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股票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17)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7日 15:1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第十八節 風險揭示 本基金的投資風險包括投資組合的風險、投資的合規性風險以及其他風險。 (一)投資組合的風險
投資組合的風險主要包括系統性風險、非系統性風險、以及流動性風險。 1、系統性風險 證券市場價格因受各種影響市場整體的因素如經濟因素、政治因素、投資心理和交易監管制度等的影響而引起波動,從而導致基金收益水平變化,使本基金資產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 1)政策風險: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的變化導致證券市場價格波動,影響基金收益而產生風險; 2)經濟周期風險:經濟運行具有周期性的特點,證券市場的收益水平受到宏觀經濟運行狀況的影響,也呈現周期性變化,基金投資于債券與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會隨之發生變化,從而產生風險; 3)利率風險:金融市場利率的波動會導致股票市場及債券市場的價格和收益率的變動,同時直接影響企業的融資成本和利潤水平。基金投資于股票和債券,收益水平會受到利率變化的影響,從而產生風險; 4)購買力風險: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收益將主要通過現金形式來分配,如果發生通貨膨脹,現金的購買力會下降,從而影響基金的實際收益。 2、非系統性風險 本基金的非系統性風險主要來源于持股的過度集中以及個股的選擇風險。主要包括: 1)持股的過于集中 本基金“景氣行業”的股票組合構建方法容易造成對某一行業或企業持倉過于集中的情況,一旦判斷錯誤,對基金組合的整體收益的影響會很大。 2)個股的選擇風險 本基金對于股票風險程度的界定,將沿用精選股票的理念,具體來說,單一的股價波動率不再被簡單地作為所有股票的風險量化標準。股價的實質風險是體現在對企業未來盈利的可預測性上。如果企業的未來盈利具有較高的可預測性,那末其股價的內在風險就低,反之亦然。由于屬于不同成長類別的企業的未來盈利可預測程度存在著較大的差異性,其股票的內在風險也將呈現出不同的特性。 3、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基金所持證券資產變現的難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動性風險一方面來自于投資者的集中巨額贖回,另一方面來自于其投資組合中個別投資品種持倉過大帶來的變現困難。主要包括: 1)巨額贖回 本基金屬于開放式基金,在開放式基金交易過程中,可能會發生巨額贖回的情形。由于我國證券市場的波動性較大,在市場價格下跌時會出現交易量急劇減少的情形,此時出現巨額贖回可能會導致基金資產變現困難,從而產生流動性風險,甚至影響基金份額凈值。 2)持股過于集中 本基金“景氣行業”的股票組合構建方法容易造成對某一行業或企業持倉過于集中的情況,這也會帶來一定的資產變現困難,加大了流動性風險。 (二)投資的合規性風險 投資的合規性風險是指本基金的投資運作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基金合同的要求而帶來的風險。 (三)其他風險 其他風險主要是指由于技術故障、內控制度的缺陷以及不可抗力等對基金收益造成損失的風險。主要包括: 1、因技術因素而產生的風險 在開放式基金的各種交易行為或者后臺運作中,可能因為技術系統的故障或者差錯而影響交易的正常進行或者導致投資者的利益受到影響。這種技術風險可能來自基金管理公司、注冊登記機構、銷售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等。 2、因內控因素而產生的風險 相關當事人在業務各環節操作過程中,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等造成操作失誤或違反操作規程等引致的風險,例如,越權違規交易、欺詐行為、交易錯誤等風險。 3、不可抗力風險 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出現將會嚴重影響證券市場的運行,可能導致基金資產的損失,影響基金收益水平,從而帶來風險;金融市場危機、行業競爭、代理商違約、托管行違約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風險,也可能導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受損。 第十九節 基金合同的終止和清算 (一)基金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終止: 1. 存續期間內,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連續60個工作日達不到200人,或連續60個工作日基金資產凈值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基金管理人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程序,宣布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終止,并報中國證監會批準。若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則按其規定辦理; 2. 基金合同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終止; 3. 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基金合同被中國證監會責令終止; 4. 基金管理人職責終止,在六個月內沒有新的基金管理人承接的; 5. 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六個月內沒有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6. 由于投資方向變更引起的基金合并、撤銷; 7.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情況。 基金合同終止,應當按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對基金進行清算。 (二)基金的清算 1、基金合同終止,應當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算。 2、基金財產清算組 1)自基金合同終止事由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由基金管理人組織成立基金財產清算組,在基金財產清算組接管基金財產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應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協議的規定繼續履行保護基金財產安全的職責。 2)基金財產清算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注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3)基金財產清算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基金財產清算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3、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后,由基金財產清算組統一接管基金財產; 2)基金財產清算組根據基金財產的情況確定清算期限; 3)基金財產清算組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理和確認; 4)對基金財產進行評估和變現; 5)基金清算組作出清算報告; 6)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審計; 7)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書; 8)將基金清算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9)公布基金清算公告; 10)對基金財產進行分配。 4、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清算費用由基金清算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5、基金剩余財產的分配 基金財產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財產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用后如有余額,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6、基金財產清算的公告 基金財產清算組做出的清算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后,報中國證監會批準并公告。 7、基金財產清算帳冊及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十五年以上。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