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期貨套利交易
正如一種商品的現貨價格與期貨價格經常存在差異,同種商品不同交割月份的合約價格之間也存在差異;同種商品在不同交易所的交易價格變動也存在差異。由于這些差異的存在,使期貨市場的套利交易成為可能。
套利,又稱套期圖利,是指期貨市場參與者利用不同月份、不同市場、不同商品之間的差價,同時買入和賣出不同種類的期貨合約以從中獲取利潤的交易行為。
在期貨市場中,套利有時能比單純的長線交易提供更可靠的潛在收益,尤其當交易者對套利的季節性和周期性趨勢進行深入研究和有效使用時,其功效更大。
有些人說套利交易的風險比單純的長線交易更小,這并不確切。盡管一些季節性商品的套利的內在風險低于某些單純長線交易,但套利有時比長線交易風險更高。當兩個合約、兩種商品的價格反方向運動時,套利的兩筆交易都發生虧損,這時,套利成為極為冒險的交易。
因此,就整個期貨交易而言,套利交易仍然是一項風險、收益都較高的投機。套利交易的收益來自下面三種方式之一:(1)在合約持有期,空頭的盈利高于多頭的損 失;(2)在合約持有期,多頭的盈利高于空頭的損失;(3)兩份合約都盈利。
套利交易的損失則來自剛好相反的方式:(1)在合約持有期,空頭的盈利少于多頭的損失;(2)在合約持有期,多頭的盈利少于空頭的損失;(3)兩份合約都虧損。
試舉一例,2003 年 5 月 22 日,某一交易者對 2003 年 8 月與 11 月豆粕合約進行套利交易,以 2092 元/噸的價格賣出 8 月合約 10 手,以 2008 元/噸的價格買入 11 月合約 10 手。5月 29 日,8 月合約的價格下跌至 2059 元/噸,11 月合約的價格上漲至 2029 元/噸,套利者可發出平倉指令,結束套利交易,結果交易者在 8 月合約上贏利 330 元,在 11 月合約上贏利210 元,共計贏利 540 元(不計手續費)。這個例子是兩份合約都贏利的情況,當然這種情況發生的幾率比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