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蒙離婚了,自媒體資產怎么分割?
毫無預兆,咪蒙被爆離婚了,財產各半,公眾號歸她,淘寶店歸老公。
這真是有些打臉,咪蒙曾經說過:自己的老公是忠犬型的男人。
一個事業有成的女性,有錢,有名,老公還是“忠犬”,做女人當如咪蒙,咪蒙是無數女性心中的偶像。
但到底結果是,傳授御男哲學雞湯文的咪蒙,敗給了現實。
御男哲學雞湯一類的文章,道理都說得明白,只不過現實生活,沒有那么簡單。
我特別喜歡張小嫻《當愛情缺席的時候》里:
當愛情缺席的時候,學著接受你自己,只有當你接受自己的一切,你才會快樂,才能夠學著獨處。
當愛情缺席的時候,學著過自己的生活,過自己的生活,就是和自己戀愛,把自己當成自己的情人那樣,好好寵愛自己。
當愛情缺席的時候,你要學著瀟灑,要明白錢會溜走,什么都會失去,我們手上沒有一樣東西能夠永遠擁有。
但今天小編要和大家聊的并不是咪蒙哲學的對與錯。
而是要和大家聊聊如果咪蒙離婚,對財產分割不能達成協議,擁有大量價值的自媒體如何分割?
今年5月,咪蒙團隊旗下矩陣號“非正常姐姐”的小程序電商“非正常種草館”悄然上線。
可怕的是,這個小程序在咪蒙主賬號沒有引流,甚至也沒有做任何推廣之下,單憑“非正常姐姐”的內容引流,上線5天,銷售額突破100萬,讓咪蒙在朋友圈好生炫耀了一把。
一直以來,自媒體都在通過廣告和知識付費兩種途徑變現。小程序的誕生,讓自媒體做電商變成了可能,咪蒙也開始涉足電商和知識付費,且成效顯著。
《婚姻法》第17條規 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自媒體的設立及經營環節中都需投入大量的勞動,粉絲活躍度、文章創新度等都凝結著經營者的大量勞動。自媒體應當是有價值的,屬于“其他合法財產”。
公眾號本質上就是一個傳播渠道,它的交易價值首先取決于其傳播能力,而傳播能力與內容定位、粉絲數量、粉絲活躍度等密切相關,同時還需要結合其變現能力和商業發展前景綜合評估。
對于有成熟商業模式,有穩定收入的微信公眾號等自媒體估值會較高。
在傳統的離婚訴訟中,對于不可分財產的分割方式一般有三種:協商、作價補償和競價。
自媒體就屬于不可分物,可以采取以下分割方式:
一是協商。在不違背強制性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夫妻雙方在離婚時自愿協商一致。
二是當雙方均同意由一方取得自媒體的所有權,作價補償。對于補償標準,夫妻雙方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的,法律在確定自媒體資產價值的基礎上對補償價格作出衡量。
三是當雙方均主張自媒體所有權時,應當在實現最大經營利益基礎上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堅持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得予以解決。
具體到自媒體中,應當充分考慮夫妻雙方對自媒體經營的投入和產出,盡量保障自媒體的連貫性、穩定性、發揮媒體最大效能,避免將媒體交由未實際經營或者是經營效果不佳的一方。
當然,像咪蒙這樣影響力比較大的自媒體分割更加復雜,咪蒙公眾號的主體并不是個人,而是霍爾果斯爆炸糖果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分割時考慮的因素更加廣泛,一般需要專業的律師協助。
成人的世界里難有絕對的對與錯,很多事雞湯真的解決不了,生活永遠比文字要來得犀利和復雜,多學些婚姻法知識也是極好的。
作者:北京百恩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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