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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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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滬高速鐵路項目將全線按最高時速350公里、運行時速300公里設計,一次建成高速鐵路線路1320公里。該項目將組建京滬高速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專門負責項目的建設和運營。[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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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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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韓國政府對漢城-釜山走廊的長期運輸投資需求進行了評估,并對建造一條高速鐵路線的經濟貢獻作了可行性研究。1989年5月,政府決定修建該鐵路線。2004年4月2日,首爾新落成的高鐵正式運營。[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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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 經國務院批準,京滬高鐵可行性研究報告于今年9月份通過國家發改委的批復。按照常規,報告獲批后3個月就可以開工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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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修建京滬高速鐵路的相關可行性研究提上日程。
1997年3月,鐵道部向國家計委正式上報了《新建北京至上海高速鐵路項目建議書》。
2006年3月,溫家寶總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京滬高速鐵路項目建議書》,
至此京滬高鐵正式立項。[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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