司(姚莊鎮人民政府委托的實施搬遷人)于2023年3月31日就公司位于嘉善縣姚莊鎮鎮南路78、86、88號的工廠所在地塊的房屋、土地及其他資產擬搬遷補償事宜簽署了《姚莊鎮企業搬遷(貨幣補償方式)補償協議》,拆遷補償總額為人民幣164,658,950元。上述搬遷事項已經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3年4月1日和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與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的《福萊新材關于公司部分擬廠房搬遷補償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034)和《福萊新材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038)。
二、收到搬遷補償款情況
2023年4月10日,公司收到搬遷補償款49,397,685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與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的《福萊新材關于公司部分廠房擬搬遷補償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037)。
公司于近日收到搬遷補償款10,000,00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計收到搬遷補償款59,397,685元,尚余105,261,265元搬遷補償款未收到。
公司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上述搬遷事項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具體會計處理及業績影響以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結果為準。公司將根據該事項的后續進展情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福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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