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69歲老人獲中信建投授信兩融額度6600萬,先遭“強平”再被起訴追債超千萬
炒股加杠桿風險巨大,近日廣州一69歲老人加杠桿炒股被追債超千萬的話題引發熱議。
紅星資本局1月22日注意到,中國裁判文書網日前披露了一起判決書顯示,一位高齡老人獲得了中信建投證券6600萬元的兩融額度。不過,跌破平倉線后老人回天無力,被強制清倉后還面臨著欠債超過1000萬元。此外,在虧損后面臨追債時,該名老人還涉嫌轉移名下財產。
炒股:69歲老人加杠桿巨虧,欠債1000多萬
裁判文書網披露,老人名叫蘇玉甫,1953年出生,今年已經69歲。2017年3月22日,老人通過提供擔保物的方式,與中信建投簽署了《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融資融券業務合同書》,中信建投為其提供了6600萬元的總授信額度。
根據雙方簽訂的協議約定,當蘇玉甫維持擔保比例低于追保線(130%)并在最低線(110%)以上時,其賬戶進入追保狀態,應在T+1日之內追加擔保物。否則,中信建投有權于T+2日啟動強制平倉程序;若維持擔保比例低于最低線(110%)的,中信建投有權立即啟動強制平倉程序,使其維持擔保比例達到145%以上。
裁判文書
截至2018年2月1日,蘇玉甫使用了3335萬元的融資額度,但當天其賬戶的維持擔保比例為128%。隨后,中信建投根據協議規定,分別在2018年2月1日和2月2日兩度通知蘇玉甫,要求以轉入擔保物或償還融資融券負債的方式,使其維持擔保比例達到145%以上。
不過,一直到2018年2月5日,蘇玉甫未能追加擔保物或償還債務,其信用賬戶的維持擔保比例跌破110%的最低線。
隨后,中信建投于2018年2月5日對蘇玉甫信用賬戶內股票進行強制平倉,完成強制平倉后,蘇玉甫部分融資融券債務尚未清償。
與此同時,中信建投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顯示,蘇玉甫要向中信建投償還融資本金1026萬元和逾期利息34萬元、罰息、仲裁費。不過,雙方卻陷入拉鋸戰,裁決的結果并未履行。
還債:老人名下只有養老金,暫無其他財產可執行
2019年7月31日,中信建投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后者除凍結蘇玉甫相關銀行賬戶外,未發現蘇玉甫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原來,蘇玉甫生活無法自理,需要長期住院治療及康復,而且沒有子女,常年獨居,其名下的財產只有每月養老金10010元,而且其已被確診患有惡性腫瘤,依靠養老金維持基本生活。
不過,中信建投發現,蘇玉甫涉嫌轉移財產,其行為也被廣東高院撤銷。
據了解,蘇玉甫在廣州市越秀區擁有一套面積為55.6平米的房產。就在其賬戶被強制平倉期間,該房產以總價141.4萬元轉讓予其妹妹蘇英麗,單價為25412.68元/平方米,2018年2月7日完成過戶。同年2月15日,蘇英麗支付了首期房款60萬元,剩余房款81.4萬元采用不計息按月分期方式付款,共163期,每期5000元。
中信建投認為,其房屋所在小區2018年的網上掛牌最低價為50000元/平方米,依法屬于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蘇英麗與蘇玉甫是近親屬關系,知曉蘇玉甫對中信建投的巨額債務,對蘇玉甫以明顯不合理低價轉讓房產的目的及原因應屬明知,蘇英麗實際上是協助蘇玉甫轉移財產。
最終,法院撤銷蘇玉甫將其名房產轉讓給被告蘇英麗的行為,并將房產恢復登記至蘇玉甫名下。
目前,蘇玉甫名下暫無其他財產可強制執行,若以養老金和房產抵償債務,中信建投仍面臨較多虧損。該案目前還在執行中。
高齡老人開巨額兩融,是否合規?
律師:合規,但提醒授信方應客觀評估股民經濟能力
老人加杠桿炒股被追債超千萬的話題引發熱議后,網友對證券公司給高齡老人開巨額兩融業務合規性提出了頗多質疑。
據界面新聞報道,滬上一家券商客戶經理介紹,兩融授信一般基于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和客戶資產來評定,如果客戶股票賬戶資產足夠,授信6000多萬沒問題,授信的比例一般是1:1,最高可以達到1:1.2。
而中信建投證券官網在線專業顧問告訴紅星資本局,一般情況下中信建投證券給予的融資融券比例就是1:1。
對于高齡人群能否開通兩融業務疑問,紅星資本局查詢華西證券、中信建投證券等多家證券平臺官網發現,對70歲及以上高齡人群開戶均有特別規定,而像蘇玉甫這樣未達到70歲的老人并未作出特別限制。
華西證券官方公眾號在融資融券關于創業板開通權限中顯示,目前不支持70歲以上客戶、機構客戶線上辦理該業務,需要臨柜辦理此業務,而有券商平臺客服介紹稱,70歲以上客戶還需要簽署《特殊人群風險警示》。
而中信建投證券官網在線專業顧問分享的融資融券開戶條件的第六條關于“投資者的年齡、投資品種匹配”選項中顯示,70歲以上客戶需按照相關高齡客戶開立兩融賬戶的操作指引進行,投資品種為信用交易類。紅星資本局詳細詢問后,該專業顧問則明確表示,滿70歲的客戶不支持開通融資融券業務。
四川仁厚律師事務所律師陸青青向紅星資本局分析稱,中信建設的行為是合規的。“只要賬戶股票資產足夠,授信比例一般為1:1,最高可達到1:1.2,所以授信沒有任何問題。”
而對于老人目前欠債超千萬但又無可執行財產的問題,陸青青認為,中信建設可通過法律途徑,在拍賣其房產后,不足部分只能自己承擔。
陸青青通過此案提醒,股市有風險,特別在加杠桿以后,風險更被放大,一旦行情不好,下跌是大概率事件。同時,對兩融公司來說,應當從嚴把控授信,不能單看資產,投資經歷,還要看其年齡、身體情況,其他固定資產情況等穩健判斷授信。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告訴紅星資本局,雙方簽署了《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融資融券業務合同書》,根據合同約定中信建投提供6600萬元的總授信額度。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只要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不違背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或公序良俗,且雙方在自愿、意思表示真實的基礎上達成的,雙方簽訂的合同則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護。根據雙方合同約定,中信建投提供6600萬元的總授信額度,是自愿的,且不違背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或公序良俗,是合法有效的。
趙良善表示,如果老人又無財產可執行,中信建投可先起訴老人,由法院裁判,后持法院判決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老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下,法院可將老人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亦稱“老賴”),同時,可對老人采取司法拘留等執行措施。
趙良善提醒,炒股風險不可估量,且極易激發人的賭性。作為給予股民授信的一方,不僅與股民簽訂合法有效的合同,而且要實地考察股民的經濟狀況,客觀評估股民的經濟承受能力。作為股民,不要以炒股為業,炒股時“見好就收”、切勿超出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切勿抱著僥幸心理借助他方的經濟力量炒股,否則將得不償失,損失慘重。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不久前中信建投證券還因融資融券內控不完善問題被證監會責令改正。
2021年11月,中國證監會網站公布上海監管局對中信建投證券一營業部采取的監管決定。該營業部“因為客戶兩融繞標等不正當的交易活動提供便利等情形”,被上海監管局采取責令改正的措施。
罰單顯示,中信建投證券上海徐匯區太原路證券營業部存在以下問題:未能審慎履職,全面了解投資者情況;在開展融資融券業務過程中存在為客戶兩融繞標等不正當的交易活動提供便利的情形;營業部存在未嚴格執行公司制度、經紀人管理不到位、從事期貨中間介紹業務的員工不具備期貨從業資格、綜合管理不足等問題,反映出營業部內部控制不完善。
上海監管局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上述營業部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同時,營業部應自收到本決定書三個月內完成整改,并向上海監管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編輯 楊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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