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交行客戶被盜刷兩萬卻只獲賠一萬 江蘇省行行長林驊重視嗎?
來源:運營商財經網
實習生李秀梅/文
運營商財經網獲悉,一位交行客戶在開卡時未辦理手機銀行卻被無卡取現盜取兩萬元,告上法庭本以為能全額賠償,結果自己要承擔一半損失。
無卡交易盜刷兩萬
據一份裁判文書顯示,2009年10月,黃先生向交行昆山分行申領了太平洋個人借記卡,申領時未開通手機銀行、銀信通業務。
2014年12月21日16時,該賬戶在廈門海天支行的ATM機上以無卡取款形式分兩次取現共計20000元。次年2月,黃先生撥打交行客服投訴被盜刷,隨后黃先生前往派出所報案,稱其銀行卡被他人盜取20000元。
黃先生訴至法院,要求交行賠償被盜取的損失。
交行敗訴不服
一審法院認為,黃先生在合理的期限內發現其持有銀行卡的資金非正常流失時即向銀行方投訴,并向公安機關報案,現有證據不能證明黃先生存在主動或客觀上幫助他人實施取款行為并報假案的情形,應當認定是他人盜取了銀行卡賬戶資金。黃先生在申領涉案銀行卡時僅開通了網上銀行,并未開通手機銀行,而在2014年12月21日,涉案銀行卡被自助開通了手機銀行,并進行了無卡取款預約,在銀行方無證據證明黃先生存在密碼保管等過錯的情形下,銀行方應對黃先生賬戶存款被盜刷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一審法院判決,交通銀行昆山分行賠償黃先生銀行賬戶存款損失20000元。
交行不服上訴,但結果讓人哭笑不得。
二審法院認為,黃先生主張案涉2萬元是被他人盜取可以成立,對于黃先生開通手機銀行和預約無卡取現,交行昆山分行并未對黃先生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履行合同存在不當。但是案涉2萬元款項被支取時,需輸入黃先生收到的動態驗證碼,因此對于驗證碼被泄露致盜取款項人獲取驗證碼盜取款項,黃先生存在過錯。
二審法院判決,交通銀行昆山分行承擔百分之五十責任,賠償黃先生銀行賬戶存款損失10000元。
不知交行江蘇省分行行長林驊對客戶被盜刷這事怎么看,覺得這個責任分配比例合理嗎?
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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