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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政協委員苗圩:加快充換電設施建設,減少里程焦慮,促進節能減排
新京報訊(記者許諾)3月5日,新京報記者獲悉,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工業和信息化部原部長苗圩參加今年兩會的政協提案主題為“加快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提案建議,要積極破解充換電基礎設施“進小區”難題,推動換電模式創新發展,鼓勵社會資本以PPP等市場化模式建設充電樁。建議能源部門制定增容改造計劃,為充換電設施預留電力容量,有條件允許1250kVA以上箱變的建設申請。
發展新能源汽車有助于實現碳達峰,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可減少用戶里程焦慮
苗圩在提案中指出,發展新能源汽車不僅可以減少對石油的依賴,更有助于實現碳達峰。純電動乘用車是我國主力車型,2020年占新能源乘用車銷量約80%。由于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用戶在純電動乘用車使用中出現“里程焦慮”,這就促使汽車企業以增加續駛里程來解決用戶的擔憂,而在同一時點上,續駛里程的提高主要靠多裝動力電池實現,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裝載越多,能耗和排放就越高。加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用戶充換電便利性,減少用戶“里程焦慮”進而減少動力電池裝載量,不僅有利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也能有效促進節能減排。
苗圩表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發展新能源汽車是我國從汽車大國邁向汽車強國的必由之路。2020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136.6萬輛和136.7萬輛,同比分別增長7.5%和10.9%。2020年10月,國辦發布了《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提出了未來十五年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愿景,并將完善基礎設施體系建設作為主要任務之一,對大力推動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
車樁比與規劃目標仍有較大差距,頂層設計亟需落地支撐
2012年6月,國務院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提出了充電設施建設與新能源汽車產銷規模相適應的目標。截至2020年底,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492萬輛,充電基礎設施累計數量168萬臺,車樁比約為3:1,與規劃目標仍有較大差距。在苗圩看來,阻礙充換電基礎設施發展的主要問題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頂層設計亟需落地支撐。我國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在國家層面的統籌規劃需要加強,部分地區未將充換電基礎設施納入整體規劃,導致充換電站用地保障不足、電力增容困難、布局不合理等諸多問題,換電站作為一種新型基礎設施更是“無所適從”,亟需出臺加快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文件。
二是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目前,部分地區對充換電站建設審批無明確或唯一的主管單位,建設項目備案流程繁雜且缺乏驗收標準。此外,私人充電樁建設涉及物業、電力公司、用戶等各方,物業缺乏安裝積極性、電力公司保證電力容量和配合接電的職責有待明確、建設標準缺失、日常維護主體缺失、安全責任劃分不清等問題制約私人充電樁的發展。
三是電力增容實現困難。由于充換電站所需電力容量較大,一般需要進行增容。部分地區規定箱變只能使用500kVA,難以滿足充換電站建設需求,超過規定容量則需建配電房,建設成本高,電力增容實現困難。
積極破解充換電基礎設施“進小區”難題,提供土地、電力、資金等保障
對上述三個問題,苗圩提出了針對性的三條建議。
一是建議由國家能源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規劃》要求,編制“十四五”充換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明確目標要求和重點任務,積極破解“進小區”難題,推動換電模式創新發展,統籌布局居住小區、公共區域、單位內部、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
二是建議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指導地方發改委部門聯合住建、電力等主管部門,出臺本地區“十四五”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明確目標和要求,規范換電站建設標準和審批程序,并提供土地、電力、資金等保障。鼓勵社會資本以PPP等市場化模式建設充電樁。對固定停車位不足的小區,集中部署公共充電樁,開展有序充電。
三是建議國家能源局組織各地區電力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十四五”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制定增容改造計劃,為充換電設施預留電力容量,有條件允許1250kVA以上箱變的建設申請。
責任編輯:鄧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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