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市公司刑事犯罪報告:詐騙罪等發生率較高
作者:金杜律師事務所常俊峰律師和團隊
2018年以來,多家上市公司因為涉嫌刑事犯罪而遭遇股價崩盤式下跌,這對行業整體發展、投資者市場信心及預期收益均造成不小的沖擊。隨著監管趨勢持續從嚴及經濟發展放緩,上市公司涉嫌刑事犯罪的風險仍需進一步關注。對此,結合過去幾年辦理上市公司犯罪案件的經驗,我們梳理回顧了2018年上市公司涉及刑事犯罪的相關情況,以供相關市場主體參考。
1.2018年上市公司涉及刑事犯罪整體情況
根據通過公開報道檢索的情況[1],2018年共計74家上市公司涉及刑事犯罪,其中包括17家上市公司因他人犯罪行為成為被害人。剩余57家上市公司,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不乏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高管人員以及相關子公司。與往年不同,除傳統證券類犯罪及職務類犯罪之外,詐騙類犯罪、環境類犯罪、集資類犯罪也是2018年上市公司的高發罪名。
2.2018年上市公司涉及刑事犯罪主體及被侵害情況
① 經濟發達地區上市公司占比較大
在涉刑的74家上市公司中,涉刑的華東地區上市公司占比最大,幾近三分之一;其次是華北地區上市公司,占比超過四分之一。東北、華中、西北及西南地區上市公司涉及刑事犯罪比例較低,主要原因可能是前述地區上市公司整體數量偏少。
② 上市公司遭受內外部刑事侵害
根據統計,2018年74家上市公司共涉及78起刑事犯罪案件,包括17起案件系上市公司為被害人。其中超過70%的行為主體系外部人員實施,存在30%的系上市公司內部人員所為。這充分說明,上市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在防止遭受外部刑事侵害方面尚需投入更多的資源予以關注,在防范“內鬼”侵害方面也是合規建設方面不容忽視的環節。
③ 國資背景上市公司受害比例較高
在74家涉刑上市公司中,存在31家上市公司具有國資背景,或為國有控股、或為國有參股。值得注意的是, 17家遭受刑事侵害的上市公司中有11家具有國資背景。具體包括7起刑事詐騙案件及4起職務犯罪案件。可以看到,具有國資背景的上市公司主要受到職務類和詐騙類犯罪的侵害,在不斷提升公司合規制度建設防范內部人犯罪的同時,也需要防范外部侵害。
④ 實控人及董監高實施犯罪占比較高
據統計,公司實際控制人以及董、監、高是上市公司涉嫌刑事犯罪主體的主要組成人員,其中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占比最大。盡管2018年多個國家部委及司法機關專門發文,強調保護民營企業家的重要性,但實踐中,在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確實觸犯刑法的情形下,企業家身份無法成為“免罰金牌”。此外,上市公司關聯公司觸犯刑法的情況也值得關注。隨著信披工作日漸完善,上市公司關聯公司涉刑情況也陸續被全面披露,其關聯公司合規建設情況也將接受監管部門及社會公眾的檢驗。
3.2018年上市公司涉及刑事犯罪類別情況
① 2018年上市公司共涉及9大類刑事犯罪
在已經檢索到的78起上市公司涉及刑事犯罪中,除其中2起上市公司未明確公告涉及罪名情況,剩余76起刑事案件可以分為9類,分別是安全類犯罪、環境類犯罪、集資類犯罪、交通類犯罪、職務類犯罪、經營類犯罪、網絡類犯罪、詐騙類犯罪以及證券類犯罪。[2]整體來看,發生率最高的案件仍屬詐騙罪案件和職務類案件。
② 詐騙他人與被他人詐騙并重
在上市公司涉及的17起詐騙類案件中,存在8起刑事案件系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因受詐騙而遭受重大損失。另有9起刑事案件系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或其高管人員涉嫌實施詐騙行為而被立案偵查。
相比于上市公司主動實施詐騙行為的情況,在上市公司遭受詐騙時,其往往更愿意向公眾較為完整詳細地披露案件背景及其應對策略,此舉有助于穩定投資者信心、及時穩定股價。但是在上市公司被曝存在涉嫌詐騙犯罪時,相關信息披露普遍較為模糊,可能成為引發市場巨大猜測與投資者恐慌的一個原因,進而導致股價大幅下跌。
③ 環境類犯罪和集資類犯罪突起
2018年始,生態環境部專項督查活動在全國各地開展,多家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未能幸免,因為環保不合規涉嫌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責任。隨著今后證監會與生態環境部聯合加強對于上市公司環境治理的監管工作,上市公司觸發環境類犯罪的情況可能會進一步凸顯。
此外,上市公司集資類犯罪也大量爆發,較大可能與2018年P2P平臺集中爆雷有關。前幾年投資P2P平臺是資本市場的熱門選項,一些上市公司也參與了相關投資。案例顯示,如上市公司在投資入股P2P平臺時未對其進行嚴格細致的合規審查,一旦平臺爆雷,上市公司亦有可能被拉入刑事犯罪的深淵。
[1] 本文章相關數據系以“上市公司+刑事+犯罪(公安)”為關鍵詞在巨潮資訊網公告一欄全文檢索以及公開網絡新聞報道得出,不排除存在上市公司未全面披露或未完整收錄相關數據的情況,相關數據僅供參考。
[2] 安全類犯罪包括重大責任事故罪與生產劣藥罪;
瀆職類犯罪包括挪用資金罪與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環境類犯罪包括污染環境罪;
集資類犯罪包括集資詐騙罪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交通類犯罪包括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
經營類犯罪包括虛開增值稅發票罪、偽造企業印章罪、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最、侵犯商業秘密罪、騙取貸款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以及非法經營罪;
貪賄類犯罪包括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貪污罪、受賄罪;
網絡類犯罪包括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詐騙類犯罪包括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
證券類犯罪包括欺詐發行股票罪、操縱證券市場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內幕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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