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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商報
新版保險業“國十條”重磅發布。9月11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若干意見》從嚴把保險市場準入關、嚴格保險機構持續監管、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保險業風險、提升保險業服務民生保障水平、提升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在內的多個方面提出新要求。
從2006年《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出臺,到2014年《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發布,到如今保險業迎來了3.0版本的保險業“國十條”,業內人士表示,前兩次保險業“國十條”的發布,都伴隨著保險業的高速發展。這次3.0版本的保險業“國十條”,強調在堅守風險底線的基礎上實現高質量發展,體現了強監管與發展并重的導向。
三大“嚴格”
《若干意見》提出三大“嚴格”,包括嚴格審批保險機構、嚴格審核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和嚴格審查股東資質。
對于《若干意見》要求的依法從嚴審批新設保險機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謝遠濤表示,通過對新設保險機構的嚴格審批和區域、層級布局的優化,可以避免保險機構的過度集中或無序競爭,促進保險市場的合理布局和健康發展。
首都經貿大學農村保險研究所副所長李文中表示,保險業自身的安全是保險業可持續發展和服務民生和實體經濟,聚焦國家重大戰略和重點領域的前提。因此需要嚴把市場準入關,防止“病從口入”;嚴格持續監管,讓保險機構和保險行業持續保持健康。
在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劉春生看來,保險機構、股東和管理人員的素質直接關系到保險業的穩定和發展。嚴格審批和審查,才能確保只有那些真正有實力、有信譽的機構和個人才能進入保險市場,這樣才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嚴格保險機構持續監管主要是因為保險業是個涉及眾多消費者利益的行業,必須時刻保持警惕,確保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
《若干意見》還提出強化三類監管,包括嚴格保險機構持續監管、強化資產負債聯動監管、強化分級分類監管。在強化分級分類監管方面,要求推動保險銷售人員分級分類管理。加強產品費差監管。合理配置監管資源,實行高風險高強度監管、低風險低強度監管。嚴防監管套利和監管真空。
“《若干意見》的發布,旨在通過加強監管和防范風險,推動保險業實現高質量發展,這對于服務國家戰略、保障民生、促進經濟社會穩定運行具有多方面的積極影響。”李文中表示。
開啟“退出機制”
保險業防范化解風險正當時。面對復雜多變的市場環境,保險業持續強化監管,要求提升保險公司治理能力,確保穩健運營。與此同時,監管持續優化保險機構布局,加快高風險機構改革化險。
在穩慎推進風險處置方面,《若干意見》同樣提出了更為具體的舉措,其中包括,拓寬風險處置資金來源,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保險機構改革化險。健全市場退出機制。對風險大、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的保險機構,收繳金融許可證,依法進入破產清算程序。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風險處置屬地責任,強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監管責任,協同推進風險處置。
“以前更多討論的是準入問題,現在把退出機制建立起來,打破剛兌,有利于減輕保險保障基金的壓力,同時也是減輕整個保險行業的負擔和費用,保護消費者權益。”謝遠濤表示。
“《若干意見》提出了一系列具體的政策措施,包括嚴把保險市場準入關、嚴格保險機構持續監管、嚴肅整治保險違法違規行為等,這些措施有助于防范和化解保險業風險,維護金融市場穩定,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對于上述防范風險的舉措對保險業有哪些影響,李文中表示,說明我國將會采用更加系統全面的方法來防范和化解保險業出現的風險,一方面引導、支持金融業之外的力量參與風險機構的處置,提升風險處置能力;另一方面嚴格落實風險機構處置措施,將存在嚴重問題的機構清除出市場,優勝劣汰,提升保險機構的競爭力和保險業的持續發展能力。
提升民生、實體經濟服務能力
在提升保險業服務民生保障水平、提升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方面,《若干意見》提出多項要求。
其中,在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方面提出,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保障和跨期財務規劃需求。鼓勵開發適應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新產品和專屬產品。
“保險業需要創新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保險需求。”劉春生表示,具體來看,積極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幫助大家更好地規劃養老生活;提升健康保險服務保障水平,讓消費者在生病的時候能有更多的保障;健全普惠保險體系,就是讓保險服務更加普及、更加惠民。
對于提升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若干意見》提出,聚焦國家重大戰略和重點領域;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培育真正的耐心資本,推動資金、資本、資產良性循環等舉措。
對于做好兩項“服務”,謝遠濤表示,這是保險第一性原理,保險回歸保障本源,也體現了人民性。對于保險公司如何更好地提升保險業服務民生保障水平、提升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在謝遠濤看來,一方面,產品設計更加向保障性產品傾斜,更好地服務民生;另一方面,更好地發揮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助推實體經濟發展,促進一帶一路走出去,保障兩個循環。
李文中也表示,《若干意見》強調保險業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災減損、服務實體經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過提升保險業的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可以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特別是發展巨災保險、養老保險、健康保險、普惠保險等,提升保險業服務民生保障水平。
明確五年、十年發展目標
發展,是保險業永恒不變的主題,《若干意見》明確了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
根據《若干意見》,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蓋面穩步擴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務持續改善、資產配置穩健均衡、償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內控健全有效的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框架。保險監管制度體系更加健全,監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場體系完備、產品和服務豐富多樣、監管科學有效、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保險業新格局。
李文中表示,《若干意見》提出到2029年和2035年的發展目標,明確了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時間表和路線圖。這有助于引導保險業按照既定目標有序發展,同時也為監管提供了明確的方向和依據。
《若干意見》也提出了與“發展”相對應的要求,其中包括,增強保險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強化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政策協同。在增強保險業可持續發展能力方面,明確要求樹立正確的經營觀、業績觀和風險觀,加快由追求速度和規模向以價值和效益為中心轉變。
《若干意見》還提出,深化保險業改革開放。對于國內保險機構而言,支持大型保險機構做優做強。引導中小保險公司特色化專業化經營發展。
李文中表示,深化保險業改革開放、增強保險業可持續發展能力等要求,將有助于提升保險業的整體競爭力和服務質量,推動保險業更好地服務中國式現代化大局。
此外,在持續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方面,《若干意見》明確,支持優質境外保險機構來華設立法人機構及分支機構。支持合格境外機構投資入股境內保險機構。鼓勵中資保險機構穩步拓展海外業務,持續提升經營管理和風險防范能力。深化國際保險監管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保險治理。
“對外開放是中國金融業改革發展的重要動力。”6月19日,在2024陸家嘴論壇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云澤發表主題演講時表示,將堅持“引進來”與“走出去”并重,持續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堅定不移擴大金融業高水平對外開放。指導金融機構優化跨境金融服務,深度融入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研究放寬非銀金融機構的外方股東范圍,鼓勵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參與各類業務試點,支持在華外資機構深耕中國、穩健經營。
北京商報記者 胡永新
責任編輯: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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