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家商業銀行只能投資一家保險公司本報北京11月26日訊(記者王麗娟) 今日,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管理辦法》,商業銀行投資入股保險公司開始試點。根據規定,每家商業銀行只能投資一家保險公司。
《管理辦法》規定,擬投資保險公司的商業銀行,應具備較為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的內部控制及并表管理制度,風險管理有效,業務經營穩健,資本充足率在扣除擬投資額后應符合監管標準。同時,要求其董事會成員中應具有熟知保險業務經營和風險管理的人員。
該《辦法》規定,銀行需建立對其入股的保險公司進行并表管理的政策、制度、職責和程序,實行有效的并表管理。而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的資本投資應從商業銀行資本金中全額扣除。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在關聯交易管理方面,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對其入股的保險公司及其關聯企業,以及他們所擔保的客戶均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表內外授信,保險公司不得直接或間接購買銀行股東發行的次級債券,購買其他證券不得超過10%的上限。
據了解,交通銀行參股中國人壽旗下的中保康聯人壽、中國銀行參股恒安標準人壽已獲保監會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