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3月19日訊(記者 彭科峰)今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年度重點工作第一位,即為中小銀行機構改革化險,而最新公布的一張罰單,也可窺見監管對村行等中小銀行的重視。
3月18日下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披露,天津市天悅商貿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因為“入股銀行期間違反相關規定”,其在天津濱海揚子村鎮銀行股東大會的相關股東權利將被監管限制。這是年內首現村鎮銀行股東權利受限制的案例。
6家小股東被監管擬限制股東權利
3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發文指出,天津市天悅商貿有限公司、天津福聚盈鋼管有限公司、天津萬耀貿易有限公司、天津市質宇廢舊物資收購有限公司、天津市凱煌物資貿易有限公司、天津市予之商貿有限公司、天津飛水環??萍加邢薰镜仍谌牍商旖驗I海揚子村鎮銀行期間,涉嫌違反《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8年第1號)《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保監發〔2021〕14號)等規定。
監管指出,根據《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8年第1號)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條及《中國銀保監會監管強制措施實施辦法(試行)》第三條等規定,我局擬限制你公司在天津濱海揚子村鎮銀行股東大會的相關股東權利。
今日下午,財聯社記者查詢發現,《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8年第1號)第四十八條為:商業銀行股東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等存在虛假出資、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者變相抽逃出資的、違規進行股權代持的違規開展關聯交易的、違規進行股權質押的等12種情況,造成商業銀行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可以責令商業銀行控股股東轉讓股權;限制商業銀行股東參與經營管理的相關權利,包括股東大會召開請求權、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處分權等。
此前類似案例銀行為“村行取款難事件”主角
愛企查數據顯示,天津濱海揚子村鎮銀行的第一大股東為蕪湖揚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前十大股東中,監管本次發布的處罰對象中僅有天津福聚盈鋼管有限公司入圍,持股比例1.67%,其他幾名小股東持股比例也均為1.67%。
不過,從監管部門去年10月發布的審批信息來看,蕪湖揚子農村商業銀行已經通過受讓多家公司股份進行了增持,交易后該行占天津濱海揚子村鎮銀行總股本的54%。
依據監管部門網站,財聯社記者發現,2022年也有類似處罰公布。當年9月5日,安徽銀保監局披露多個《審慎監管強制措施意見告知書》送達公告,其中指出安徽黟縣新淮河村鎮銀行及安徽固鎮新淮河村鎮銀行的多家股東,因存在不符合相關監管要求的行為,限制其參與兩家村鎮銀行經營管理的相關權利,包括股東大會召開請求權、表決權、提名權、提案權、處分權等。耐人尋味的是,安徽固鎮新淮河村鎮銀行正是引發輿論軒然大波、河南、安徽兩地“村鎮銀行取款難”的涉事銀行之一。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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