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維[微博]集團去年發生人事地震:原集團中國區銷售總經理陸強華離開創維,跳槽至東菱電器(高路華)。雙方沒能好合好散,就勞動合同發生糾紛。前天,當事雙方到深圳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了仲裁。目前仲裁還沒有結果。
法庭拒絕了所有旁聽 理由是涉及商業秘密
仲裁原定在前天上午9點開始,但是實際上一直到9點半都沒有開始,原因是旁聽席上坐滿了人,包括創維集團的人員、原創維集團人員以及新聞記者。
9點半的時候,仲裁員出現在庭上,她宣布,因為這個案件有些特殊,涉及到企業的商業秘密,因此請所有除當事人、代理人以外的人退席。
仲裁庭激辯焦點是職務變動算否違約
時近中午,仲裁庭緊閉的大門終于打開,仲裁員宣布下一次仲裁的事件另行通知。創維方面的律師對于圍上前來的記者的提問未作回答,只是說還沒有最后結果,不好說什么,隨即離去。
陸強華方面的律師,上海喬文律師事務所主任韓喬文律師介紹情況。他說,爭議焦點問題是雙方到底誰違約。
申訴方認為,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雙方應該依法履行合同,申訴人與被訴人簽訂為期10年的勞動合同后,嚴格按合同履行義務,而被申訴人不僅沒依據合同履行自己的義務,還擅自解除合同,使雙方合同無法得到履行,并損害申訴人合法權益。
原告要求賠200萬拿回一元也是勝利
申訴方在訴訟請求中提出的要求包括:賠償違約金30萬元、提前解除合同補償金25.5萬元、去年4月至8月工資8.025萬元、分紅100萬元、拖欠罰金27.00625萬元,合計203.2813萬元,200萬股票期權損失另計。
對此創維方面說:集團公司已經將陸強華1996年至2000年2月28日期間的獎金支付完畢,不存在欠付的事實。
據分析,其他的一些錢陸強華將有可能拿到。韓律師的說法則是:拿到一元錢就是陸強華的勝利,也是職業經理人的勝利。
(譚勝)
空降過的職業經理人
曾任 現任
李洪峰 榮事達/副總 萬和/副總
吳正 愛多/副總 金正/副總
吳士宏 微軟[微博]中國公司/總裁 TCL[微博]集團副總裁兼信息產業集團/總裁
許四清 微軟中國華南區/總裁 新潤迅/CEO
杜健君 TCL銷售公司/副總經理 加盟創維不久離職,去中國營銷傳播網任CEO
任健 中國微軟研發中心/副主任TCL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技術總監
阮家影 創維廣東分公司/總經理 廈華廣東分公司/總經理
屈云波 派力咨詢公司/總經理 科龍營銷/副總裁
趙強雷 德斯公司/副總經理 名人集團/副總裁
新聞背景
1996年,陸強華時任上廣電副總經理兼銷售中心總經理。這年下半年,極欲將創維做大的黃宏生盛邀陸強華加盟,那時,創維的銷售額僅7.8億元,1999年實現銷售收入43.4億元。2000年8月2日,陸被免去創維中國區銷售總經理一職,隨后市場便有了陸、黃矛盾糾葛的各種版本。
3個月后的11月2日,陸強華正式離開創維。11月4日,有關方面宣布陸強華就任由兩家香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后的新企業———東菱電器(集團)總裁兼國內銷售公司總經理。
其實早在1987年,陸強華便與高路華電視機廠創始人黃仕靈認識,當時黃仕靈準備與上廣電無線電四廠進行彩電項目的合作,談判之時,其談判對手便是陸強華。
而陸強華加盟創維之后,黃仕靈也曾多次試圖將陸“挖”過來!拔以o他開出兩倍的年薪,但他忠于職業操守拒絕了我。這次創維把他放出來了,我就一定得把他要到,彌補當年的損失!
陸強華總結說:“在創維,我的業績是得到業界和黃宏生董事長認可的,失敗之處主要在于和董事長在企業運營模式、人才就用機制、企業發展方向等方面出現了分歧,但卻沒能說服董事長!
黃仕靈說:“1996年時,我就晚了幾天,陸強華被創維給請走了,結果創維從7個億做到了40個億,而我們(高路華)卻從60個億跌到了低谷。”但在高路華的重振計劃中,陸強華三年的目標是:2001年實現銷售收入20億元,2002年40億元,2003年60億元。如果高路華的目標得以實現,那么國內紛爭不斷的家電業將重現另一位有力“玩家”。(資料/《新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