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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義烏警方呼吁勿對當地商戶選擇性執法?回應:非官方信息
記者 | 翟星李 實習記者 丁倩倩
編輯 | 趙孟
近日,一份名為《致全國各地公安機關的一封信》公開信在網絡上流傳。公開信的內容為呼吁全國公安機關在“斷卡行動”中理解義烏貿易型經濟的特殊之處,請各地公安機關勿對義烏商戶“過度執法”、“選擇性執法”。這份公開信落款為義烏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
據中國新聞周刊此前報道,去年以來,大量義烏企業因間接涉電信詐騙案遭凍結銀行賬戶,嚴重影響企業經營,引發外界關注。
4月12日,界面新聞向義烏市公安局求證此公開信的真偽,該局工作人員稱“不清楚情況。”金華市委宣傳部回應界面新聞稱,這封公開信并非官方渠道發布的信息。義烏市為浙江省金華市下轄的縣級市。
公開信稱,2020年新冠疫情爆發,外商無法進入義烏,給義烏的外貿行業帶來了極大影響。“斷卡行動”及打擊深入,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犯罪團伙與地下錢莊勾結,結合更趨于緊密進行洗錢,將詐騙贓款直接變現成貨款轉給經營戶進行洗白,造成義烏經營戶銀行賬戶被全國各地公安機關凍結情況頻發,讓經營戶的生產經營活動,雪上加霜,出現了企業因流動資金問題面臨破產,經營戶支付不了供貨商貨款,甚至出現發放不了工資等情形,給義烏經濟和社會穩定造成極大影響,并發生了多次群體性信訪、鬧訪事件。
公開信對全國各地公安機關提出4點具體意見,分別是:對能夠提供經營主體資質、訂貨憑證、出貨憑證、外貿貨代主體、對應貨款收款憑證的經營戶,適用以證人證言方式取證,并由公安機關負責承擔追溯與印證資金來源渠道的非法性;適用認定合法經營戶善意取得貨款情形不建議采用強制要求經營戶退錢,或者以采取強制措施施壓方式進行扣押錢款;不建議針對經營戶采用“退錢或者采取強制措施”類似的選擇性執法活動;對經營戶取證結束后,采用解除凍結、限額凍結或者采取一些保證資金安全情形下的約束性措施等方式,對疑似贓款予以處置;對于一些過度執法、選擇性執法,義烏公安將不予支持,并將認為具有過錯的情形,上報相關部門,由主辦方承擔相應執法活動的責任。
“希望我們能共同理解,避免將一個受害群眾的損失轉移至另一個守法公民身上。從而讓社會再增加一個受害者。”公開信中寫道。
這封公開信的落款為義烏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但公開信未載明發布日期,也沒有加蓋公章。金華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對界面新聞表示,并未見過此信件,不過在得知義烏公安局未給予確切答復時,該工作人員稱“是假的,一定不要轉發。”
不過,公開信中也包含部分已經被官方證實的真實信息。比如,公開信稱“為了穩定義烏外貿環境,促進義烏經濟發展,義烏市政府針對銀行卡被凍結一事,抽調義烏商務局、義烏市人民檢察院、義烏市公安局、義烏市司法局、中國小商品集團等部門人員專門成立了銀行賬戶凍結援助中心,幫助經營戶處置銀行卡被凍結事宜。” 2020年11月,義烏市政府新聞辦官方微信公眾號和官方微博“義烏發布”發布了一則消息稱,2020年11月10日義烏成立銀行賬戶凍結援助中心,并確保11月11日對外開放。
公開信息顯示,全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形勢嚴峻復雜,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是此類犯罪持續高發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嚴重。為嚴厲打擊整治涉“兩卡”違法犯罪活動,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態勢,2020年10月10日,國務院部際聯席會議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斷卡”行動。
“斷卡行動”開始前,2020年全國共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15.5萬起,抓獲嫌疑人14.5萬名,同比分別上升65.6%和74.1%,成功止付凍結涉案資金1000余億元。
2021年1月25日,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聯席辦督導組在組長、公安部刑事偵查局二級巡視員姚劍波的帶領下,來義開展“斷卡”行動專項督導工作。目前“斷卡行動”仍在全國開展進行中。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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