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九派新聞
9月20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上訴人洪嶠、張晨光、曹澤青故意殺人、上訴人洪嶠、原審被告人祁文強盜竊一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被告人洪嶠(李某月生前男友)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審宣判后,9月20日下午,受害者父親發布視頻配文稱“感謝,感謝”。視頻中,他表示:“感謝網友和媒體的支持,今天的勝利和一直支持著我們的愛心人士密不可分,前兩次勝利了,還有最后的沖鋒,那就是最高院的復核,希望大家繼續關注案件進展,直到洪魔下地獄的那天!謝謝大家!”
此前,據北青報,對于二審結果,受害人李某月父親李勝表示,他對此次二審結果表示滿意,會帶著判決書去女兒墓前祭拜,“洪嶠通過視頻的方式出席了宣判,我感覺他人都癱在那里了,他應該也知道自己會有這樣的一個結果。”
此前報道>>
南京女大學生案二審洪嶠被判死刑,受害者父親:還有死刑復核,直到他被執行死刑前,我都不松懈
9月20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上訴人洪嶠、張晨光、曹澤青故意殺人、上訴人洪嶠、原審被告人祁文強盜竊一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被告人洪嶠(李某月生前男友)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北青報,對于二審結果,受害人李某月父親李勝表示,他對此次二審結果表示滿意,會帶著判決書去女兒墓前祭拜,“洪嶠通過視頻的方式出席了宣判,我感覺他人都癱在那里了,他應該也知道自己會有這樣的一個結果。”
李勝表示:“后面還有最高法的死刑復核,直到洪嶠被執行死刑之前,我都不會松懈,會一直堅持到正義降臨的那一天。”
此前該案二審開庭后,李勝表示,案件主犯之一洪嶠遠程出庭受審,其表示自己無罪,并稱自己有精神疾病。但法院駁回了其要求精神鑒定的要求。李勝稱,庭審中洪嶠表示,其有立功表現,案件涉及一人在菲律賓持槍搶劫的案件。
此次二審宣判后,李勝表示,對于洪嶠自稱有立功表現和精神疾病的說法,法院均予以駁回。
2020年7月初,洪嶠因與女友李某月(被害人,歿年21歲)在戀愛交往過程中發生矛盾,遂邀約上訴人張晨光、曹澤青幫忙殺害李某月并制定作案計劃。
洪嶠事先設計誘騙李某月購買7月9日的機票從江蘇省南京市前往云南省景洪市,并提供資金和部分作案工具,帶領張晨光、曹澤青多次演練殺人方法并交待作案細節和定時匯報等要求,指使張晨光、曹澤青從南京市乘機提前抵達景洪市至商定的作案地點勐海縣普洱茶公園,購買鐵鍬預先挖好土坑。
當日21時許,李某月被誘騙至作案地點,曹澤青、張晨光將李某月殺害并掩埋。
2022年7月7日,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對被告人洪嶠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對被告人張晨光、曹澤青分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被告人祁文強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投顧排行榜
收起APP專享直播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