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股票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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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7日 15:1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第四節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況 本基金之基金托管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況如下: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號 法定代表人:肖 鋼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人民幣壹仟捌佰陸拾叁億零叁拾伍萬貳仟肆佰玖拾柒元捌角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成立日期:1912年2月5日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1998】24 號 托管部門總經理:唐棣華 托管部門聯系人:忻如國 電話:(010)66594856 傳真:(010)66594853 (二)主要人員情況 肖鋼先生,現任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肖鋼先生1981年進入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曾擔任中國人民銀行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總經理等職。1996年10月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并先后兼任計劃資金司司長、貨幣政策司司長、廣東省分行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局長。1998年10月開始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2003年3月,就任中國銀行董事長、行長,2004年8月,就任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肖鋼先生先后畢業于湖南財經學院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擁有法學碩士學位。肖鋼先生曾是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國共產黨廣東省第八屆委員會候補委員。 李禮輝先生,1952年5月出生于中國福建。2004年8月起擔任中國銀行副董事長、行長。2002年9月至2004年7月擔任海南省副省長,1994年7月至2002年8月擔任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1994年7月前歷任中國工商銀行國際業務部總經理、中國工商銀行新加坡代表處首席代表、中國工商銀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長等職務。1986年至1988年在香港從事銀行工作。1977年廈門大學經濟系財政金融專業畢業,1999年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金融學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獲經濟學博士學位。在金融領域有豐富的經驗和較高的學術造詣,經常在重要刊物和國際研討會上發表論文。 李早航先生,現任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副行長,1955年4月出生于遼寧省大連市,畢業于南京氣象學院氣象系。1980年加入中國建設銀行大連分行先后擔任經理、行長,1990年調入中國建設銀行總行歷任信息科技部、國際部總經理,1993年起任中國建設銀行總行副行長,主管過信貸、資金、零售、清算、信息科技等多方面工作,2000年起調任中國銀行總行常務董事、副行長,并先后兼任加拿大中國銀行董事長、中銀集團保險公司董事長,2004年8月起擔任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副行長。 唐棣華女士,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部總經理,碩士研究生學歷。曾任中國銀行江西省分行行長、黨組書記;中國銀行總行信托咨詢公司總經理、分黨組書記、董事長;1997 年赴巴西圣保羅市負責籌建中國銀行圣保羅代表處,并就任代表處首席代表;2001 年6 月至今任基金托管部總經理。 (三)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截止到2005年1月5日,中國銀行已托管景宏、同盛、同智、興安等4只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易方達平穩增長、嘉實成長收益、銀華優勢企業、天同180指數、金鷹成份股優選、嘉實理財通系列基金(含嘉實穩健、嘉實增長、嘉實債券)、華夏回報基金、景順長城景系列基金(含景順長城動力平衡基金、景順長城恒豐債券基金、景順長城優選股票基金)、易方達策略成長基金、泰信天天收益、海富通收益增長、嘉實服務增值、招商先鋒、大成藍籌穩健基金、湘財荷銀精選基金、華夏大盤精選基金、易方達積極成長基金、國泰金象保本基金、海富通貨幣市場基金等23只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 (四)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1.內部控制目標 內部控制的核心是業務風險的防范和管理。中國銀行建立了統一的、全方位的全球風險管理體系,從風險的識別、度量、監測到風險控制,實現對國內外機構包括基金托管在內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以及操作性風險等的及時、有效監控和全面管理。 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是在中國銀行系統的內部控制中主要體現于基金托管業務的內部控制。其目標具體體現為: (1)保證基金托管業務經營運作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自覺形成守法經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風格。 (2)確保基金托管業務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全面實施和充分實現。 (3)確保風險和不確定性管理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托管資產的安全,實現基金托管業務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2.內部控制組織結構 中國銀行總行設立風險管理委員會,總行風險管理部、法律與合規部、稽核部是主管中國銀行風險與內部控制的職能部門,對包括基金托管業務在內的各項業務進行內控管理并執行定期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在內部控制機制方面,內部控制管理和檢查評價職能獨立于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執行職能;業務操作人員和控制人員適當分開,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員及時報告工作。在制度建設方面,內部控制制度滲透到中國銀行各個業務過程和操作環節,覆蓋所有部門和崗位,以保證各種銀行風險都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識別、衡量和控制。為保證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中國銀行堅持對內部控制體系進行持續地評估,并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和市場狀況不斷完善。同時,中國銀行不斷整合和規范信息系統,以便為良好的內部控制提供全面、可靠的數據和信息支持。在基金托管部門內部,堅持遵循決策系統、執行系統和監督系統互相制衡的原則來設置。針對基金托管業務特點,在基金托管部內設置了獨立的合規監督人員、信息事務管理人員、相應的法律事務崗位和稽察監督機構。 3.內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中國銀行開辦各類基金托管業務均獲得相應的授權,并在轄內實行業務授權管理和從業人員核準資格管理。中國銀行基金托管部自1998 年開辦基金托管業務以來嚴格按照《基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業務風險為主線,制定并逐步完善了《中國銀行基金托管部員工職業道德規范》、《中國銀行基金托管部托管業務制度》、《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操作規程》、《中國銀行基金托管部保密守則》等等各項管理制度,將風險控制落實到每個工作環節。在敏感部門還建立了安全保密區和隔離墻,安裝了錄音監聽系統,以保證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有效核對和監控制度、應急制度和稽查制度,保證托管基金資產與銀行自有資產以及各類托管基金資產的相互獨立和資產的安全。建立內部信息管理制度,嚴格遵循基金信息披露規定和要求,及時準確地披露相關信息。 4.其他事項 最近一年內,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業務部門及其高級管理人員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受到中國證監會、中國銀監會及其他有關機關的處罰。 (五)托管人對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負有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使監督權的職責。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辦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托管人對基金的投資對象和范圍、投資組合比例、投資限制、基金管理人報酬和基金托管人托管費的計提比例和支付方法、基金會計核算、基金資產的計價和基金資產凈值的計算、收益分配以及其他有關基金投資運作的事項,對基金管理人進行業務監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違規行為,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對基金管理人發出的違法違規投資指令,不予執行,并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進行核對確認并回函;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如基金管理人未予糾正,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時,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并將糾正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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