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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臺“打假”潘長江!315晚會 你身邊這些頑疾被點名!
把茅臺董事長灌醉,就能拿到“特價”茅臺生肖酒?
對于近日潘長江在直播間帶貨賣酒提到“灌醉茅臺董事長拿生肖酒合同和定價權”的說法,3月15日,上海證券報記者向貴州茅臺集團求證時得到回應——不屬實!
今年3月初,潘長江在直播間售賣茅臺虎年生肖酒時稱:“這款茅臺虎年生肖酒,酒廠肯定要虧錢的,市場價一直4萬多(一箱),我2萬多就賣……這種酒一年只生產一次,喝一瓶少一瓶,很有收藏價值。”
圖片來源:網絡直播視頻截圖
據報道,潘長江直播間售賣茅臺虎年生肖酒4799元/瓶,并稱已是優惠價。
今年1月5日,茅臺虎年生肖酒正式發售。其中,53%vol 500ml 貴州茅臺酒 (壬寅虎年)市場指導價為2499元/瓶。
據醬酒平臺“不二醬”報價,15日茅臺虎年生肖酒原箱為4480元/瓶,較上一日跌50元。
從上述價格看,該市場價格已低于潘長江在直播間的售價。
不僅如此。
潘長江在直播時說: “我和茅臺董事長認識十幾年了,昨晚我把他灌醉了,讓他簽合同給我定價權。”
“大家要相信潘叔,我也不會讓你們失望,為了把價格打下來,我自己也在里面墊了一點錢,這價格只有潘叔直播間才有,趕緊下單。”
“這種酒一年只生產一次,喝一瓶少一瓶,非常有收藏價值!”
……
“都這么沒底線了嗎?”潘長江在直播中的言論,遭到了不少白酒行業人士的質疑。
據悉,知名演員潘長江自轉型網絡主播賣酒后爭議不斷。此前,潘長江多次被網友質疑“虛假宣傳并售賣假酒”。
2021年3月,潘長江在直播中售賣“黃金酒”,宣稱產品為五糧液生產,實為五糧液集團保健酒公司委托巨人集團生產的一款貼牌保健酒,潘長江因此遭網友痛批。
隨后,潘長江陷入“潘嘎之交”的輿論風波。飾演過小兵張嘎的演員謝孟偉直播售賣貼牌酒,潘長江勸說謝孟偉“網上的東西水很深”,謝孟偉痛哭流涕,表示自己之后不會再從事酒類銷售。然而,此后潘長江也開始從事貼牌酒的直播帶貨,謝孟偉也并未停止酒類銷售。
今年央視315晚會,信息及數據安全問題再度被提及。其中,免費WiFi軟件偽造廣告鏈接、收集用戶信息、推送彈窗廣告;大數據算法濫用危害用戶隱私;下載軟件遭遇捆綁等安全頑疾依然廣泛存在。
盡管所涉案例不同,涉及PC軟件下載、免費WiFi軟件、兒童智能手表等多種軟硬件終端,但其背后的信息安全危害卻存在共性。
近年來,我國相繼出臺《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數字經濟時代的安全治理體系進一步完善。《“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也明確提出,重點規范個人身份信息、隱私信息、生物特征信息的采集、傳輸和使用,加強對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安全監管能力。
相關的整治活動也一直是監管部門的重點。此前,國家網信辦啟動“清朗·算法濫用治理”專項行動,規范應用推薦算法進行新聞信息分眾化傳播的行為和秩序,指導互聯網平臺優化信息過濾、排名、推薦機制,加強重點環節監管,嚴肅查處利用算法從事違法違規行為,開展算法安全技術檢查和技術評估。
而此次315曝光的種種網絡安全案例,都存在對于用戶隱私侵犯以及信息濫用的行為。
以免費WiFi為例,此次315曝光的多個免費WiFi軟件都存在偽造廣告鏈接、收集用戶信息、推送彈窗廣告等行為。
根據天眼查顯示,目前我國4000余家無線網絡相關企業,其中成立時間在5年以內的無線網絡相關企業占比48.1%,成立于1內年的占比2.4%。
天眼查風險數據顯示,從事無線網絡相關業務的企業中,14.5%的相關企業曾出現法律訴訟,11.0%的相關企業曾出現經營異常,2.0%的相關企業曾遭到行政處罰。
據天眼查不完全統計,2021年我國無線網絡相關企業共產生了80余條被執行人信息。
其中,被央視315點名報道的廣州越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注冊資本150萬元。法定代表人及最大股東為梁龍聲,持股比例100%。知識產權信息顯示,該公司關聯多個越豹WiFi管家、越豹WiFi大師、紅包附近群等軟件著作權。
此外,啟信寶數據顯示,被315曝光存在“無賴捆綁”軟件行為的馬鞍山百助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助網絡”)成立于2012年7月11日,法定代表人為程磊,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截至目前,公司存在法律文書共18條,立案信息10條。
而類似百助網絡這樣的公司并不少見。天眼查數據顯示,截至目前,我國有近3.3萬家電腦軟件相關企業,5.6%的相關企業曾出現法律訴訟,23.2%的相關企業曾出現經營異常,1.5%的相關企業曾遭到行政處罰。
據央視315報道,軟件下載網站目前存在諸多亂象,捆綁安裝、誘騙下載層出不窮,消費者權益頻頻遭遇損害。
此外,被曝光成為騷擾電話背后“黑手”的杭州以漁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也存在侵害用戶隱私以及算法濫用等行為。
今年3月1日,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正式施行,明確了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信息服務規范,以及對于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的用戶權益保護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權,要求告知用戶其提供算法推薦服務的情況,并公示服務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圖和主要運行機制等。這意味著,未來無論是大數據殺熟、還是算法個性化推薦等行為,都將有法可依、有規可循。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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