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口銀行及其一支行合計被罰365萬元!多名員工被罰,支行行長被終身禁業丨金融法眼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對漢口銀行及其水果湖支行開出兩張罰單,共計罰款365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對漢口銀行水果湖支行開出的罰單中,包含對其七名員工的處罰,其中三人受到警告,三人被禁業2—10年不等,支行行長被終身禁業。這一處罰背后,牽涉多年前的一起騙貸1.5億、造成1.33億元損失的大案,多名時任員工已被定罪判刑。
漢口銀行及其一支行被罰365萬,
支行行長遭終身禁業
9月2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公開兩張發單,劍指漢口銀行。
罰單顯示,漢口銀行未嚴格按異地客戶授信審查要求審批業務;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多次條線檢查均未能及時發現潛在風險;內部審計未反映重大風險責任問題;員工行為排查未按規定覆蓋全員;未按規定報送案件(風險)信息,因而被罰款265萬元,三名員工受到警告。
漢口銀行水果湖支行則因貸前調查不審慎,貸后管理不盡職,被罰款100萬元,三名員工受到警告,三名員工被禁業2—10年不等,支行行長被終身禁業。
值得注意的是,漢口銀行水果湖支行七名員工被罰背后,還牽涉多年前的一樁騙取貸款、違法發放貸款的大案。這一案件實際造成損失高達1.33億元,多名時任員工已被定罪判刑。
貸前調查不審慎、貸后管理不盡職,
漢口銀行水果湖支行慘遭騙貸1.5億元
漢口銀行水果湖支行被騙貸的這一大案要追溯至2011年。
2018年10月,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的《朱存、朱大彬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罪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朱存、朱大彬伙同付建甫,在經營河南迪匯達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迪匯達公司)的過程中,于2011年至2012年間,為從漢口銀行水果湖支行獲取貸款,使用偽造印章,冒用其他公司名義,與漢口銀行簽訂《貨款支付三方合作協議》,騙取漢口銀行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172張,票面金額共計人民幣3億元,造成漢口銀行損失人民幣約1.48億元。
一年之后,2019年11月,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了《劉志某、康某違法發放貸款一審刑事判決書》,披露了漢口銀行水果湖支行時任員工違法發放貸款的犯罪事實。
劉志堅、康爭在漢口銀行水果湖支行業務部工作期間,于2011年在河南省平頂山地區開展攬存和放款業務。其間,迪匯達公司向支行申請貸款,劉志堅以主辦客戶經理、康爭以協辦客戶經理參與辦理迪匯達公司的貸款業務,組內員工王龍以見習客戶經理身份從事輔助性工作。
按照銀行規定,劉志堅、康爭、王龍三人小組需要與借款人下游購銷商河南氯堿化工、氯堿發展當面會簽三方協議,前往迪匯達公司及下游企業進行實地調查、搜集相關資料。然而,三人未按規定前往下游購銷商簽訂《貨款支付三方合作協議》,而是將協議交給迪匯達公司人員,迪匯達公司人員加蓋虛假印章后交還給三人。
據劉志堅自述,按照銀行規定,詢證函要求員工跟借款人一起去下游企業找財務核實并蓋章確認,目的是為了核實借款人還有多少應收賬款未收回,業務開展是否正常,使得開出匯票有一個基本依據。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劉志堅是安排組員康爭、后期由王龍辦理。事后才知道印章是假的。
2012年7月份,迪匯達公司要續貸,并要增加5千萬元的授信額度,劉志堅、康爭、王龍三人當時都在平頂山幫迪匯達公司準備貸款資料,公司負責人表示領導不在無法蓋章,她負責蓋好章后送交銀行。而到11月份左右,迪匯達公司有筆2千萬元的貸款需要到期還款,劉志堅卻聯系不上迪匯達公司,時任行長徐欣便要求劉志堅、康爭負責清收工作。
最終,銀行工作人員到平頂山找到了迪匯達公司負責人付建甫,這才了解到廠里之前就背負了民間債務,早已經營不下去。
貸款損失難以追回,
漢口銀行水果湖支行實際損失高達1.33億元
迪匯達公司騙取漢口銀行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172張,票面金額共計人民幣3億元,造成漢口銀行損失人民幣約1.48億元。2013年11月,漢口銀行將迪匯達公司1.5億元債權以15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最終,漢口銀行實際損失約為1.33億元。
法院裁定,迪匯達公司朱存犯騙取票據承兌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此款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繳納)。朱大彬犯騙取票據承兌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連同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的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3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3萬元。
漢口銀行涉事員工劉志堅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康爭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王龍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免予刑事處罰。
因此,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也對三人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對劉志堅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0年,對康爭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對王龍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2年。
同時,徐欣時任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助理兼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水果湖支行行長,對漢口銀行水果湖分行貸前調查不審慎、貸后管理不盡職的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責任編輯:李琳琳
作者
金融法眼
新浪金融研究院旗下金融司法案件報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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