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股票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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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7日 15:1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第十六節 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一)基金會計政策 1、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每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2、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元為記賬單位。 3、會計制度按國家有關的會計制度執行。 4、本基金獨立建賬、獨立核算。 5、本基金會計責任人為基金管理人。 6、基金管理人應保留完整的會計賬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基金會計報表,基金托管人定期與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并以書面方式確認。 (二)基金年度審計 1. 本基金管理人應聘請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獨立的、具有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注冊會計師對基金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 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經辦注冊會計師,應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認為有充足理由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經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同意,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后可以更換。更換會計師事務所須按《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公告。 第十七節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披露原則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規定時間內,將應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報刊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聯網網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證投資人能夠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查閱或者復制公開披露的信息資料。 (二)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1、基金募集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份額發售的三日前,將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應當將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協議登載在各自公司網站上。 2、基金管理人應當就基金份額發售的具體事宜編制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說明書的當日登載于指定報刊和網站上。 3、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登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六個月結束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更新招募說明書并登載在網站上,將更新后的招募說明書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公告的十五日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并就有關更新內容提供書面說明。 (三)定期報告 基金定期報告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頒布的有關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的相關文件的規定單獨編制,由基金托管人復核。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半年度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網站、基金份額發售網點以及其他媒介,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個市場交易日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凈值。 1、基金年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年結束之日起九十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年度報告,并將年度報告正文登載于網站上,將年度報告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基金年度報告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過審計。 2、基金半年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六十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半年度報告,并將半年度報告正文登載在網站上,將半年度報告摘要登載在指定報刊上。 3、基金季度報告: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編制完成基金季度報告,并將季度報告登載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兩個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編制當期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或者年度報告。 (四)臨時報告與公告 基金發生重大事件,有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在兩日內編制臨時報告書,予以公告,并在公開披露日分別報中國證監會和基金管理人主要辦公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對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或者基金份額的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 2、提前終止基金合同; 3、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4、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稱、住所發生變更; 6、基金管理人股東及其出資比例發生變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長;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長、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發生變動;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內變更超過百分之五十;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門的主要業務人員在一年內變動超過百分之三十;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財產、基金托管業務的訴訟;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監管部門的調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受到嚴重行政處罰,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門負責人受到嚴重行政處罰; 14、重大關聯交易事項;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項; 16、管理費、托管費等費用計提標準、計提方式和費率發生變更; 17、基金份額凈值計價錯誤達基金份額凈值百分之零點五; 18、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19、變更基金代銷機構; 20、更換基金注冊登記人; 21、基金開始辦理申購、贖回; 22、基金申購、贖回費率及其收費方式發生變更; 23、基金發生巨額贖回并延期支付; 24、基金連續發生巨額贖回并暫停接受贖回申請; 25、基金暫停接受申購、贖回申請后重新接受申購、贖回; 26、基金份額上市交易; 27、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公開澄清 在基金合同期限內,任何公共媒體中出現的或者在市場上流傳的消息可能對基金份額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或者引起較大波動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知悉后應當立即對該消息進行公開澄清,并將有關情況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 (六)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招募說明書公布后,應當分別置備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銷機構的住所,投資人可免費查閱。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復印件。 基金定期報告公布后,應當分別置備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投資人可免費查閱。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復印件。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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