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紅利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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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7日 11:1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十八、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 基金合同的內容摘要見附件一。 十九、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
基金托管協議的內容摘要見附件二。 二十、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 對本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服務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和代銷機構提供。 基金管理人承諾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務。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場的變化,增加或變更服務項目。主要服務內容如下: (一)資料寄送 1.基金賬戶卡 在開戶確認后為投資者寄送基金賬戶卡。 2.基金交易對賬單 基金交易對賬單包括季度對賬單與年度對賬單。季度對賬單在每季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向有交易的持有人以書面形式寄送,年度對賬單在每年度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對所有持有人以書面形式寄送。 3.其他相關的信息資料 指不定期寄送的基金資訊材料,如基金新產品或新服務的相關材料、基金經理報告、客戶服務問答等。 (二)紅利再投資 本基金收益分配時,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選擇將所獲紅利再投資于本基金,登記結算機構將其所獲紅利按分紅實施日的基金份額凈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免收申購費用。 (三)定期定額投資 本基金可通過銷售機構為投資者提供定期定額投資的服務,即投資者可通過固定的渠道,采用定期定額的方式申購基金份額。定期定額投資不受最低申購金額限制,具體實施時間和業務規則將在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后公告。 (四)基金轉換 投資者可在同時銷售轉出基金、轉入基金并開辦基金轉換業務的銷售機構辦理基金轉換業務。基金轉換需遵守轉入基金、轉出基金有關基金申購贖回的業務規則。辦理基金轉換業務的投資者可獲得一定的費率優惠,具體業務規則和辦理時間將在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后公告。 (五)網上交易 在本公司北京、上海和深圳直銷網點開戶的個人投資者以及持有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ChinaPay”)會員卡的個人投資者在與本公司達成網上交易的相關協議、接受本公司有關服務條款后,即可通過登錄本公司網站(www.ChinaAMC.com),辦理基金賬戶開立、基金認購、申購、贖回、轉換、資料變更、分紅方式變更、信息查詢等各項業務。 持有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記卡的個人投資者,還可以通過登錄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站(www.cib.com.cn)開通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上個人銀行”業務后,再登錄本公司網站開通網上交易業務。 有關基金網上交易的具體業務規則請登錄本公司網站查詢。另外,ChinaPay會員卡目前只有上海和廈門地區的指定銀行可以辦理,本公司與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合作的基金網上交易業務開通地區將隨著ChinaPay會員卡業務的推廣而拓展。 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網址:www.chinapay.com 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516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址:www.cib.com.cn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561 (六)資訊服務 1.手機短信服務 投資者在申請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時如預留手機號碼,可自動獲得手機短信公共信息服務,如基金份額凈值、基金分紅提示信息等;也可訂制個人信息服務,如價格預警信息等。未預留相關資料的投資者可在到銷售網點辦理資料變更后獲得此項服務。 2.電子郵件服務 投資者在申請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時如預留電子郵件地址,可自動獲得電子郵件公共信息服務,內容包括基金份額凈值、基金資訊信息、基金分紅提示信息、定期基金報告和不定期公告等。未預留相關資料的投資者可在到銷售網點辦理資料變更后獲得此項服務。 (七)呼叫中心 1.自動語音服務 呼叫中心自動語音系統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時的自動語音服務和查詢服務,客戶可通過電話查詢最新公告信息、基金份額凈值,基金賬戶余額等信息。 2.人工座席服務 呼叫中心系統提供每周5個工作日、每日7小時的人工服務。 客戶服務熱線電話:010-88092666,按“6”可轉人工座席。 傳真:010-88066511 (八)網上客戶服務中心 網上客戶服務中心為投資者提供查詢服務、資訊服務以及相互交流的平臺。登錄網站后,投資者可以查詢基金賬戶情況,包括基金份額余額、基金交易明細、基金分紅實施情況等等;另外通過熱點問題了解基金知識和基金業務規則,投資者還可以參加“投資者論壇”和“網上嘉賓聊天室”進行討論和交流。 公司網址:www.ChinaAMC.com 電子信箱:service@ChinaAMC.com (九)客戶投訴和建議處理 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網上投訴欄目、呼叫中心自動語音留言、呼叫中心人工座席、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渠道對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或提出建議。投資者還可以通過代銷機構的服務電話對該代銷機構提供的服務進行投訴。 二十一、其他應披露事項 (一)選擇使用基金專用交易席位的證券經營機構的選擇標準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負責選擇證券經營機構,選用其專用交易席位供本基金證券買賣專用,選擇標準為: 1.資歷雄厚,信譽良好。 2.財務狀況良好,經營行為規范,最近一年未發生重大違規行為而受到有關管理機關的處罰。 3.內部管理規范、嚴格,具備健全的內控制度,并能滿足基金運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具備基金運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訊條件,交易設施符合代理本基金進行證券交易的需要,并能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務。研究實力較強,有固定的研究機構和專門研究人員,能及時、定期、全面地為本基金提供相關信息服務,并能根據基金投資的特定要求,提供專題研究報告。 基金管理人根據以上標準進行考察后確定證券經營機構的選擇。基金管理人與被選擇的證券經營機構簽訂書面協議,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 (二)席位租用期限及更換方式 席位的使用期限暫定為半年。使用期滿后,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各證券經營機構所提供的各類研究報告和信息資訊進行綜合評價,包括: 1.提供的研究報告質量和數量; 2.研究報告被基金采納的情況; 3.因采納其報告而為基金運作帶來的直接效益和間接效益; 4.因采納其報告而為基金運作避免或減少的損失; 5.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課題,證券經營機構提供的研究論文質量; 6.開放證券經營機構資料庫的情況; 7.其他可評價的量化標準。 根據上述綜合評價的結果進行排名。在這一過程中,管理人不但對已使用席位的證券經營機構進行排名,同時亦關注并接受其他證券經營機構的研究報告和信息資訊,為半年后的席位更換作準備。 若證券經營機構所提供的研究報告及其他信息服務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權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席位。 (三)席位運作方式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加強證券投資基金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中關于“每只基金通過任何一家證券經營機構買賣證券的年成交量,不超過該基金買賣證券年總成交量的30%”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將結合各證券經營機構提供研究報告及信息服務的質量,分配基金在各席位買賣證券的交易量。 (四)其他事宜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有關規定,在基金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中將所選擇的證券經營機構的有關情況、基金通過該證券經營機構買賣證券的成交量、支付的傭金等予以披露,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二十二、招募說明書存放及查閱方式 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代銷機構的辦公場所和營業場所,投資者可免費查閱。在支付工本費后,可在合理時間內取得上述文件的復制件或復印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證文本的內容與公告的內容完全一致。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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