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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產業金融創新論壇B會場下午實錄(4)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2日 20:59 新浪財經
前一年,聯交所關起門來,找我們這些律師說咱們怎么辦,創業板一定要修改規則,怎么救活了。我說這東西兩點,第一點跟納斯達克、AIM學習學習,他們基本上是按披露為主,香港創業板要看看上市規則,也有我是以披露為主,但實際上還是主板審查。其二保薦人沒有積極性,如果一個公司上市保薦人2.5,比如兩億才5百萬港幣,沒有人干。而且還要有獨立,如果說5%的股權,要是10%的總資產超過這個標準以上就完了,就不是獨立性,這樣要聘另外一個保薦人做共同保薦人,但這種方式我覺得沒什么吸引力,你要按私募基金的做法,你就至少投進去10%,那保薦人才上心,要不然反正就是就這么點保薦費,上市之后就撤,這樣企業上市之后就真的開始無人管了,因為公眾股東沒什么特別的權利,我們就是有句行話小股東特權被大股東欺凌。這樣一上市什么事情就可能出現,比如一上市就買了寫字樓。 所以香港的創業板在過去,這些情況第一是沒有積極性,第二沒有一個氛圍,基金不投,公司自己不爭氣,你看創業板有1/4、1/5是停牌的。那么在AIM、納斯達克一定是披露為主,股東承擔責任,我自己給自己一個擔保。但是在香港聯交所,要求你有一個實質性和潛在增長的東西,這就很主觀了,我有一個公司,凈利潤不太美觀,最后就被停牌了,就是根據這條。還有一個你要有一個主營業務,我有一個公司是做LED的就是二極管,結果設備不能全部的開工,因為接單不足,但凈利潤還可以,就把一部分設備租賃了。聯交所不同意,最后也沒上市。 我不說誰有什么錯,就是在中間找一個平衡點,太緊了誰來判斷很難說。還有在香港我也看了一篇文章,說香港沒有做市商。大家知道紐交所、AIM都有做市商,就是除非市場發生很大的動蕩,如果不是做市商都要接,無論誰給你單,大家看過紐交所,那些都是做市商,保證市場有一個流通量,給做活了,但香港沒有做市商,這東西好不好,肯定有道理的。 沒有做市商就沒有潤滑劑,沒有潤滑劑很多企業虧的很多,以至于企業越沒有流通量就越不像上市公司,最后市場活躍不起來,所以我認為做市商也是很好的方式。 我認為一個是保薦人經濟利益,他們從哪賺錢,讓他們賺錢了承擔起責任了,為什么私募基金扔進去這些企業總有三、四個是活的,因為錢在里面,最大的回饋報酬也是因此投了錢了,資本增值,這樣有三、四倍的回報。如果保薦人有一個規定你強制性的或者不限制你有10%、20%的投入,對企業來說前期有一部分的血液把利潤做上去。第二對保薦人來說也是有一個經濟上的利益可以有積極性,另外像披露制還是市值審查,還是做市商啊,所有這些才能把創業板一步一步做好。 你看納斯達克和AIM,成立十年都是很平的,沒有什么投資上市,突然99年、98年開始一下火起來了,所以這個東西,一定是第一批湊50個公司上市,肯定是很大的震撼,最后這個東西就差不多了,只要挺住。香港5月2號改了上市規則,就是創業板的,但沒有改到那個程度,就是增加了現金流,就是2年的凈現金流小于2千萬就可以上市,最后加入了定位,就是創業板就是二板,什么時候長本事了,夠了主板了就走。我現在有兩個是從創業板轉主板的,只要上市一年就可以轉主板,轉主板也不用保薦人了,開兩次股東會就可以拿到批文。對于香港的創業板,我覺得是有吸引力,就等著一年之后轉主板。所以我覺得從這個角度來看,香港創業板還是能挺過去的話還是有前途的。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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