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開展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工作,將有利于促進銀行業和保險業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有利于更好地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
在該辦法總則第三條中規定,商業銀行投資入股保險公司的試點方案由監管部門報請國務院批準確定,每家商業銀行只能投資一家保險公司。
《辦法》對試點機構準入條件、申請程序、風險控制及監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具體標準。
在并表管理方面,要求商業銀行對所投資保險公司進行并表管理,且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將投資保險公司的資本投資從銀行資本金中全額扣除。
混業經營模式源自德國全能性銀行,其后相繼被美國、歐洲大陸和日本等國家金融業效仿,伴隨著世界經濟與金融一體化的發展,國際銀行業呈現出不可阻擋的混業經營趨勢。
我國目前的金融監管是分業監管,監管部門有央行、證監會和保監會,分業監管的初衷是良好的,但金融業分業經營,事實上也造成了資源的浪費。我國的銀行、證券商、保險公司分別處于無差異經營和無差異競爭的狀態,包括機構發展和市場定位在內,還沒有形成一種有層次、有分工、有競爭、有合作的良性發展格局,對金融業資源的總量利用造成了極大浪費。
2008年1月,銀監會與保監會簽署《關于加強銀保深層次合作和跨業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允許銀行與保險公司相互持股。
今年5月,國務院批復同意交行、北京銀行作為首批投資保險公司股權的試點銀行。
交通銀行投資入股中保康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獲批,這標志著交行成為全國首家入股保險公司的商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