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徐坤與前經紀公司已解除合約 為何還被訴不正當競爭?
新浪法問 王茜
熱門藝人蔡徐坤被前經紀公司起訴一事在微博引起軒然大波。
根據北京朝陽區法院知識產權公眾號“朝陽知產”發布的消息,上海依海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簡稱“上海依?!保┢鹪V愛豆世紀、蔡徐坤及工作室、招行信用卡中心,稱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安排蔡徐坤與招行信用卡中心合作,侵犯其專屬經紀權,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索賠500萬元。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在此案中的角色關系中,上海依海為蔡徐坤前經紀公司,雙方曾因為合約糾紛對簿公堂,剛結束了一輪漫長的訴戰:
2017年2月,蔡徐坤向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正式起訴上海依海,起訴原因是蔡徐坤未成年時與依海簽訂的合同顯失公平,無法履行。同年,上海依海提起反訴要求判令蔡徐坤向其支付違約賠償金5000萬。
2018年10月,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解除蔡徐坤與上海依海于2015年簽訂的《演藝娛樂事務獨家經濟合同書》及2016年簽訂的補充合同,駁回上海依海的全部訴訟請求。上海依海此后上訴未果,2019年2月二審法院裁定一審判決生效。
有一些網友就上海依海的起訴提出疑問:蔡徐坤與前經紀公司已解除合約,為何上海依??梢砸圆徽敻偁幪岢銎鹪V?這是否是前經紀公司“碰瓷”?
對此,原創易安知識維權平臺顧問、原中山市中院知識產權庭副庭長練天成對新浪法問指出,相較于雙方關于合約糾紛的案件,“在新起訴的案件,訴因是侵權之債,在民事法律理論中,侵權之債是與違約之債并列的債的發生原因。實際中,依海起訴的是蔡徐坤和愛豆,招商銀行三家的共同侵權責任。
盡管對于蔡徐坤個人來看,都是同一種行為,就是伙同別的經紀公司私自接生意,但法律并不禁止依海以侵權之訴起訴三家共同侵權者。因為在法律看來,他們的行為既侵害了依海的合同權利,也侵害了依海作為競爭者的合法權益。
至于案件進展如何,需要密切關注。因為法院有可能有兩種進路,要么認為這屬于民事責任的競合,要么認為不屬于,畢竟侵權之訴包含著經紀合同之外的愛豆和招行,這一部分的事實并不完全與前案重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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