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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苑
國務院日前印發的《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下稱《行動計劃》)提出,經過5年的努力,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市渠道進一步暢通,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進一步健全,協調推進潛力地區新型工業化城鎮化明顯加快,培育形成一批輻射帶動力強的現代化都市圈,城市安全韌性短板得到有效補齊,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提升至接近70%,更好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行動計劃》明確,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比如,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落戶限制,推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全面落實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取消落戶限制要求,全面放寬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城市落戶條件。完善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超大特大城市積分落戶政策,鼓勵取消年度落戶名額限制。
同時,推進居住證與身份證功能銜接,健全以公民身份號碼為標識、與居住年限相掛鉤的非戶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穩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由常住地供給、覆蓋全部常住人口。
《行動計劃》提出,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體系。鼓勵有條件的城市逐步將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圍。加大農業轉移人口經濟可承受的小戶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積極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支持采取多種措施通過市場化方式滿足農業轉移人口住房需求。逐步使租購住房群體享有同等公共服務權利。在具備條件的城市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
《行動計劃》提出,健全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完善社保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引導農業轉移人口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
《行動計劃》明確,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激勵政策。進一步推動轉移支付、要素配置等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完善中央財政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制度,人口凈流入省份可結合實際建立健全省對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機制。落實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向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較多城市傾斜政策,發揮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領域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資金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城市的支持作用。城市政府要加強對農業轉移人口的權益保護和人文關懷。
《行動計劃》還提到,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在超大特大城市轄區內的山區縣(區),打造一批具有隔離功能的旅游居住設施,升級一批醫療應急服務點,新建或改擴建一批城郊大倉基地,提升城市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
責任編輯:郝欣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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