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年內不具備擴大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城市的條件

財政部:今年內不具備擴大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城市的條件
2022年03月17日 00:57 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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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財政部:今年內不具備擴大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城市的條件

  本報記者 包興安

  3月16日,財政部網站轉載新華社報道顯示,近日,新華社記者就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問題采訪了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有關負責人表示,房地產稅改革試點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進行,一些城市開展了調查摸底和初步研究,但綜合考慮各方面的情況,今年內不具備擴大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城市的條件。

  在中指研究院指數事業部市場研究總監陳文靜看來,“這意味著,擴大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城市將被推遲。現階段,這有利于穩定市場預期,化解房地產市場潛在風險,但房地產稅改革方向沒有改變。”

  陳文靜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通過財政部有關負責人的表態可以看出,房地產稅改革試點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進行,其進程并未停止,方向也沒有改變;同時,一些城市開展了調查摸底和初步研究,綜合考慮各個方面的情況,可能涉及當前經濟的下行壓力、房地產市場仍處深度調整期等,而房地產市場的調整與當前購房者置業預期未見明顯好轉、企業流動性尚未根本改善、多地疫情反復等密切相關。

  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高級分析師陳霄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就房地產行業來說,此舉可謂一顆定心丸,有利于平抑購房者對房地產稅即將出臺的恐慌情緒,增加去庫存積極性,維護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另外,房地產稅牽涉面廣,全面推行必須循序漸進。”

  去年,財政部部長劉昆在對《關于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進行說明時介紹,房地產稅改革試點期限為五年。試點過程中,國務院將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在授權期限屆滿的六個月以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試點情況,需要繼續授權的,可以提出相關意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條件成熟時,及時制定法律。試點實施啟動時間由國務院確定。

  陳文靜認為,當前各項政策更傾向于穩定各方預期,這其中也包括房地產市場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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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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