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海寧市資產經營公司申請
“車加水就能跑”的青年汽車被申請破產法院駁回
因為“發明車加水就能跑”名聲大噪的青年汽車集團(以下簡稱青年集團)還能“續命”,日前,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青年集團被破產清算的申請。根據裁判文書網8月26日發布的這份民事裁定書,申請青年集團破產清算的是海寧市資產經營公司,申請的理由是“未能清償到期債務,明確缺乏清償能力”。
新聞主角
因水氫發動機出名
青年集團備受關注的原因是董事長龐青年“車加水就能跑”的“發明”。5月23日,《南陽日報》頭版發表名為《水氫發動機正式下線,市委書記點贊!》的文章,文章中稱,水氫發動機在南陽市正式下線,這意味著車載水可以實時制取氫氣,車輛只需加水即可行駛。
根據青年汽車官方的介紹,青年水氫燃料車不用加油,也不用充電,只加水,續航里程超過500公里,轎車可達1000公里。
消息一出,引爆網絡。南陽成為眾多媒體蜂擁而至的地方。
5月26日,南陽市政府召開新聞通氣會介紹,該項目為“車載水解即時制氫氫能源汽車”。下一步,將繼續本著積極審慎的態度,對該項目做進一步可行性研究,嚴控風險,確保在資金投入方面不出問題。
對于輿論關注的40億元項目出資情況,南陽市市政府在新聞通氣會上強調,“目前項目尚未立項、沒有實質性啟動,不存在40億元投資問題”。
同樣是這個青年集團,為何會與浙江省海寧市資產經營公司也有干系呢?
關系緣起
國資公司與青年汽車曾一拍即合
企查查顯示,海寧市資產經營公司是海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百分百控股公司,注冊資本20億元,成立于1996年12月,法人代表蔣雪標。
青年集團于2001年1月9日成立,注冊資本1000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為國產汽車(不含小轎車)及零部件的銷售等。
2005年,龐青年第一次和海寧接觸,原本只是想在海寧建一個涉及汽車零部件生產的項目,但隨著接觸的深入,龐青年將項目內容擴大到了整車制造、新能源研發及零部件生產等汽車全產業鏈。
在目前可查的公開報道中,2010年5月,青年汽車集團海寧汽車新能源項目在海寧市尖山新區正式開工。該項目總投資1.1912億元,將形成年產100萬只30萬法拉(容量單位)汽車超級電容器生產能力。
彼時,龐青年躊躇滿志。“海寧是塊肥沃的土壤,有了青年汽車的好種子,一定會有好的樹苗長成。”開工儀式上,龐青年如是說。
一切好像也向著良好的方向發展。2011年1月17日下午,海寧市有關領導前往青年汽車集團海寧蓮花乘用車項目施工現場進行考察。領導們對項目在短時間內打開施工局面,取得較快的進度表示滿意。3月,浙江省環境保護廳正式受理了《關于海寧蓮花乘用車有限公司年產20萬套乘用車沖壓件投資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接連發生的兩件事情,讓龐青年的海寧汽車夢越來越真實了。
然而,先是青年集團預計于2012年6月試生產超級電容器的計劃一直沒有實施,繼而原定于2012年年底首輛車下線的承諾也一拖再拖。雖然在這期間,海寧市尖山新區政府一直在與青年集團方面保持著良好的溝通,但遲遲沒有進展的項目,也讓海寧市方面很為難。
2013年初,青年集團和政府開始擬訂結束項目的協議,經過四個月的商議,政府決定收回土地,青年汽車海寧項目結束。
至此,青年集團海寧造車夢斷。但是它與海寧市國資經營公司的關系卻“剪不斷理還亂”。
從目前已經公布的海寧市國資經營公司與青年集團有關的裁定書來看,當年在海寧開展汽車項目時,青年集團曾委托該公司幫其貸款。
而在日前公布的裁定書中,也寫明了金華中院查明的事實,“2014年8月,上海仲裁委員會分別作出(2014)滬仲案字第237、239、240、241、242、243、244、245、246、247、248、249、250、251號裁決書,裁決海寧祥合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海寧吉瑞汽配有限公司、海寧青年輕型車有限公司支付海寧市資產經營公司委托貸款本金5.82億元、利息及仲裁費、財產保全費等,青年集團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青年集團未履行仲裁裁決確定的義務。
也就是說,青年集團欠著海寧市國資經營公司的錢。因此海寧市資產經營公司申請對青年集團破產清算。
難言現狀
青年集團資產超過負債
資產負債表顯示,截至2018年期末,青年汽車集團資產15.83億元,負債7.35億元。青年集團據此認為,資產超過負債,不構成法律規定的破產條件。
青年集團還指出,其在行業內有領先地位,具備營運價值且仍在營運。青年集團還是全國三家擁有全套客車、卡車、轎車生產資質的企業之一,也是浙江省唯一一家。其中客車項目擁有尼奧普蘭平臺整車、驅動和前橋三大核心技術,是16項行業標準的參與者。卡車是國內唯一通過歐盟正常標準認證的重卡企業。
不僅如此,青年集團在新能源汽車技術研發及布局方面,也是一直走在全國前列。“正是上述優勢,使得青年集團近年來盡管困難重重,但仍能從事經營,具備運營價值。”
在債務重組方面,青年集團表示重組計劃的實現指日可待。
此外,青年集團認為如進入破產程序,青年集團將喪失全部汽車生產資質,導致企業價值急劇減損。根據重組計劃的相關協議,破產程序將導致正在進行的重組計劃失敗,不利于維護其他債權人利益。
最新進展
法院駁回海寧公司破產清算申請
對于被申請破產重組,青年集團提出的異議還有,他們認為已按重組協議的償債計劃與海寧市資產經營公司協商,但雙方未能達成一致。不過,青年集團表示愿與海寧市資產經營公司就債務清償事宜繼續保持溝通,爭取理解與支持。
金華中院認為,青年集團及關聯公司以生產、銷售新能源汽車為主,該行業屬于國家扶持行業。青年汽車系列企業的部分核心資源具備營運價值,青年集團仍在繼續經營,不存在資產完全不能變現的情況。雖然青年集團存在一定的清償困難,但存在通過自行協商、政府幫扶、引入投資等方式清償債務的可能。
最終,金華中院裁定海寧市資產經營公司的申請,依據不足,并表示不予受理。金華中院還表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提交副本一份,上訴于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文/本報記者 張蕊
供圖/視覺中國
責任編輯:覃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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